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強悍的張鈞!(2/2)
第二:我聽說決賽的冠名權,是這周才談妥。由於林軒一首《風雨彩虹鏗鏘玫瑰》讓他聲名大噪,所以讓節目的冠名費從原本的三千五百萬飆升到了五千萬。我想這一千多萬的額外收入,大概率都是林軒的作用吧?
第三:你剛剛說你們辛辛苦苦培養林軒,此話我不敢苟同。我不可否認林軒確實因為節目而出名,但以他如此妖孽的音樂天賦,即使不參加《華夏夢之聲》,基本上也能在其他地方脫穎而出。可以說他能夠有如今的名氣,跟節目關係不大,跟他音樂天賦關係才大,這個你們不能否認吧?」
眾人陷入沉默。
因為張鈞說的全都是事實。
陳鴻暉盯著張鈞:「你分析的很對,但林軒價值越大,我們就越不可能跟他解約。」
張鈞笑容不變:「凡事講究一個利益得失。林軒利益大,你們才會不放人。但若是你們強行留下林軒得到的利益,遠小於跟他解約後得到的利益。你們還會不鬆口嗎?」
「怎麼可能?」
眾人笑了。
跟林軒解約,還能比讓他簽約番茄娛樂得到的利益更大?
逗他們玩嗎?
然而下一刻。
張鈞表情變得無比嚴肅:「三段話,請幾位仔細斟酌。
第一:若是林軒簽約番茄娛樂,以後最多也就成為一個一線歌星。我不會眼睜睜看著他被毀掉。所以,你們若執意簽約,我會替他付出一千萬的違約金,撕毀當前合同。並且我跟『烈火』也會退出決賽的錄製。
第二:違約後,雖然番茄台財大氣粗,但你們還封殺不了我。我可以護著林軒成長。畢竟華夏還有芒果台、藍台等諸多不弱於你們的電視台可以加盟。
第三:如果你們同意跟林軒解約,接下來兩年,我會年年參加你們的跨年演唱。並且承諾不跟其他電視台有親密合作。
第四:以林軒在音樂上的天賦,只需要解約給他自由。他以後大概率會成為歌壇頂流。跟他搞好關係,我想利益怕是會超出你們的想像,甚至超出你們約束他而獲得的收成。
就這四點。
各位是要撕破臉皮,得罪我、林軒?還是要贏得我和他的好感、合作共贏?
請幾位三思……」
一旁,林軒聽得心情激盪。
厲害!
佩服!
他沒想到,張鈞居然是以這麼一種強硬的方式跟番茄台談判。
就一個意思:合作則共贏,不合作則兩敗俱傷!
你選擇吧!
原來不僅僅是舞台上的選手們才能感受到張魔王的恐怖,即使這些商業上的精英都會被張魔王的氣勢壓迫住。
會議室,陷入長久的沉默。
若真的撕破臉皮,沒有了林軒和張鈞的參與,那麼《華夏夢之聲》決賽絕對廢了,其損失怕是會高達數億。
即使他們封殺林軒,都無法挽回損失之十一。
可若同意跟林軒解約,誰都不會甘心。
幾人彼此面面相覷,眼神複雜。
這個瘋子。
他就不怕魚死網破嗎?
終於。
足足過了數分鐘,番茄娛樂總經理吳鵬站了起來:「張鈞,我不明白你為何要如此不惜代價幫一個新人選手?」
張鈞淡淡一笑,看了一眼林軒,然後開口道:「因為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華夏歌壇未來新的曙光,我不希望這束光熄滅。所以說我不是在幫他,而是在幫我心中對於華夏音樂的信仰,不知道你是否能夠明白?」
吳鵬搖頭,什麼信仰值得一個天王不惜身家性命去博?
他不理解。
也不想理解。
不過,他在張鈞眼裡看到了堅決,他知道若是自己執意不放林軒,這個張魔王真的會發瘋。
吳鵬跟其他幾人對視了幾眼。
接下來,五人又召開了一個長達兩小時的秘密會議。
晚上十一點左右。
吳鵬再次來到了兩人面前,沉聲道:「好!我們同意跟林軒解約,但有幾個前提條件,同時必須在決賽後才公布解約消息。」
若是決賽前公布這個消息,估計整個娛樂圈都會地震。
甚至會引起全網瘋狂,繼而影響到《華夏夢之聲》決賽的進行。
「爽快!」
張鈞伸出手,微笑著跟對方握手:「說吧,什麼前提條件?」
旁邊,林軒已經傻眼了。
番茄台!
居然真的同意了跟他解約。
但接著,巨大的驚喜便充滿了他的胸腔。
他自由了!
以一種他認為不可思議的方式,獲得了自己最想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