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微博回復助理(2/2)
樊詩詩厲害吧?但也就那樣。
她真的是因為挑戰轉戰影視圈嗎?並不是,而是她寫不出歌了,花錢也買不到好歌,所以李小紅建議她轉戰影視圈。
目的,就是混淆視聽。
只是沒想到,她在演戲上也有不淺天賦罷了。
但林晨不同。
人家剛出道就四十幾首歌擺在那了,每隔一段時間發布一首,他有的是時間去寫新歌。
綜藝、電影……要說卷錢的速度,與寫歌唱歌相比,這些都弱爆了。
參加一檔綜藝能有多少錢?演一場電影又能有多少錢?
只要不是固定嘉賓能拿分紅,不是電影投資人,拿什麼去跟歌手相比?林晨就是最好的例子。
別看他現在一首歌只拿到五十萬,但那只是暫時的,五十萬不過只是平台的播放版權罷了。
後期還有收益分成。
如果有電視劇、電影,或者什麼節目想用他的歌,還得給錢,這才是長期的收益。
綜藝也好、電視劇電影也罷,都只是一錘子買賣罷了。
「好,我這邊沒有問題了。」李小紅抬起頭來,微微撫平內心的激動。
至於劇本什麼的,看不看都無所謂了。僅僅是這些歌,林晨就已經展現出了他的價值。
至於劇本,就當驚喜吧。
說到底,她還是不覺得林晨的劇本能有多出眾。
畢竟,歌能寫成這樣已經很離譜了,要是編劇上再有什麼變態表現,那就真的是非人了。
她不看,林晨也懶得自賣自誇,以後她們自然就知道了。
李小紅道:「其他事就交給我們來處理吧,你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好好想想工作室的名字。」
「哦,對了。」
李小紅突然想起什麼似的,「你在蘑菇屋彈奏那首鋼琴曲,也是你的原創吧?」
林晨一愣。
艹,差點把這事忘記了。
那可是《鍾》,世界級的名曲,其價值完全不比任何一首歌差。
李小紅白眼道:「我找人評定過,那首曲非常優秀,但目前全世界也沒找到相關版權。」
「我忘記了……」
林晨有些支支吾吾的,像犯了錯的孩子似的。
「那就抓緊時間註冊,然後儘快錄出來交給我,條件我會按照獨家S簽給你。」李小紅瞪了他一眼。
也就是那些鋼琴家對《嚮往的日子》沒什麼興趣,否則這麼優秀一首曲子恐怕早就被人給搶了。
不過打官司肯定也能打回來,畢竟首發時間在註冊之前,只是會麻煩很多而已。
林晨點頭道:「好。」
李小紅問道:「還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
林晨道:「那啥,能不能給我配一輛車?」
李小紅點頭道:「這個是肯定的,車和司機都會有的,並且會在京都給你落實一套宿舍。」
林晨連忙擺手,道:「司機就不用了,不用那麼麻煩,我又不是不會,一出門帶一大幫子人,麻煩。」
「還有住處我也已經搞定了,早上還在購買生活用品,你給我配一個助理就行,回微博那種。」
李小紅:……
她帶了這麼多藝人,像林晨這麼奇葩的還是頭一次遇見。
啥都不要,就要一個助理,都還只是為了回復微博。
簡直了。
這叫什麼助理?微博回復助理嗎?試問還有更輕鬆的助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