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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男女大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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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何,邵兄會知道令妹的閨房之中有男裝。」

「呃、這。」邵子恆眼珠一轉道:「我說了嗎,啊,我的意思是讓檸兒找管家要一身。」

「尊府內可沒有哪個家丁的衣服是令妹這歲數可以穿的。」

「以前留的,沒捨得扔。」

陳雲甫便笑笑,又指著邵檸離開的方向說道:「小弟兩次見令妹,性格皆風風火火健步如飛,可見沒有纏足。」

纏足這個陋習起自北宋,興於南宋、蒙元,至明清時盛極。

而纏足的起因於興盛無外乎四點。

審美方面的要求、男女大防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

其實說到底,無外乎還是那一句男女大防。

這個男女大防不單單只是一句男女授受不親就能簡單概括的。

女子的貞潔格外重要,尤其是在男人眼中。

女性自幼纏足,導致長大後足部畸形,無法進行跑、蹦、跳,只能『蓮步輕移』,這便從根本上抹去了因為劇烈運動而使貞潔膜提前破損的可能。

如不然,女子騎馬、蹦跳都會有可能導致破掉那層膜,出嫁時就必然被誤以為蕩婦。

輕則遺臭鄉里,重則投河自盡。

於是這便可以看出來,所謂的男女大防,不是出於對女性的尊重和保護,本質上僅是將女性物化,當作男性大家長的私有物。

是打著倫理的旗號而形成的一種殘酷且強制性的冷暴力。

至於所謂的『男女大防乃夏夷之防,破則夏變夷,神州陸沉、國毀家亡』說法,那更是太監們開會,無稽之談。

女人破層貞潔膜,中國就亡國了?

當然,這裡不是說提倡女人可以淫蕩,而是沒必要將正常的倫理、兩性關係畸形化、扭曲化。

如《國風·鄭風》篇中的《山有扶蘇》,通篇內容就只是寫了一個女子在會面情郎時的一種歡愉心情和對情郎的俏罵。

談戀愛嘛,兩口子在一起嬉笑俏皮很正常,如此簡單易懂的情歌,反映著當時的社會風氣和後現代也沒有什麼兩樣。

結果到了明清時期,整篇《鄭風》就被打上了靡靡之音的標籤,而後又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一大批專家,給《鄭風》又上了一個新詞。

「淫奔之詩」。

人小姑娘唱著歌、見個心上人,咋就成了蕩婦呢。

魯迅:「下雨了』。

專家:這簡單的三個字,我們看到的是封建時代鐵幕下人民苦不堪言、賣兒賣女易子相食等慘狀。

魯迅:「真的下雨了。」

專家:「我不聽我不聽。」

兩性關係被一朝又一朝的『專家』們上了枷鎖,戴德一本《大戴禮記》在《儀禮註疏-喪服》的基礎上寫下了七去之條,等到宋元明清,一大群專家們歡呼著奉為金科玉律,至此,世俗倫理對女性的束縛達到巔峰。

扯得有些遠,話回正題。

兩性之防本來是不嚴的,只是經過一代代所謂大儒(專家教授)的層層加碼後逐漸畸形而已。

如今陳雲甫看到邵檸並未裹足,便謂邵子恆說了。

後者撓頭。

「我妹自幼怕疼,纏足之時大哭不止,母親觀之落淚,遂勸阻下來。」

在明朝這個時代背景下,一個女人能勸住邵質不給閨女纏足,只能說明一件事,那就是邵質在私下裡並不如他表面上那般頑固。

邵家的家庭禮法可以窺見三分。

陳雲甫沖邵子恆拱手道:「邵兄明明有愛妹之心,卻假小弟之口來為令妹開脫,將此功嫁於弟,弟甚惶恐。」

後者左右張望兩眼,笑言道。

「就知道你向來機敏,騙不住。」

陳雲甫撇了下嘴。

如此看來,這邵子恆是想做自己的大舅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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