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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藝人領域(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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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閒雲眉頭微微皺起:「你不會是讓我釋放易勝傳媒的股份吧?」

易勝傳媒的股份是個香餑餑,別看它現在體量還沒有聆音平台大,但是「黑科技」多啊!也就意味著潛力無限。

但正因此,易勝傳媒本部股份和黑科技一樣,都是不會放手的。

蘇海莉知道李閒雲的忌諱,道:「不需要,成立一家專門的投資公司,該公司會綁定易勝經紀和平台的利益,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釋放易勝影業的股份。」

李閒雲點點頭:「唔,這個到是可以考慮。」

五大平台掌控話語權,但自身不做娛樂,所以掌控不了藝人,而李閒雲有製作有藝人,在媒體發聲方面弱於各平台。

雙方優勢資源整合,確實可以極大提升。

當然,絕對性就別指望了,你真能做到,國家照樣不會允許。

李閒雲看看蘇海莉,示意她繼續。

蘇海莉道:「那就是變現問題了。變現問題也分兩塊,一塊是影視製作,綜藝等工作變現,還一塊就是代言。現在易勝傳媒在影業方面,最多再過一兩年,就可以徹底把控形成壟斷格局,但我們在視業,綜藝,音樂等方面還有欠缺,另外代言也是。」

易勝傳媒現在的代言數量還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把控,那就差得遠了。

話說回來,誰能把控代言?

那可是涉及到成千上萬家企業的,只要資產過億,誰家還不是品牌商了?

你都不用壟斷,把控百分之十,大棒子就能給你敲下來。

八十億富餘資金?

呵呵,加三個零還差不多。

但是蘇海莉很有想法:「高端天花板可遇不可求,但是高端代言還是有數的。我認為萍水公司就是個很好的突破口。」

萍水公司?

李閒雲摸起了下巴。

萍水公司這兩年發展的確實可以,而且是典型的吆喝大於買賣。

他們在沒有大集團流量加持下,人氣都已快不輸於那幾位帶貨王者了,就是單品利潤低,又不收坑位費,影響了收益。

但也因此,萍水公司可以說是這兩年最受歡迎的帶貨,商家們可以說紛紛求著他們帶貨,韓萍現在還沒有離開,所以依然堅持寧缺毋濫,預約都排到了半年後。

這麼大的影響力,不能光圖個好名聲。

該變現也得變現!

李閒雲明白了蘇海莉的意思:「你認為萍水公司以後和高端代言捆綁?」

蘇海莉點點頭。

沈明志反對:「萍水的人氣雖然大,但主要是針對大眾的。高端品牌不是低價貨,不適合這條路。」

蘇海莉回答:「大品牌不代表就沒有大眾商品,可口可樂也是大品牌,他們的商品高端嗎?我們控制不了所有的代言商,但我們可以針對選擇,主動出擊。以後想在萍水公司帶貨的,他們的代言人都必須使用易勝經紀的代言人,光是這一塊,我們就能得到足夠的代言。」

「這就形成了捆綁交易。」柳書文提醒她。

蘇海莉一笑:「不需要強制捆綁,只是插班特權。萍水公司的帶貨預約都已經排到半年後了,誰是自家人,誰就有插隊的機會。我們代言上不坑他們,一分價錢一分貨,他們也好接受。」

李閒雲笑了:「傳媒集團……代言……成名與變現……很好。看來這八十億有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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