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枝角雲鹿(2/2)
但沒有人會認錯。
荒人最顯著的特徵是旺盛的毛髮,皮膚粗糙,不像真龍人那麼細膩平滑,荒人的五官也很粗獷,眉眼突出,臉上鬚髮密集,手腳也很粗大。
真龍人給別人的第一印象是完美,而看到荒人的第一眼,就會想到原始人。
截然不同的氣質,就是最大的差異。
季星火換上了獸皮鎧甲,然後控制自己的體型變化,六級萬靈肢體讓他能夠在小範圍內,配合聖鱗甲對骨骼的控制,調整自己的形態。
咔咔咔……
體內發出一陣輕響,季星火的雙臂和雙腿都變粗了一些,手掌寬厚、指尖拉長。
他的臂展原本就比正常人要長得多,經過調整之後,很快就適應了。
接著皮膚也變得粗糙,眉眼稍微突出,顴骨拉高少許,整張臉的風格立即就變了,從英俊帥氣變成了狂野蠻橫,漆黑的瞳孔露出兇橫,仿佛換了個人。
旋轉磁場刺激頭皮細胞,頭髮瘋狂生長,幾分鐘就長成了像是一大團雜草,狂放不羈。
同時,臉頰和下巴也冒出濃密的鬍鬚,稍稍做了修剪。
季星火走到水邊照了照。
「不錯!」
他欣賞了下自己的現在的形象,不但外貌大變,氣質也跟此前天差地別。
如果有家人朋友站在面前,可能一時也認不出自己。
季星火收斂氣息,拿出許久不用的凶暴護臂戴上,讓身材再膨脹一圈,再背上「冰脈者戰斧」,黑恆晶戰弓和箭袋一起背著,完完全全就是個荒人的模樣了。
「荒人也沒什麼不好的。」
季星火嘀咕一聲。
在真龍皇朝,冒充真龍人是死罪,但是冒充荒人就根本沒人在意了。
誰會去冒充一個低等種族呢?
季星火對荒人沒有任何歧視的看法,反而很感興趣。早在進入星界前,他還在大學上專業課的時候,就聽老師說過,荒人在星界是一個很特別的種族。
荒人非常古老,古老到遠在星界文明的歷史記載之前,他們跟無數人類分支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在各族的史書上,經常能找到荒人的痕跡,偶爾還能從遺蹟中挖出古物佐證。
星界中還流傳著一個傳聞。
在遙遠的史前時代,至少千萬年前,荒人才是星界的主宰,建立過統治星界與銀河的龐大國家。但在後不知什麼原因失落了,流散到星界各處和銀河系。
如今所有的人類分支,都是從荒人演化出來的。
換言之,荒人是人類的先祖。
包括真龍人,最初也是荒人的一支,只是經過一代代與真龍血脈的融合,才成為了如今的真龍人。還有丹人、高地人、河間人等等,都是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從荒從進化而來。
這個理論當然不被各族接受,在真龍皇朝,更是被嗤之以鼻。
把荒人與真龍人混為一談,被真龍人視為侮辱。
甚至成為禁忌話題。
在地球上,這卻是一個引起廣泛討論的猜測,有很多學者收集古物進行研究,不過資料太少,沒有什麼成果。
季星火傾向於相信這是真的。
不過,這跟自己沒關係。
他偽裝成了荒人,繼續上路,但沒有飛行,而是選擇了在地面上奔跑。
這更符合荒人的實力與習慣。
即使在真龍皇朝,能夠飛行的異人也是少數,季星火大搖大擺的在路上奔跑,很快就感受到了身份的區別對待,不時被人白眼,當他跑過後還聽到了背後傳來的罵聲。
季星火對此並不在乎,這說明自己偽裝很好,沒有人看出自己的問題。
在地上跑,畢竟不如飛得快。
星夜降臨時,季星火只跑了幾百公里,荒郊野外,他隨意進入一片森林紮營休息。
夜間,不時有人從天上飛過,其中還有蒼火龍主。
「竟然還沒有放棄追擊。」
帳篷中的季星火皺了下眉頭,但也沒有放在心上,那些人都發現了自己的營地,卻沒有下來檢查,顯然沒有意識到自己就是追擊目標。
天亮後繼續趕路。
季星火地面上持續狂奔,電磁感應時刻開啟。
「咦?」
跑了一千多公里,季星火從一座原始森林中穿過時,感應中發現了一頭奇特的生物。
它的外形是鹿,整體將近四米,體態輕盈矯健,在崎嶇複雜的森林中像精靈一樣跳躍,輕巧靈活,速度也非常快,有時還能踏空而行。
星界中有無數奇特生物,類似的並不少見。
但這一頭有點特別。
它不但速度快,而且還有隱匿自己的行蹤,如果不是電磁感應很難發現。
季星火立即進入隱身,加速靠近。
很快,他看清了這頭生物,頓時臉上恍然,「原來是枝角雲鹿。」
這頭巨鹿的頭上有一對碩大的鹿角,像是兩棵有著眾多分叉的樹枝,一根根角尖朝上,枝上還生有青翠的葉片,花朵盛開,跟真正的植物無異。
青色的鹿皮上有漂亮的花紋,體態修長靈巧,四蹄環繞著雲霧,如在雲中漫步。
枝角雲鹿是很稀有的生物。
它是一種半植物半動物的怪物,但是性情溫和,擁有強大的治療能力,奔跑速度極快,耐力悠長,還能夠踏空奔跑,是星界中最好的坐騎之一。
並且,枝角雲鹿的戰鬥力也很強。
曾經有一支狩獵隊捕捉到了一頭枝角雲鹿,帶回地球,賣出了三億亞元的天價。
即便不當坐騎,殺死枝角雲鹿也能採集到一到兩個超限異種。
季星火小心翼翼的觀察它。
這頭枝角雲鹿是超群級,實力不錯,如果是往常對自己沒什麼幫助,但現在正好抓來當坐騎趕路。
他在隱身中飄飛起來,緩緩靠近正在吃草的枝角雲鹿。
距離慢慢縮短。
還有兩百多米時,枝角雲鹿突然抬頭起來,眼中疑惑了一下,隨即一躍而起就要逃走。
「感知很敏銳,但是沒用。」
季星火現身化為一道閃電,轉瞬就追上了枝角雲鹿,指尖迸發雷鳴震得它頭暈了一下,趁機騎在它的背上,抓住那兩根樹枝狀的鹿角,將它按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