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朝禮和朱標(2/2)
等到詞曲轉《賀盛朝之曲》後,眾人齊詣:「三陽開泰、萬物咸新,敬惟皇太子殿下茂膺景福,千歲千歲千千歲。」
這些個禮法一萬字都寫不完,淺嘗輒止到此拉倒。
陳雲甫不想說禮法的繁瑣,這裡只說朱標的地位。
號稱中國王朝史中地位最穩之太子豈是一句空話。
這正旦新年、冬至郊天兩大禮日,親王公侯並百官都要向朱標行四拜禮的規矩是朱元璋要求禮部加上的。
為什麼,就是時時刻刻在提醒所有人,要把朱標當君王看待。
後世就朱標的地位還有些爭論,包括小道瘋傳朱標被朱元璋詰責懼而投河,甚至被朱元璋掄板凳拋砸、強迫朱標為成穆孫貴妃服喪等消息。
這裡是秉持對歷史負責的態度有必要闡述清楚。
所謂朱標驚懼投河、被朱元璋掄板凳拋砸的故事出自《名山藏卷三十五--懿文太子傳》,緣由呢是朱標的老師宋濂之孫宋慎牽連進了胡惟庸案,朱元璋要誅宋濂滿門,朱標為宋濂求情,被朱元璋喝斥「等你做了皇帝再去憐憫宋濂吧」,於是朱標驚懼惶恐遂而投河,被宮人救出來的時候奄奄一息,朱元璋於心不忍,寬赦了宋濂。
後來朱標又向朱元璋說堯舜之君方有堯舜之臣,更是氣的朱元璋掄板凳拋砸朱標。
而同樣在這本《名山藏卷五十九--宋濂傳》中,宋濂案的記載卻是宋濂捲入胡惟庸案後,朱元璋要誅宋濂滿門,馬皇后出面替宋濂求情,於是朱元璋寬赦了宋濂。
這裡隻字未提朱標的事。
因此前後矛盾。
研究史料,不能只憑一本,那便在看看其他的。
《勝朝彤史拾遺記卷一》、《明史紀事本末卷十三》也記載了宋濂案,內容中同樣沒有提及朱標,只說是馬皇后出面求的情。
這三本史獻可以稱之為民史。
史獻分為兩種,一種叫官史,也就是官方出面修訂,一種便是民史,朝廷官員或者民間文人自己編修。
如果說以上三本民間史獻不足為考,那再說說官史。
《明太宗實錄卷一二九》、《明孝宗實錄卷一百九》中亦提及宋濂案,這裡的原文說的卻是朱元璋念及宋濂為太子師,隨決定予以寬宥,改誅夷為流放。
不僅沒有了朱標甚至連馬皇后都沒提。
兩本官史、兩本民史都不去信,反而去信自相矛盾的《名山藏》,那就不是辯證歷史而是抬槓了。
至於朱元璋強迫朱標為成穆孫貴妃服孝一事更是斷章取義,譁眾取丑。
典故出自《明太祖實錄卷九四》,原文說的是禮部尚書牛諒說「按照周禮的話,皇太子及諸王子無須為庶母(即成穆孫貴妃)服孝。」
宋濂則有不同意見,他提出為母養老送終是聖王仁政,豈能因其為庶母便忌諱呢,這是陋俗,何況周禮本身關於喪禮的節文早在周朝衰落的時候便散失了,你說的據周禮一言本就無從可考。
漢唐以來從沒有人說過周禮還有這樣的禮節。
更何況人的情感本就有無窮之變化,禮儀也應該為人情而做出適當變化,如此才能使人心安定、也是天理所在。
朱元璋聽後並沒有說乾綱獨斷就依宋濂說的為準,還讓朝臣一起表決,最後有四十二人支持宋濂的說法,這才點頭同意。
所以不僅只是朱標,連著朱樉、朱棡、朱棣等所有親王諸子都為成穆孫貴妃服孝。
明明是朝廷的大禮議行為怎麼到這小道野史的口中,就變成朱元璋強迫朱標為庶母服孝了?
若是這麼說,那是不是所有為孫貴妃服孝的兒子朱元璋都看不上。
可也沒見朱元璋把皇位傳給徐輝祖、李景隆或者張三李四王二麻子啊。
一本《大明會典》僅一個皇太子禮便詳敘了十卷不止,這都是朱元璋在位時命令禮部制定的,何以加如此繁瑣之禮,就是為了凸顯、鞏固朱標的地位。
官史民史一本不看、要麼斷章取義,真是開局一個字,剩下全靠編。
這不是對歷史負責,歷史發明家行為更要不得。
雖然廢話了些,但不闡明歷史本身,陳雲甫便很難解釋他與朱標的所作所為是否具有合理性。
故事自然也就無法繼續下去。
閒話少敘、書歸正傳。
一天的大朝禮總算是到了尾聲,陳雲甫也已餓的眼冒金星,好在朱標看了出來,在朝禮結束後,開口喊住陳雲甫。
「雲甫,你留一下。」
百官齊刷刷側目,無不十分艷羨。
朱棣等一眾親王更是心頭嘆氣。
誰能想到朱標如此器重照拂陳雲甫,如此看來,朱樉今天這個虧,是吃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