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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明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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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最低的從九品官員,每個月只能領取五石大米或選擇年俸二十八兩。

但真的低嗎。

先不說明初的物價貴賤,先說五石米的月俸。

明朝一石約合九十四點四公斤,五石便是九百四十斤重。

如果這個從九品的官員是一家五口的情況下,那麼每個月能吃掉兩百斤米嗎,就算能,餘下的七百多斤完全可以拿到市場變現。

這便可以賣得二兩餘銀子。

吳敬梓在《儒林外史》中寫了一個橋段,范進的岳父胡屠戶一日可賣一頭豬,賺一錢銀子。

一頭豬便按百十來斤來算,才只夠胡屠戶賺一錢銀子。

那這頭豬多少錢?

按照《宛署雜記》的記載,一頭豬僅一兩六錢銀子。

一兩六錢的總價,胡屠戶僅賺一錢,算是極良心的商販了。

當然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一頭豬才一兩六錢。

一個從九品的官員一家五口,一天便是吃兩斤肉,一個月也不吃完一頭豬!

換言之,頓頓有肉。

而牛羊肉的價格比之豬肉還要便宜三成!

因為明朝的衛生環境並不理想,豬的養殖是有一定困難的,而牛羊則不然,一個是大明早期擁有自己的牧場(漠南衛),二一個則是草原的互貿。

一個從九品的官員僅憑合法薪俸就可以實現頓頓有肉的生活。

另外像布匹、絲綢的價格也並不高。

一匹布不過三錢,一匹絲綢不過五兩。

官員的春夏秋冬四季各有兩套服裝,官服和便服都由朝廷採買。

那麼官員只需要給家裡人置辦衣服也就夠了。

只是為什麼明朝的俸祿給人一種極低的錯覺,因為我們做了物價的跨時空換算。

我們計算到的是一石糧食拿到後世來賣才不過三百餘元。

五石糧食的月俸那就只有一千七八的樣子。

怎麼活啊。

人情往來、逢年過節這些開支多大。

官員不得養幾個偏房嗎。

不得偶爾學個外語嗎。

不得頓頓大魚大肉,再叫幾個歌舞妓聽聽曲嗎。

啥家庭這麼造?

你拿一千七八放到二十一世紀,那明朝官員真可憐,貪污似乎像是有理。

可考慮到明朝的物價水平、生產條件和精神供應,一個從九品的小官已經活得很滋潤了。

只是人心是無度的。

我是官了,我憑什麼一家五口。

憑什麼一頓只吃四個菜。

偶爾去喝個花酒聽聽曲不犯罪吧。

我總得給自己買幾身蘇繡、蜀繡的大牌吧。

逢年過節給媳婦小妾丈母娘啥的買兩件首飾不過分吧。

這麼一想心裡就長了草,再看看手裡那點可憐的月俸,可不就是升起一種朝廷摳門的感覺。

人要是貪,怎麼都貪。

二十一世紀官員那點工資夠去瀟灑嗎,夠打高爾夫嗎,也不夠啊,那他們貪污合理嗎。

顯然不合理!

老朱在洪武六年、洪武二十八年兩次調整官員的俸祿,已經按照比正常家庭生活所需花銷的兩倍以上來制定了。

是古代官員本身的思想他帶有一定的封建官僚習氣。

不願意活的只比普通百姓好。

官才是人,民只是草芥。

必須得有懸殊的生活差距才能體現出來。

在十四世紀的背景下,能僅憑合法收入就能實現一家五口頓頓吃大肉,這日子怎麼想也夠資格說一聲幸福了。

又想養小妾,又想學外語,末了罵朝廷摳門,說是老朱逼他們貪污,多少有點不要臉了。

若要是替明朝的官員鳴不平,就沒必要對現實的貪官咬牙切齒了。

就這麼簡單。

三觀要正,思想要純!

陳雲甫一聽年俸二十兩,那臉上笑的,比花都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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