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解決一個,又帶出一串(1/2)
加上檔案室里值班的那名警員,柳乘蔭五人開始對那堆檔案袋翻找起來。
然而這一翻不得了。
翻完後,柳乘蔭拿著那份有關當年那個案件的信息的檔案袋。
將檔案袋打開。
柳乘蔭看到裡面有一沓文件,以及一些照片和幾個透明塑封袋。
柳乘蔭將其快速翻了一遍........
文件是各種帶著被詢問人信息的筆錄,以及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整理出來的受害前的日常。
照片是從當時的案發現場拍到的各處細節。
透明塑封袋裡有一些各式各樣的碎片,有布塊、有玻璃.......
柳乘蔭很快就將其看完了。
其實,柳乘蔭這些「查看」的行為都是表演給身旁的人看的。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說過「量子波動速讀法」?
我不說你們可能不知道。
就是那些騙子編出來騙錢的, 是假的,別信!
不過.....這個世界上有超能者倒是真的,比如柳乘蔭本人........
事實上,在他打開這個檔案袋之前,他只是摸了一下,發動一下「解析-觸摸」後, 他便瞬間知道袋子裡東西是什麼了。
很早之前柳乘蔭就評價過,說【終極解析】是一個徹徹底底的「超能力」!
這個技能的存在完全違背了自然規律。
要說其他技能。
關於【鍵神】機制, 柳乘蔭還可以用「應激性-釋放機體潛能」來解釋他的手指在操控帶摁鍵的事物時他的手指速度和大腦反應速度會變快的理由。
而【自在】跟【鍵神】顯示,只不過【自在】不像【鍵神】那麼「專一」,僅對「手指-摁鍵」生效罷了。
不過,作為代價,【自在】在特定領域的帶來的加成遠不如「專一」的【鍵神】。
而【從心之樂】、【鬼才】則可以看做是「激發靈感」。
這些能力,其實都是人類本身就擁有的,而技能的存在只是將他們放大了而已。
然而,【終極解密】就不同了!
【終極解密】有四種使用方法,分別為:靠近、觀察、觸摸、接納。
而且,這四種使用方法按從前到後順序,越往後獲取信息的效率越高,且能獲取到的信息也更加全面、深入。
其中,除了「觀察」顯得比較貼近「現實」外,其他的三種使用方式都非常「玄幻」!
在使用「解析-觀察」的時候,柳乘蔭了不起就是個絕對不會放過任何紕漏的超級偵探「罷了」。
而「靠近」,雖然在獲取信息的「速度」和「深度」上不如「觀察」, 但他「玄幻」在哪怕柳乘蔭被遮住了眼睛,堵住了鼻子和耳朵,他也能通過「解析-靠近」模糊地了解到一定範圍內的情況。
類似於「第六感」、雷達這種。
而柳乘蔭最近新開發的能力【鬼才-小地圖】靠著結合「解析-靠近」和【完美觀感】所得到的。
而「觸摸」和「接納」就更是誇張!
靠著「解析-接納」,柳乘蔭瞬間把剛吃進去的東西的原子圖譜個「解析」出來,並且能追尋到每一顆原子甚至更小的位置,查看它們曾經都去過哪,什麼時候有過裂變、聚變、化合等反應的經歷........
所以,不管任何案件,如果柳乘蔭夠「狠」的話,他實際上只要對與案件有緊密聯繫的事物,比如受害者、兇器、贓物什麼的舔一下.......
然後,在「原力」(全稱:原子之力)的引導下,柳乘蔭能都知道這個世界的任何真相!
這才是【終極解密】!
不枉他「S」級的評級!
不過,柳乘蔭沒那麼重口味萬一有毒呢?
就算他生理上能克服過去,他心理上也受不了!
好在,他也不需要他用身體「接納」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僅憑「接觸」就已經夠用了!
雖然「解析」接觸的信息獲取「深度」無法讓他追溯「原子的前世今生」,但看到「原子的近期表現」也足夠用了。
嗯,對於存在的時間可以用「百億年」來做單位的原子來說,他的「近期」足以覆蓋大多數文明的歷史, 除非是它「近期」的經歷太過於豐富, 這才可能導致前面的信息所遮蔽, 使得「解析-接觸」的「信息獲取深度」不夠用,這個時候才會必須用上「接納」。
靠著「解析-觸摸」,柳乘蔭能在擼貓的時候將貓的腦子內部結構給「摸」出來。
所以,他摸個檔案袋將檔案袋裡的信息給「摸透」實屬.......正常!
今天要不是「劫匪」的車距離柳乘蔭的車窗太遠,而當時又是在公路中間上,柳乘蔭不好下車,否則,當時柳乘蔭直接對著「劫匪」麵包車「觸摸」一下,就不會有那麼多誤會了。
總之,【終極解析】是個十分強大的技能,它可以本能讓柳乘蔭有機會成就「全知全能」,所以是個可以讓人變成「神」的技能。
但可惜,因為【人類限制器】的緣故,柳乘蔭每天的「上傳份額」受限制,其每天所能保存下來的信息遠不如每天產生的信息,所以終究無法靠這個能力成為「全知全能」的「神」。
「解析-觸摸」一開。
........
柳乘蔭就將這些檔案里的信息完全讀取。
隨後,他就邊等待「解析」結果,一邊裝作認真的樣子翻開起檔案袋裡的東西來。
檔案袋裡的東西很多。
最後,等「解析」的結果夠出來了,柳乘蔭都也還沒將手裡的資料翻完。
「解析」結果出來了十幾分鐘後,柳乘蔭終於翻完了手裡的檔案。
裝一會兒「思考者」後,很快,他一拍大腿,道出了他憋了半天的「謎底」!
「兇手就是——他!」
柳乘蔭最終伸手在一份寫著筆錄內容和個人信息的文件上那麼一指。
那份文件是屬於受害者的房東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