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章 開眼界(1/2)
陸令都算是長見識了,即便他接觸過這麼多人,這一次都表示學到了。
馬思臻這頓揍絕對是沒有白挨,配合警方幹活效果非常好,他很快就把陶雅文單獨叫了出來,大概用了兩分鐘,就說服了陶雅文。
陶雅文聽聞父親當初的事情已經敗露,嚇壞了。
要是警察跟她這麼說,她肯定不信,但是馬思臻跟她說,她就信了,而且還覺得馬思臻有情有義,主動把這麼重要的情報告訴她。
這戀愛腦,把陸令都看呆了,這麼簡單的嗎?
不僅如此,陶雅文還去說服了她媽。陶雅文的老媽只是個農村婦女,被女兒一勸,也願意招供。原理很簡單,她們都相信這個事情已經徹底敗露,坦白從寬,儘早坦白。
震撼陸令一整年!
這母女倆,都是當年案件的知情者,也都能辨認出來李樂樂,不僅如此,陶雅文的母親李美萊,還做了兩件事。
一件,是錄了一個視頻,給丈夫看的,希望丈夫坦白從寬,爭取立功。
另一件,是把當年從李樂樂那裡獲得的60萬元拿了出來,要求上繳贓款。
案子當年的主犯,還是李樂樂。只不過,陶萬宇、陶雅文、王一雯都參與了。
陶雅文和王一雯當時都只有十一二歲,不僅不需要負任何刑事責任,而且她們的參與度明顯不夠,能不能認定共犯都不好說。
有這些證據,陶萬宇那邊想突破就簡單了,如此一來,李樂樂在劫難逃。
「我就能做這些,別的不要找我!」馬思臻一臉無奈。
他並不是很喜歡陶雅文,尤其是最近這段時間。最近,馬思臻學好了一點,也開始讀書,對陶雅文不是那麼感冒。
誰知道,這個樣子的馬思臻,卻更加吸引陶雅文了。馬思臻這次為了搞定此事,誰也不知道許諾了什麼事。
「還有一個事,得你去問。」陸令道。
「我不去了!愛誰去誰去!」馬思臻說著,堵著氣,轉身就走。
他太委屈了,現在他已經這麼乖了,今天被老哥狠狠修理了一頓,然後還要違背本心,去勸陶雅文。
馬思臻堵著一肚子的氣,就要走,被青山一把拉住了,青山道:「你先聽完陸哥說話。」
馬思臻已經是個十五六歲的大小伙子了,今天馬思裕揍他都有些困難,還是有股子蠻勁的,現在也在氣頭上,非要走。
可是他無論怎麼用力,都無法掙脫分毫。最後,青山怕傷到他,把他提了起來。
馬思臻本來還一臉桀驁,這會兒委屈的不行了,哇的就哭了出來。
你們太欺負人了啊嗚嗚嗚嗚嗚...
見到馬思臻哭,青山把他放下,然後三個大老爺們,就在這盯著馬思臻哭。
「要不你聽聽,
他們有什麼事要問?」馬思裕安慰了一句,上去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馬思臻不聽,哭的更大聲了。
這仨人,都是20來歲,也都是那種對哭泣沒啥共情的年齡,就在這看著馬思臻哭,最後,都蹲坐在一旁,看馬思臻哭。
馬思臻開始真的怨氣滿滿,哭了一會兒,怨氣少了一些,就有些別的情緒,比如說尷尬。
喂喂餵你們仨攔我一下,哄我一下,給我個台階下啊!總不能真的讓我哭死吧!
陸令見狀,過來安慰了兩句,接著道:「我就想讓你問問她,之前,有人去我們孫所的汽車那裡,卸了幾個輪胎螺絲,這個事是誰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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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螺...」馬思臻說話還有些抽泣,顯然他已經踩到了陸令遞過來的台階上。
...
幾分鐘後,陸令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當初給孫所輪胎卸螺絲的,不是陶雅文。
這答案倒也是意料之中。
針對孫所的所作所為,應該並非東坡村的人所為,這應該還是李樂樂那邊做的事。
關於這個村裡的線索,就此告一段落。
現在,整個村,還需要找的人,只剩下了一個,那就是王成、楊麗的女兒王一雯。
...
收拾好了一切的證據,陸令和馬思裕表達了感謝。
馬思臻在一旁充滿了幽怨。
馬思裕和陸令分開的時候,在弟弟旁邊,給弟弟許諾了一句話。
馬思臻聽了這句話,眼前一亮,心情好了大半。
...
「陸哥,咱們回縣城嗎?」青山問道。
「不急,咱們回所一趟,把材料給燕雨他們傳回去,咱們休息一下再回去。」陸令選擇了摸魚。
「好。」青山點了點頭。
...
中午時分。
「恭喜恭喜,入d了,」東安縣看守所里,一名臉上有紋身的漢子,扭動著身體,拿著一張文書,似乎非常高興。(注,黑話,這意味著嫌疑人被逮捕。除此之外,「下隊」代表離開看守所去了監獄。)
李樂樂的案子,刑拘只能有7天,但是檢察院批准的逮捕,最多可以延長到7個月。
刑拘的標準比較低,之前有一個人指認他被李樂樂買通給孫國龍的中藥下毒,基本上就可以刑拘。逮捕不一樣,逮捕需要更有價值的證據。刑訴法里對此有諸多規定,不多贅述。
在《國家賠償法》里,如果公安並非違法拘留,即便嫌疑人最終釋放,也不需要進行國家賠償。
但如果逮捕錯了,那就需要國家賠償。從這個角度上來說,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難很多。
李樂樂一直很自信,他覺得自己這次雖然被收押,但警察也拿他沒辦法,七天之後他就重新恢復自由了。也正因為這種態度,他壓根就不會搭理自己號里的其他人。
在這裡待著的,誰也別說自己牛逼,老實點、合群的能過得舒服一些。要麼就是真有實力。
李樂樂按理說,也屬於真有實力那種,但是他不屑表現,他就在等七天結束,這幾天這個叼樣子,不知道讓多少人不爽。
這回,幾個牢頭看到逮捕通知書,知道李樂樂沒什麼本事,嘿嘿笑著,對李樂樂羞辱了起來。
李樂樂一臉的陰翳,他從牢頭手裡接過來《逮捕通知書》,仔細地看了起來,還伸手摸了摸紅色的印文。
「看半天,看什麼看,看了就能出去不成?」牢頭說著,拿出印台和一支筆,放在看守室門口唯一的一張桌子上,「簽字,一會兒我還給管教送回去。」
看守所里的很多東西都比較有特點,比如說這支筆,就是一根被橡膠包裹的筆管,不僅如此,筆的尾部,有個雞蛋那麼大的塑膠球。
這是為了防止被羈押人士吞下筆來要求去醫院。
是真的。
李樂樂感覺不可置信,但還是沒亂動這張通知書,輕輕放在了桌子上,也不簽字,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盤腿坐了下去。
牢頭似乎也猜到這個情況,現在,門口還有管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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