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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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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上爆料的匿名網友,要麼是韓琴本人,要麼是韓琴的狗腿子,我和您簽約的事別人知道的沒這麼清楚。」

聞櫻給出了合理的懷疑。

鄒蔚君其實也這樣認為,不過沒有證據,鄒蔚君沒有武斷下結論。

「就算網上是韓琴在搗鬼,蓉城本地的報導又是怎麼回事,韓琴的手伸不了這麼長。」

聞櫻也在納悶兒這事兒。

網上的輿論是一邊倒,明顯就是有人在帶不好的節奏。

網友們很容易被有心人煽動,跟風抵制《少年偶像》,聞櫻其實不太擔心,網上的鍵盤俠和現實中的讀者們只是重疊了一小部分,那些罵她的鍵盤俠大部分都不是她的潛在讀者。

她的讀者群應該是廣大青少年,是中學生這個群體。

青少年們有共通之處,平時被關在學校里學習,放假了就會放飛自我,好不容易能上網了很少有學生會去逛論壇,網聊和打遊戲不比逛論壇有趣麼?

天涯論壇的用戶群,從來不是青少年嘛。

心裡明白是怎麼一回事,聞櫻仍是有點不爽。

在家裡,她肯對陳經理低頭,因為那是她親媽。

出了家門,她憑啥還要慣著某些傻逼?

蓉城本地的輿論,聞櫻懷疑過趙棟搗鬼,隨即又否認。

趙棟不知道「逆流的魚」就是她的馬甲。

而且那些報紙上的批評,隱隱有「粉裝黑子」的感覺,真要是趙棟出手,不會對她這麼好啊。

一開始聞櫻還以為是鄒蔚君替她安排的宣傳路子,見了面就確認不是鄒蔚君。

是誰做好事連個名都不留?

會不會是宋總編?

沒理由啊,宋嬋的書,宋總編都沒投入這麼大心血!

聞櫻在心裡把「宋佛鄉」這個答案叉掉,見鄒蔚君擔心著網上的抵制,決定先解決網上的事。

「鄒阿姨,謝騫說您替我請了律師?」

「是的,我和律師已經商量好了,要告《愛格》,要求雜誌澄清事情的真相,恢復你的名譽。」

鄒蔚君知道聞櫻想捂住自己的筆名,強調了不需要聞櫻出面。

聞櫻搖頭,「鄒阿姨,我不是擔心曝光,我是想說您既然請了律師,那就一事不煩二主,麻煩律師把天涯那個匿名的網友一起告了……差點忘了問,請律師的費用是不是算在宣傳經費里?如果不夠的話,可以從我以後的版稅里扣。」

聞櫻很想自己挽起袖子上,但不行。

聞櫻很想自己掏律師費,但她前幾天剛剛上交了手裡的錢。

年齡和貧窮,成了聞大律師衝鋒陷陣的攔路虎!

說到讓鄒蔚君墊付律師費,聞櫻老臉都紅了。

重生人士混成她這樣,真是丟人啊!

「律師費你不用擔心,這是為了《少年偶像》的上市後的銷量,單位領導都很支持,不過你怎麼連網友都要一起告?」

不是鄒蔚君見識淺薄,是時代在限制鄒蔚君。

聞櫻笑道:「網際網路又不是法外之地,《愛格》雜誌破壞了我的名譽,這個爆料帶節奏的網友也在干同樣的事,當然要一起告!律師應該和您說了吧,就算咱們真的告贏了雜誌,最後出來道歉的肯定不是韓琴,她的任何言論一旦發表在了雜誌上就成了雜誌的言論,《愛格》背了這口鍋,韓琴卻不受影響?」

《少年偶像》要是大火,韓琴肯定會受影響的,她放跑了一個暢銷書作者,雜誌內部原本支持韓琴的領導會不滿韓琴。

但不輕不重的處分,或者是一段時間的冷板凳,就能彌補韓琴對聞櫻做的壞事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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