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你這不是要我社死嗎(2/2)
最後,林晨就細節上又跟張濤仔細聊了聊。
由於是戶外主播,那帶貨肯定是不太合適了,主要變現方式只能是直播和GG了。
由於合嶺還沒有跟華音官方接洽,所以自然沒有什麼特別政策,這需要後期去運作。
不過規矩還是要定的。
華音主播直提是百分之五十,而張濤需要從中抽取五分之一上交公司,用於年底分紅。
GG收入則是個人與公司五五開。
不過看似不怎麼划算,但林晨會給他公司百分之二十的乾股。
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與胡俊一樣,只享有分紅權,沒有決策權,脫離公司自動收回。
短期看來他是虧的,但只要公司做起來,單單是這百分之二十的分紅,他也是穩賺不賠。
另外就是馬菲菲了。
林晨準備讓她也走帶貨路線,甚至可以做她們自己的服裝品牌,但前提是先得把帳號做起來。
至於視頻風格……
合嶺已經有一個生活日常了,再做一個類似的帳號也沒有太大的意義了。
所以林晨準備讓她做一個低配蘑菇屋,也就是網紅蘑菇屋。
為了避免大量的前期投入,所以還是得從生活日常開始,有了一定的人氣後再說請網紅的事。
不過關於股份的事,回頭肯定就得從新分配了,胡俊那百分之三十肯定是要抽點出來的。
這是一開始他們私下就商量好的,所以從一開始,胡俊實際可分紅份額就只有百分之二十。
只不過當時為了公司的註冊,給他掛的是百分之三十,甚至現在還有百分之十五掛在茜茜頭上呢。
按照林晨之前的規劃就是胡俊、馬菲菲,和張濤三人一人百分之二十,而他自己占百分之四十。
後面再有其他人進來,那就沒有乾股一說了,只能老老實實通過變現方式來賺錢,再加上林晨這的分紅。
林晨手裡的份額只有合嶺村內部成員有資格享有,並且是按家分配,而不是按人頭分配。
所以像王倩,安安她們,是沒有資格享有的。
她們的收入,只能從胡俊和馬菲菲的帳號收入中去分配了,具體怎麼分配那是他們自己的事。
林晨不管。
事情到這兒,也就告一段落。
馬菲菲兩人表示會儘快處理好手裡的事,然後回村去簽合同,直接就投入到短視頻行業當中了。
晚上,幾人一起吃了個飯,然後幾人就暫時分道揚鑣了。
因為時間還算充裕,所以林晨並不打算連夜趕回橫店。
反正也不差這點時間。
本想好好睡一覺,但李小紅一個電話,讓她頓時睡不著了。
兩個事情。
演唱會可不是說開就開的,還有許多前期準備需要做。
就好比現場時間安排,以及舞蹈的排練。
這畢竟是演唱會,必須要讓粉絲覺得物有所值,所以哪怕林晨不跳,個別音樂也需要有伴舞。
所以現在得先把歌定下來,李小紅那邊除了場地的布置,該走的伴舞也得排練起來了。
另一個就是助場嘉賓了。
這涉及到演唱會的時間安排,這個時間不是日期,而是演唱會現場的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