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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章 金額一個億的大合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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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兩份合同的金額超過一個億,即便他是公司CBO,在做這麼大決策的時候,也需要開個高層會議,走個過場。

而且,這次時間很緊。

因此這次簽的不只是《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

如果只是插片GG,以方舟文化的拍攝能力,趕工的話,一天就能把插片GG的短片拍出來。

畢竟插片GG的短片,其實很簡單,甚至不需要劇情,只要找演員化妝,拍一句GG詞就行。

代言就不一樣了。

如果是代言合同,那GG片就得認真拍。

即便以方舟文化的水平,拍攝加後期,怎麼也得一個星期才能出來。

因此,時間非常緊。

李昌嚴回到公司之後,召集高層開會,宣布新的代言和《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

HONOR公司的高層,剛開始聽到要簽新代言人的時候,還以為是要正在談代言人,可能要等明年才簽。

卻沒想到,這次的事情這麼急。

「時間會不會太急了?」一位高層對這個決策表示異議。

畢竟這麼短的時間,要簽金額超過一個億的大合同,確實不夠穩妥。

「GG拍攝方面,由方舟文化負責。如果代言的GG一個星期上不了的話,《狂飆》的插片GG,可以先上一個短片。後續再上正式的GG片。」李昌嚴提出了這個方案。

事實上。

HONOR手機現在的代言人合同還沒有結束,要等到下半年才結束。

不過,品牌方簽代言人,一般都是提前幾個月簽的。

甚至是今年就簽明年的代言人。

只要按照代言合同,把現在的合同內容履行完,這並沒有什麼問題。

「時間確實有點緊,但據我所知,《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現在很多廠商在爭搶,如果能談下來,兩個合同一起簽,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總裁認真考慮之後,認為這個方案可行。

李昌嚴笑了笑,說道:「老實說,要不是我和方醒認識,這個合同還談不下來。我今天早上剛剛收到消息,藍廠手機那邊,也想要《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價格可能還會漲。」

高層會議並沒有討論多久,事情就擺在眼前。

《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競爭者太多。

要不是以前合作過,李昌嚴甚至找不到方醒談。

能夠把兩份合同放在一起簽,已經是最好的方案。

因此,高層決策之後,李昌嚴就立即讓法務開始準備合同。

……

另一邊。

方醒回到公司之後,也開了一個會,把張奕高也叫過來,先做好拍攝GG片的準備。

雖然HONOR公司那邊,還沒有把合同發過來,但李昌嚴很有誠意。

這次的合同,大概率能成。

方醒承諾過,GG拍攝由方舟文化負責。

現在時間很緊,必須開始籌備劇組拍攝GG。

會議才開到一半,總裁助理就捧著一份傳真過來的合同,走進會議室,說道:「方總,HONOR公司的合同發過來了。」

方醒伸手招呼公司的法務部負責人,說道:「過一遍合同,有什麼問題就提出來。沒有問題的話,就給HONOR那邊回信。」

「那我這就回去和其他法務過一遍合同,待會給方總回話。」法務部的負責人立即捧著合同出去,回法務部的辦公室幹活。

方醒打個響指,問道:「合同複印了嗎?」

助理連忙點頭:「小徐正在複印,我拿到第一份就先送過來了,我這就去看看。」

助理趕忙出去,然後快步把複印好的合同拿進來,分發給公司的高層。

方醒翻開合同看了看。

兩份合同,內容和李昌嚴之前聊的差不多。

方醒只要看合同的大體框架就行,至於細節,由公司法務把關。

一個多小時之後,法務部負責人捧著兩份合同回來。

合同上,已經用筆圈出了一些關鍵條款。

「方總,我們法務部已經初步過了一遍合同,合同整體沒什麼問題,只有幾個關鍵條款,需要和方總提一提。」

方醒招手叫他坐到旁邊來:「坐下說。」

法務部負責人坐下後,用筆指著圈出來的地方,說道:「方總,《狂飆》第三季插片GG合同裡面,有條款表示,GG短片,由我們公司拍攝,並且註明了GG短片的主要演員,是方總本人。」

方醒點頭說道:「這個李昌嚴提到過,我同意的。」

雙方談了代言合同,那麼方醒作為代言人,出鏡拍攝GG短片,這個要求很合理。

HONOR公司的合同里,把這一條寫進合同里,也只是防止方舟文化因為趕時間,胡亂抓個人來拍。

法務部負責人說完《狂飆》第三季插片GG的合同之後,又翻到代言合同,接著說道:

「方總,代言合同里,有一條違約條款。

「合同期間,乙方因為個人原因,損壞甲方品牌形象,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

「這裡沒有寫明賠償金額,如果確實出了問題,通過訴訟要求賠償的話,HONOR有權要求和合同金額同等的賠償,也就是3600萬。」

方醒緩緩點頭,問道:「這個條款存在問題嗎?」

法務部負責人考慮一下,答道:「嚴格來說,這兩年,類似合同條款,已經基本上是代言合同的標準了。

「也是因為前幾年,出醜聞的明星比較多,很多品牌方損失慘重。

「之後的代言合同,基本會加這樣一條,有一些要求的賠償金額更高。

「不過,如同走訴訟的話,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計算賠償金額。」

頓了頓,法務部負責人又補充道:「說白了,就是品牌方擔心代言人出負面新聞,算是保障品牌方權益的條款。現在大品牌的代言合同,基本都有這條。」

「這條沒關係,還有嗎?」

方醒對此倒是不擔心。

現在的明星代言,如果是因為明星出了醜聞,損壞了品牌方的利益,那被要求賠償,很合理。

「剩下就沒什麼了,這份合同的框架很寬鬆,沒有大問題。目前我們只是初步過了一遍,今晚我們法務部會加班,再仔細審一次。」法務部負責人說道。

「這樣就可以了,給HONOR那邊回個信,讓他們約個時間簽約。」方醒見合同沒有問題,便做了決定,然後安排張奕高籌備劇組,準備拍代言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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