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凡人之家師韓立 > 第272章 九仙山

第272章 九仙山(1/2)

目錄

「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

孫火笑呵呵道。

「那孫長老若是不棄,你我這就去谷家一趟。。」

聞言,曉鳳仙子雖然心中有點不安,感覺仿佛是在引狼入室,但她們谷家畢竟是五大真靈世家,就算是合體後期也不可能任意妄為,也就放心下來了。

「不了,孫某還有一件事情需要處理一二,兩個月後,孫某會親自去一趟谷家的,到時候再細說。」

孫火拒絕了,韓立沒邀請成,他還得邀請其他人,更何況,是谷家有求於他,不是他有求於谷家。

說完,便化作一道遁光消失不見。

見此,曉鳳仙子只能嘆息一聲,然後又重新回到霧氣之中,不多時,才有重新出來,返回谷家。

同一時間,韓立坐在洞府的大廳中,一手拿著一塊銀白色玉牌,手指在玉牌表面撫摸不停,滿臉的沉吟之色。

玉牌銀光燦燦,一面銘印著一個「谷」字,一面銘印一個紅色的三首怪獸圖桉。

這怪獸身軀仿佛一隻駿馬,身披赤紅鱗片,三顆頭顱中的一顆也的確是一隻獨角馬首,另外兩顆頭顱卻分別是一隻黑色虎頭和一隻藍色獅首,正是傳聞中真靈「黎吼」的模樣。

這塊玉牌就是曉風仙子再次登門後,交付給他的,谷家繼承的也是真靈黎吼的血脈。

韓立對少婦的去而復返同樣有些意外,腦中回想著對方再次登門後所說的話語。

此女方一見他,不但立刻手中玉牌拋給了他,還提出了一個讓他難以拒絕的交易。她竟然說出無需韓立正式加入谷家萬年之久,只要在十餘年後,在眾多真靈世家聚集的真靈大典上臨時加入,並出手相幫一次即可。

只要他能為谷家爭取到足夠多利益,她就可做主將谷家的部分血脈秘術傳授給他。

當然少婦也明言,這一部分秘術雖然並非谷家的核心秘術,但是谷家之外的其他世家也不可能輕易拿出來的,故而才會用它們換取韓立的一次臨時出手。

聽聞無需長期加入谷家,只是相助一次,韓立倒真有些心動了。

他雖然手中掌握了驚蟄訣中的煉化血脈之術,但是此術畢竟是針對飛靈族所創之術,對人族來說還有些不完善之處。

先前未進階合體時,他還未覺什麼。但是這一年鞏固修煉中,他終於無意中發現那些以為徹底煉化的真靈之血,仍有不少的神秘殘餘,極其隱秘的潛藏在肉身中。

這一下,他自然一驚不小,立刻加以詳加研究。結果發現按照眼前情形,他依靠自身法力鎮壓這些真血殘餘部分還是無礙的。

但若以後繼續吸取其他真靈之血的話,恐怕大有可能出現無法預料的大問題。

不是這些真血殘餘部分反噬其肉身,就是再也無法施展驚蟄訣的變化之術。

故而這些日子,他一邊鞏固合體期的修為,一邊也在思量解決之道。因此,先前少婦一提谷家的真靈血脈煉化之術時,才讓他大感興趣起來。

雖然這些世家的煉化之術,並不可能直接助他將殘餘真血徹底煉化,但肯定大有參考用處的。要是他沒有掌握驚蟄訣,光靠一些粗淺的煉化之術肯定沒有用的。

但是有驚蟄訣相對照下,他只要找出人族煉化之術和驚蟄訣煉化的不同之處,就可解決此心腹大患了。

不過話說回來了,就像先前說的那樣。他同樣不會因為此事,就將自己硬生生綁縛在谷家並受約束萬年之久的。並且他就算無法得到谷家的煉化之術,也會用一些旁門邪道,從其他真靈世家弄到類似的煉化之術。

當然如此做的話,肯定會有些麻煩的,並可能交惡某些真靈世家的。

所以他在聽少婦對真靈大典的解釋之言,只是需要在大典上和其他真靈世家修士較技一番,為谷家爭取一些利益後,也就點頭同意了下來,讓這位曉風仙子大喜的離去了。

至於手中的這塊玉牌,自然就是他暫時作為谷家長老的證明了。他心中又反覆思量了數遍後,覺得的確並沒有什麼不妥後,也就將此事暫時放置在腦後,仍然回到了密室,繼續鞏固自己的合體境界。

此後的期間,又有幾處大勢力找上門來,甚至其中包括了天元聖皇的使者。韓立心中有了決定,自然一一客氣的回絕了。

……

數個月後,孫火如約來到了谷家,迎接他的正是曉鳳仙子。

谷家貴賓大廳之中

主賓落坐,一陣寒暄後,孫火直奔主題道。

大廳中除了他之外,只有曉鳳仙子與谷家的太上長老,天黎仙子,一襲藍色宮裝,青絲高盤,是一位雍容華貴的美婦。

「這玉簡中內容,便是孫火的條件。」

天黎仙子接過玉簡,隨即查看了起來,頓時,清艷嬌顏泛起一股羞惱之色冷聲道。

「孫長老不覺得這條件過分了嗎」?

「谷家可以用其他寶物與道友做交換?」

「孫某並不缺寶物。」

孫火拒絕道。

他需要藉助雙修之法徹底將體內黎吼之血煉化,而谷家女子無疑是最佳的選擇。

他的問題比韓立還要嚴重幾分。

「這不可能,谷家不可能答應。」

天黎仙子毫不猶豫拒絕道。

「既然如此,那這黎吼之血就與谷家有緣無分了,當然,仙子也可以搶奪。」

孫火笑呵呵道。

「你。」

一語道破天黎仙子想法,引得後者臉色微變。

「罷了,道友跟本宮來吧」!

驀地,天黎仙子嘆息一聲,起身道。

見狀,孫火道。

「那就多謝仙子了。」

不多時,兩人離開了大廳,來到了天黎仙子的洞府。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