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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籌備《與神同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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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影集團沒錢?

這真不是不可能的事,畢竟攤子鋪的太大,需要用錢的地方太多。

而華影集團,能夠賺錢的地方其實不多,拍電影能夠收回成本就不錯。

至於說需要補貼各處的來源,其實大多數源自於電影院,畢竟他們手中掌握著一批院線。

為什麼華影集團能夠掌握一部電影的生死?

正是因為他們手中掌握的院線, 據說最多的時候,排名前五的院線,華影掌握了一半。

也就是到了後來,大量院線崛起,並且迅速發展,這才改變了形勢。

之所以華影集團肯退後,的確是沒錢, 不是沒錢拍電影,而是沒錢給林荀。

沒錯, 就是林荀的片酬。

如今,林荀在好萊塢拍電影,沒有三千萬米金,那就別開口了。

而這筆錢,也只是一個開頭而已,除了固定片酬之外,還必須給票房分成。

10%到20%的票房分成,根據享有的分成範圍來看,確定具體的分成比例。

如果是北米票房分成,而且還是系列片的話,最多可以達到30%。

回到國內拍戲,當然不能這樣算,畢竟有的電影投資,還沒有他片酬高。

可是,不拿固定片酬,你總不可能分成都不給,這樣的話也太過分了。

20%的全球票房分成, 這不過分吧?

冒著風險拍電影, 畢竟他一分錢的固定片酬都沒有,收入如何全看票房怎麼樣。

為什麼說全球票房分成?

因為華夏的電影,除了少數片子能夠在亞洲賣一賣,基本很難賣出去。

更不要說,米國、歐洲等等大市場。

從某種情況來看,內地票房分成和全球票房分成,其實也差不了太多。

而林荀只要20%,這個價格簡直是打了折扣又折扣。

可是別忘了,如今的華夏電影可不好賺錢,刨除電影院分成,製片方頂多拿到40%。

一般的片子,沒有大導演,沒有大的製作公司加持,這個比例有三分之一就很不錯。

荀遠影視作為國內頂級的影視公司,也就是林荀的電影,才能有這個比例的分成。

可現在,林荀一句話又要分走20%,也就是說,製片方頂多有20%的分成。

而《與神同行》投資2億,也就是說,票房收入超過10億,才有可能收回成本。

看到這裡,華影集團果斷慫了。

乾脆花四千萬整個名頭,將來宣傳的時候,再好好吹一波,這就夠了。

至於說收回成本,這當然是必須的,荀遠影視承諾優先支付華影的投資份額。

也就是說,荀遠影視給華影來了個保底。

其實,如今的林荀和程龍很像,甚至可以說更有甚者,沒人請得起。

不願意降身價,那就只能拍自家的電影,反正賺的錢都是自己的,也無所謂片酬不片酬。

就算是10億票房,林荀也不過收入2億華夏幣片酬,還比不上好萊塢的那筆固定片酬。

當然,人家好萊塢能夠全球進行發行,賣電影票,甚至還要dvd版權。

可是華夏有什麼?

所以,華夏電影市場的發展,任重而道遠啊!

再說回《與神同行》這部電影,2億的投資真的夠嗎?能拍出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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