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章 《刑法》(2/2)
「避險過當?」陸令問道。
「可能是吧,定罪這種事交給法院。」游少華並不太在意這個。
看游少華不太想繼續解釋,也可能是壓根就不求甚解,陸令環顧四周,看到了燕雨,就過去又問了一遍。
「避險過當?」燕雨聽到陸令的問題,輕輕搖了搖頭:「避險過當這個詞我們用的比較少。我們以正當防衛舉例,有個詞叫防衛過當。防衛過當的前提,一定是行為本身屬於正當防衛。同理,避險過當,前提也是行為屬於緊急避險。那你說,眼前的這個案子,屬於緊急避險嗎?」
「不屬於吧」陸令搖了搖頭。
「對,不屬於。既然不屬於,那怎麼可能構成避險過當呢?」燕雨反問道。
「額燕雨,是這樣,你還是給我解釋一下,為什麼不屬於緊急避險吧」陸令理解的也不夠透徹。
「緊急避險,簡單地來說,是為了保護高位階的權利,而不得不去損害第三人的低位階權利。人命和人命,是一樣的,平等的,都是最高位階的權利,不能因為保護你自己,就去侵害另一個人的生命權。這種情況下,當然不構成緊急避險,自然就無法認定為避險過當。」燕雨輕聲解釋道。
燕雨聊著這些,周圍的人都在聽。這個現場,大部分人不太感興趣,血呼啦的,誰愛看啊!
游少華說的對,公安只負責偵查等步驟,如何定罪量刑交給法院,這也就導致這種案子,在這培訓的新警和游少華都不是太了解。只是,遇到具體的案件,聽到有專業人士解釋,又都想聽一下。
「那這屬於故意殺人案嗎?」陸令再次問道。
陸令問出了很多人想問的問題,如果這個情況不是避險過當,那是什麼?
「當然不是」,燕雨搖了搖頭:「他並沒有殺人故意,他只想活下來。」
「啊那究竟是啥?過失致人死亡?」
「我個人認為,這屬於本能求生反應。這種意外誰也不想發生,在那非常短暫的幾秒鐘內,活下來的人求生欲太強,一瞬間採取了這樣的方案,不應該構成犯罪。我們按照不構成犯罪的想法去思考問題,出罪的理由自然不是緊急避險,而是不具有主觀惡性,他的行為也不具備期待可能性,是本能反應」,燕雨想了想:「法不強人所難。」
燕雨見大家在思考,和陸令接著解釋道:「這就好像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突然遇到了飛來橫禍,本能地就會開車去躲,這種行為可能就會害死副駕駛或者后座的人,這種情況你既不能說駕駛員是緊急避險,也不能說他是故意殺人。這就是本能反應,不應當譴責他。」
「那,就好像洞穴案,兩個瀕死之人在洞穴里,都要不行了,一個人把另一個人吃了,也是這種情況嗎?」陸令聽懂了燕雨的話,但還是感覺不是太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