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團練使(1/2)
一切塵埃落定,不識時務的全都被李隆以鐵血手段橫掃。
每個家族都貢獻出了大半家產,錢糧私兵都不能缺,特別是私兵,只許自留三成,其餘七成隨軍出征。
他自認為對比魏儒已經佷留家鄉父老一個面子了,不把他們綁上自己的船,他不安心啊。
李隆可不想自己在外面打生打死,結果由於沒有足夠力量鎮守,弄得老巢出了問題。
源源不斷的錢糧存入倉庫,一個個精壯的大家族私兵來到城外軍營報導,他們將與剩餘的三百縣兵合營。
在陳堯的設想中,自家的莊丁營為中軍是信得過的,而那些私兵縣兵則需經過一番考驗,當為前鋒大浪淘沙。
或許他們的軍事素養和個人身體素質會更好,但沾染的不良習氣也更多,偷奸耍滑之輩層出不窮。
這些人要是打散混入他的莊丁營,軍風軍紀肯定要下降不止一籌,戰鬥力不升反降。
多年的訓練,摻雜了李隆不知道多少心血,現代軍事理念和大虞軍隊規則結合的莊丁營,李隆相信一定是這個時代的精銳。
在平定縣兵營的混亂,絞殺地痞強賊的過程中,莊丁們令行禁止,殺敵勇猛無畏,已有強軍風采。
畢竟平時四處拉練剿匪之事沒少干,基本上每個老莊丁都見過血。
兵精糧足,可是又該以什麼名義出縣擴張呢?
夜深人靜,李隆一個人於書房中踱步,這是他有些困擾的問題。
本來他是想著自立,自領將軍之類的官職,不依附於任何勢力,擁有完全的自主性。
但魏儒手上的那份州府詔令又讓他有些猶豫了,不是假的,而是真的郎陵團練使敕封之令。
絹帛材料可以作假,但州牧大印卻不能作偽,李隆已經專門找人查驗過了,確實為真。
簽發日期是興平三年,也就是說早在彭慶事實割據桂陽郡之時,姬允就簽發了這條詔令。
不給郎陵郡守田奉,反而給了魏儒一縣令,這是知道田奉有反意啊。
團練使,是大虞朝特設的軍事官職,不屬於常設。
擁有自行組建民間團練兵馬的權力,乃是在地方不靖時,對於郡縣軍事力量的一種補充。
官方常定義為自衛隊,但在大虞歷史上很多時期,地方團練對於穩固王朝統治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魏儒乃是姬允門生,親信中的親信,李隆也沒殺他。
他問了魏儒,姬允給他的命令就是在彭慶叛亂後,馬上組建團練穩定郎陵,迫使田奉不敢輕舉妄動。
要不是遇上李隆異軍突起,還真有可能讓魏儒完成團練整合,最後郎陵就會多出第二個中心龍匯,因為這裡是郎陵團練使駐軍之地。
身側有一支奉州府之命的團練軍,田奉想要作亂肯定會投鼠忌器,郡中的大族也不會被輕易裹挾。
不過區區團練使,只是軍事長官,獨立性不強啊,先當著吧,大樹底下好乘涼。
在一場「秉燭夜談」後,李隆和魏儒達成和解,任由魏儒出入城池。
三天後,城外校場,軍陣中旌旗林立,兩千五百名士卒皆身著黑色玄甲,威嚴肅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