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大了一輩(1/2)
對於紋章兩夫妻,林荀有些看不慣。
當然,這裡不是為小三出頭,既然當小三,自甘下賤,那也怪不了任何人。
只不過呢,一個巴掌拍不響, 你不能只針對小三,還有另一個呢?
或許,這就是男人和女人在身份上的不對等。
一句「且行且珍惜」,不但將小三釘死,怎麼的,還要給你家男人機會?
除此之外, 其實還有一件事,或許大多數人都已經忘了, 或者說不在意。
那就是未來的「茶芝蘭」奶茶詐騙案。
明星代言GG能拿到不少GG費,為什麼?
就因為他們有號召力,能夠讓大量熟悉他們的普通人,對這個GG感興趣。
馬伊莉代言GG之後,很多人因為她知道了茶芝蘭這個奶茶品牌,然後選擇加盟。
大家總想著,這可是大明星代言的,算不上小品牌,畢竟代言費可不低。
這就造成了一個錯覺,這是一家正規的商家。
結果,這卻是一個實打實的騙局,涉及到的資金高達7個億。
結果,馬伊莉事後來了個三連,非常抱歉、已經解約、今後注意!
呵呵,這就完事了?
事實上,如果稍帶邪惡的揣測一下,你就會發現,明星代言其實很有問題。
相較於普通人來說, 明星的分辨力更強大。
畢竟,這個時候的明星,誰還沒個工作室,誰身後還沒有一個團隊?
再加上經常接觸GG代言,還有各自影視劇拍攝的合同簽訂……
這些,可都是涉及到法律、商務的合約,他們就不擔心合約有陷阱?
當然會擔心,所有明星通常都會有相關方面的合作對象,有的直接就有法務部門。
接到一個代言GG之後,他們會不調查這個產品的來源,還有具體情況?
這些可都是專業人士,真的就一點沒發現?
或許是騙子的水平太高,讓明星背後的團隊無能為力,真的什麼都沒發現。
也有可能是代言費太高,就算發現了,也不了了之,畢竟這和明星有什麼關係?
當然,也不是針對馬伊莉一個人,事實上, 這樣的明星還是挺多的。
有些人掉進了錢眼裡, 賺錢還真是不講規矩。
就比如那些明星火鍋店,不就是想著吸引加盟商,然後割韭菜。
只不過呢,這些加盟商也是蠢,就不會用自己的腦袋想一想。
天下能有這麼便宜的事?
雖然你的腦袋有點小,想不了太多,可是你只要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
明明加盟費更貴,投資更大,偏偏還有超乎想像的回報,著可能嗎?
沒錯,說的就是某陳。
事後,又是一番操作猛如虎,退股、解約,這是和他沒關係!
只能說,咱們的國家,還是對這些所謂的名人過於縱容了。
說的難聽點,就是一群戲子罷了,放在古代,那就是下九流,上不得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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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話題扯遠了。
繼續說回《海洋天堂》,這部電影在五一之前,也已經正式上映了。
沒有特別挑檔期,其實挑了也沒用,畢竟這個類型的電影,很難吸引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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