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明俸(2/2)
比如最低的從九品官員,每個月只能領取五石大米或選擇年俸二十八兩。
但真的低嗎。
先不說明初的物價貴賤,先說五石米的月俸。
明朝一石約合九十四點四公斤,五石便是九百四十斤重。
如果這個從九品的官員是一家五口的情況下,那麼每個月能吃掉兩百斤米嗎,就算能,餘下的七百多斤完全可以拿到市場變現。
這便可以賣得二兩餘銀子。
吳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寫了一個橋段,范進的岳父胡屠戶一日可賣一頭豬,賺一錢銀子。
一頭豬便按百十來斤來算,才只夠胡屠戶賺一錢銀子。
那這頭豬多少錢?
按照《宛署雜記》的記載,一頭豬僅一兩六錢銀子。
一兩六錢的總價,胡屠戶僅賺一錢,算是極良心的商販了。
當然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一頭豬才一兩六錢。
一個從九品的官員一家五口,一天便是吃兩斤肉,一個月也不吃完一頭豬!
換言之,頓頓有肉。
而牛羊肉的價格比之豬肉還要便宜三成!
因為明朝的衛生環境並不理想,豬的養殖是有一定困難的,而牛羊則不然,一個是大明早期擁有自己的牧場(漠南衛),二一個則是草原的互貿。
一個從九品的官員僅憑合法薪俸就可以實現頓頓有肉的生活。
另外像布匹、絲綢的價格也並不高。
一匹布不過三錢,一匹絲綢不過五兩。
官員的春夏秋冬四季各有兩套服裝,官服和便服都由朝廷採買。
那麼官員只需要給家裡人置辦衣服也就夠了。
只是為什麼明朝的俸祿給人一種極低的錯覺,因為我們做了物價的跨時空換算。
我們計算到的是一石糧食拿到後世來賣才不過三百餘元。
五石糧食的月俸那就只有一千七八的樣子。
怎麼活啊。
人情往來、逢年過節這些開支多大。
官員不得養幾個偏房嗎。
不得偶爾學個外語嗎。
不得頓頓大魚大肉,再叫幾個歌舞妓聽聽曲嗎。
啥家庭這麼造?
你拿一千七八放到二十一世紀,那明朝官員真可憐,貪污似乎像是有理。
可考慮到明朝的物價水平、生產條件和精神供應,一個從九品的小官已經活得很滋潤了。
只是人心是無度的。
我是官了,我憑什麼一家五口。
憑什麼一頓只吃四個菜。
偶爾去喝個花酒聽聽曲不犯罪吧。
我總得給自己買幾身蘇繡、蜀繡的大牌吧。
逢年過節給媳婦小妾丈母娘啥的買兩件首飾不過分吧。
這麼一想心裡就長了草,再看看手裡那點可憐的月俸,可不就是升起一種朝廷摳門的感覺。
人要是貪,怎麼都貪。
二十一世紀官員那點工資夠去瀟灑嗎,夠打高爾夫嗎,也不夠啊,那他們貪污合理嗎。
顯然不合理!
老朱在洪武六年、洪武二十八年兩次調整官員的俸祿,已經按照比正常家庭生活所需花銷的兩倍以上來制定了。
是古代官員本身的思想他帶有一定的封建官僚習氣。
不願意活的只比普通百姓好。
官才是人,民只是草芥。
必須得有懸殊的生活差距才能體現出來。
在十四世紀的背景下,能僅憑合法收入就能實現一家五口頓頓吃大肉,這日子怎麼想也夠資格說一聲幸福了。
又想養小妾,又想學外語,末了罵朝廷摳門,說是老朱逼他們貪污,多少有點不要臉了。
若要是替明朝的官員鳴不平,就沒必要對現實的貪官咬牙切齒了。
就這麼簡單。
三觀要正,思想要純!
陳雲甫一聽年俸二十兩,那臉上笑的,比花都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