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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章 0847【白勝回大明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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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朝會。

朱銘點名詢問禮部尚書:「丁憂為何要三年?」

胡安國回答:「並非三年,而是二十七個月。父母過世一周年,孝子當在次月舉行小祥之祭。父母過世兩周年,孝子當在次月舉行大祥之祭。之後再隔一月,舉行除服之祭。攏共二十七月,則守制結束。」

朱銘又問:「小祥之祭是怎樣的?」

胡安國回答:「孝子可漸除喪服,換上吉服。小祥以後,孝子方可吃蔬果。」

朱銘再問:「大祥之祭是怎樣的?」

胡安國回答:「大祥以後,孝子可食用醬醋等調味品。」

朱銘突然坐直,問道:「也就是說,父母故去一周年,孝子才能吃蔬果;父母故去兩周年,孝子才能在飯菜中加調味品。」

胡安國道:「然也。」

朱銘掃視群臣:「你們當中,也有丁憂過的。誰嚴格遵循了禮制,沒有一絲一毫逾矩的?若有,可站出來,我重重有賞!」

群臣互相看看,居然無人敢站出。

都什麼年代了?

怎麼可能嚴格遵守那種禮制。

一年不吃蔬菜水果,兩年不吃醬醋等調味品。不說嘴巴能不能忍住,孝子的身體也扛不住啊!

即便真是大孝子,也頂多在服喪期間,不吃肉類和葷腥物品。

此時此刻,如果誰敢站出來,聲稱自己嚴格守禮服喪,必然成為眾矢之的。

指不定哪天,就有熟人鄰居傳出消息,說這位在服喪時吃過蔬菜。

到那個時候,孝不孝已無所謂,而是犯了欺君大罪!

朱銘質問道:「你們既然不遵守禮制,那還丁個什麼憂?服個什麼喪?」

群臣無法回答。

朝堂內沉寂良久,首相翟汝文站起來,舉著笏板出列:「陛下,禮無非情也。世易時移,風俗亦在變換。上古之禮,有些放到現在已不合時宜。譬如前宋與今朝,都已改革制度,臣民為君王服喪只須二十七天。以日代月,利國利民也。」

「好!」

朱銘當即贊了一聲:「那從今往後,官員丁憂也只須二十七天,不用服喪二十七個月。」

胡安國道:「君王乃天下之主,方能以日代月。臣子萬萬不能如此,實屬僭越了。」

朱銘也懶得去糾纏,改口道:「那大臣就以月代年。父母亡故一月,即行小祥之祭。父母亡故兩月,即行大祥之祭。中間隔一天,便可除服。也就是說,官員回家丁憂,時間定為兩月零兩天。」

群臣看著皇帝,不知該怎樣反駁。

他們被皇帝套路了啊!

因為所有官員丁憂時,都不可能嚴格守禮,於是得出喪禮可以改革的結論。

誰敢說不能改,以眼前這位皇帝的性格,估計說這話的官員死了爹媽,皇帝會直接派官員全程盯著。

你要守禮是吧?

不能改革是吧?

那你就老老實實的,一年之內不吃水果蔬菜,兩年之內不吃各種調味品。監督的人就住在你家,每天看著你吃飯,看你丫的能扛得住多久!

所以說,這玩意兒能改。

既然能改,那就皇帝說了算。

禮部尚書說,官員不能跟皇帝一樣,皇帝也已經做出了妥協,那還有什麼可以反駁的?

而且,皇帝一意孤行改革守喪時間,官員們執行起來也擺脫了不孝之嫌。

既然不會背不孝罵名,誰又願意耽擱三年呢?

大臣們其實也想改,說不出口而已。有了皇帝背鍋,他們順水推舟也就認了。

朱銘拍板道:「從今日起,但凡有官員需要丁憂。來迴路上花費的時間不算,從回家披上孝服的那天算起,服喪日期只需要兩個月零兩天。」

「父母亡故,心情肯定不好,可以再休息一陣。兩月零兩天用於服喪,剩下二十幾天休養散心,湊足三個月即可回京到吏部報導。」

「如果公務繁忙,亦可不必休息,服喪期滿就回。」

「誰還反對?」

自然無人反對,但又不方便說陛下聖明。

群臣大眼瞪小眼,全在那裡傻站傻坐著。

朱銘又說:「河南左布政使白崇彥,功勞卓著。其父亦為賢者,於國有功,追封通義大夫(正四品)。」

大臣們這才曉得,原來是白崇彥他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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