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危機公關(2/2)
在他說話的時候。
他的團隊,已經將筆記本連上了投影儀,在幕布上投影出了一些資料。
羅勁峰介紹道:「這次的事件,確實有人背後操縱,對方僱傭的公司我們都認識,算是老對手了。
「首先,我們需要確定當事人,有沒有什麼把柄和證據,落在對手的手裡。」
他讓團隊放出一張照片,繼續說道:「這張照片,就是發到微博上爆出來的照片。照片上面,有兩個男性在毆鬥。方醒先生,正在揮拳毆打倒地男子的人,是你嗎?」
這張照片,赫然是那天在東音側門,抓搶包賊的照片。
照片中,方醒按住那個穿黑色衛衣的男子,掄拳打了下去。
當時,互相撕扯得很激烈,所以口罩被扯掉了,這張照片正好拍到了臉。
方醒點頭答道:「是我。」
「你打的人是誰?你們為什麼打架?有沒有這個男子的聯絡方式?請如實告訴我。」羅勁峰語氣嚴肅的問道。
方醒表情輕鬆的攤了攤手,道:「其實,這件事真的不需要公關,因為我當時是在抓搶包賊,而且報了警,後來警察把人帶走了。」
羅勁峰聽完,眉頭一挑,問道:「就這麼簡單?」
「就這麼簡單。」
方醒看過微博上的爆料,可以說是,開局一張圖,內容全靠編。
羅勁峰放出那篇小作文,接著問道:「那這一段呢。這一段說你打架的時候,打壞了一個女生的小提琴,而且拒不賠償,導致女生哭著離開。」
這一段還配上了一張那個女孩,抱著小提琴,一邊抹眼淚一邊離開的照片。
方醒沉默了下來。
因為這一段內容,三分真七分假,而且很難反駁。
當時,那個女孩的小提琴,確實是因為打鬥打壞的。
按照法律,那個女孩要追責的話,應該向那個搶包賊的追討賠償。
只不過,那把琴至少六位數,向那個搶包賊追討賠償,是不可能要得到錢的。
現實就是,就算法院強制執行,也不可能要得到錢,法院最多把搶包賊列入失信名單。
當時,方醒提出幫那女生想辦法修琴,又或者協商賠償一部分損失。
雖然法律上,自己沒有責任賠償,但事情畢竟和自己有關,什麼都不做的話,有點過意不去。
只是,那女孩根本沒有要賠償,抱著小提琴就哭著走掉了。
「當街打人,損壞他們財物,拒不賠償,這事很惡劣,如果實捶的話,我們會很被動。」羅勁峰提醒道。
方醒沉吟片刻,把那天發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說出來,最後補充道:
「那天邵宇也在,事情經過他很清楚。至於那把小提琴,確實是壞了,而且那把琴很貴,應該要十幾萬。可是那女孩沒有要賠償,就抱著琴走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公關難度不大。我建議是直接報警,起訴爆料這次事件的微博帳號造謠。你抓搶包賊的事情,既然報警了,肯定有出警記錄,只要有出警記錄作為證據,輿論很快就可以反轉。」羅勁峰最後總結這次危機公關的方案。
梁宇鬆緩緩點頭,同意道:「那就這麼辦吧。但澄清公告,最好在今晚節目上線之前發出去,不然會影響到節目播出。」
「好,我們現在就聯繫媒體記者去採訪這件事,把調查過程也拍下來,這樣公關會更有力度。方醒先生,對此沒意見吧?」羅勁峰詢問道。
方醒表情輕鬆的點頭同意:「可以,你們看著辦就行。」
會議結束,明思公關團隊前去安排公關事宜。
松石唱片以公司名義報警,同時讓法務發律師函,準備起訴造謠的微博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