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7章 田野流金(2/2)
李泰對柳家人口倒是不怎麼感興趣,沿途便一直在詢問柳仲禮這座莊園的經營細節。
柳仲禮對此也不敢有所隱瞞,詳細介紹道:「得益唐公治水利耕,庫利川兩岸多成肥田,一歲勤耕細作,畝收粟可達兩石有餘,收菽則可三石。寒家擁田近九頃,扣除糧種並人畜食料,歲終仍可盈收七百石有餘。積糧備荒兩百石,余者盡可輸官,可得鹽引短則二百斤、長則百十斤,入市沽之,又可得利折粟百餘石……」
陝北地區主要種植的作物乃是小米、高粱與各種豆類,柳仲禮一家人口三十多,還有飼養的牛馬數頭,每年自家消耗糧食估計就得上千石,再扣除作物種子等消耗,九頃田地每年還能盈收七百石,這樣的收成那是非常不錯了,基本上是耕作三年便可有兩年積儲。
古書講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隨著時代的發展,農耕技術和畝產量也在提升。再加上柳仲禮一家並不是尋常的自耕農,其部曲乃是隱戶,有勞力而無租調,有這樣的收成也算是比較正常的水平。
鹽引分為長引和短引,是以運輸銷售的距離區分,能運的遠那自然價格和利潤更高,反之則就低。但也並不是所有人獲得鹽引後都會去提鹽銷售,像柳仲禮家搞個百十斤的鹽引根本就不夠折騰的,所以不如乾脆直接賣給那些大鹽商們,如此也是一份收入。
但柳家這座莊園顯然不只是單純的種田,就李泰所見的範圍便有十數頃之多,除了那將近九頃的耕地之外,還有數頃桑田果園。
南朝商品經濟比較發達,很多達官顯貴也都不諱言商,甚至親自經營莊園產業與商賈買賣,所以柳仲禮介紹起自家園業來也是很有條理。
「三年之桑,一株一歲可采葉三十斤、收實五十斤,畝植桑株參差二十之間,桑椹可以當食、葉則飼蠶,一畝桑飼得蠶繭五十斤、得絲二十斤有餘……」
對於唐公的問題,柳仲禮自是極盡詳細的作答,但卻不知道他講的這樣詳細,已經是觸及到唐公的知識盲區了。
李泰雖然也是苦日子熬上來的,但還真做不到像柳仲禮這般對於莊園中所有產出和數據都如數家珍,按照他自己能夠理解的數據換算一下,那就是一畝桑樹養蠶製成的絹每年大約在二十匹左右。
當然實際的換算肯定沒有這樣簡單,尤其這當中每一個流程都要消耗大量的時間和人力,因此不可等同於一畝桑收絹二十匹。
就連官府在徵收戶調的時候,都有絹、綿和布、麻這樣的選項供人選擇,就是因為對許多均田戶而言根本就沒有足夠的勞動力和時間將綿麻紡織成為絹布,只能上繳半成品作為戶調。
柳仲禮家雖然也有為數不少的奴婢,但也並沒有將所有桑田都遍植桑樹,因為養蠶織布根本就忙不過來,如果僅僅只是出賣絲麻等半成品,那所得利潤完全不如種植別的更高經濟屬性的作物。而這當中,柳仲禮就著重介紹了一下自己的茶園。
「小民舊居襄沔,因有飲茗之疾,本以為離鄉之後恐怕便要疏遠此味,卻不料北州亦多士民嗜好此味。因此之前便托人於漢中覓得幾株茶樹良品,移植於此莊園之內,雖然失時失地,以致茗葉回甘甚短、苦味悠長,但因此鄉品類殊少,收采市賣也得利不少!」
柳仲禮將李泰引至茶園中,指著園中那幾十株長勢不一的茶樹介紹道。他雖然去年年末才請辭,但這座莊園經營不只一時,正因經營的已經頗有成績,所以才在辭官之後乾脆定居於此。
李泰聽到這話後,忍不住便指著柳仲禮笑語道:「稱賢何必言陶朱,柳侯治事亦功力不淺啊!飲茗之風普及此鄉未久,柳侯竟然已經有查並因之得利。」
飲茶之風雖然源遠流長,但直到隋唐之際才興盛起來,而茶葉作為一種重要的外貿商品,則就一直到宋明時期才奠定起來。而李泰之前在興建師佛寺的時候,便已經有意用宗教儀式在稽胡當中推廣飲茶的習俗,幾年時間下來也是略有成效。
他在山南的時候,已經開始進行茶葉的種植與品種改良,並且也在將之當作重要的商品向關中以及其他地區進行推廣,不只是為了單純的牟利,也是希望能夠藉此加強區域之間的文化風尚和飲食習慣上的交流。
沒想到在這西河郡中,柳仲禮也是無師自通的感受到這股風潮,並且已經展開了以謀利為目的的本土化經營,不得不說這商業嗅覺也是很靈敏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