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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三方合作達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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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韓鑫語舊情復燃的事上熱搜了。

然後就是一堆電話。

呂小真,黎瀟瀟,秦雨枔甚至連許琪琪都打電話過來詢問。

李閒雲統一回覆:風流被抓,被迫無奈。

讓他奇怪的是林喵喵竟然沒打電話,不過後來想通了,這妞兒不怎麼關注新聞,可能都不知道這事呢。

今天韓鑫語在京港那邊有工作安排,所以李閒雲獨自去了濱海的一家花園餐廳和王帥見面。

兩人一邊吃飯,一邊繼續聊天。

或許是大方向定下的緣故,這次就順利多了。

遊戲公司和影視公司很象,宣發也分渠道和宣傳,遊戲的所謂渠道就相當於影視的所謂發行了。

而遊戲界的渠道和宣傳一般也是捆綁的。

這方面做的最牛逼的就屬鵝廠,他們的宣發渠道占比最高可以達到百分之八十。

就是說遊戲賣十塊錢,鵝廠拿八塊,遊戲開發商只有兩塊。

但是鵝廠的流量也牛逼,長尾效應好,通過他們的推廣,遊戲成績一般差不了。

茉莉花公司在華國遊戲領域裡也屬於一線,遊戲製作水準比較高,最重要的是王帥他們三個創始人是鵝廠出來的,彼此多少有些芥蒂,所以基本不走鵝廠渠道,而是和首府的一家專注遊戲宣發的渠道商飛騰公司合作。

後者也是渠道大牛,原本是研發商,後來發現研發商太苦逼,大頭都被渠道拿走了,就轉型做了渠道。

有趣的是,早年李閒雲還和他們有過一次小小的合作,不過那是他原世界當網絡作家時候的事了,也就是為他們寫個本子的事,是一本科幻。

總之,飛騰的渠道還不錯,當然肯定沒有鵝廠那麼牛逼,和茉莉花的宣發差不多是六四分成,飛騰占六。

王帥這邊的意思,就是達成三方合作,說白了就是把飛騰那邊的份額撥一部分給李閒雲。

這能最大程度的保有自身利益。

但李閒雲知道這不現實,大企業心氣兒都大,我要是和飛騰合作,還需要找你談嗎?

肯定是雙向讓利。

這種談判註定是曠日持久的,好在過年沒什麼事,李閒雲就乾脆住在濱海,沒事就和韓鑫語賞花弄月,那邊王帥等幾個合伙人也在和飛騰聯繫,看看能不能從飛騰身上刮下一塊肉。

飛騰到也不排斥這事,畢竟他們做宣發也是要往外撒錢的——六成也不是白拿的。

實際上之前的影游合作,主體還就是飛騰主導的,甚至連韓鑫語都是他們安排的,錢也實際是飛騰出的,只不過合作必須是多向的,比如GG製作等,需要和茉莉花配合,所以韓鑫語才會跑過來。

現在得知最近聲名鵲起的易勝傳媒有意合作,當即表示了興趣,對李閒雲提出的模式也表示認可:怎麼合作不是合作啊?關鍵就是價錢問題。

於是很快派了人過來聯繫。

最終這個年就這麼在多方會談和花前月下中度過。

當到正月十五時,李閒雲也終於和茉莉花公司與飛騰公司達成合作意向。

合作框架主要有以下幾條。

一:由易勝傳媒與茉莉花公司聯合製作三款遊戲,易勝傳媒無償提供包括編劇在內的技術支持。

二:易勝傳媒的影視製作和茉莉花公司的遊戲製作採取對等投資原則,即茉莉花出多少錢做遊戲,易勝傳媒就出多少錢做影視,但是單部影視下不低於五千萬,上不高於一個億。

三:階梯性分成條款,共分五個量級,每五億為一個量級,百分之五的遊戲收益,最高百分之三十封頂。同時易勝傳媒除了本部系列外,還必須在其他相關影視中,至少五部投資不低於五千萬的院線內,製作關於該遊戲的GG以及相關植入。同時茉莉花和飛騰公司擁有百分之一到五的影視票房分成,具體看量級,對等反比。就是說你要是票房突破二十五億達到最高上限,我就能拿百分之一,要是總票房收入沒到五億,我就拿百分之五。同時設定遊戲基準,淨收入不可低於一個億才啟動票房分成條款。別到時候我電影火了,你遊戲還爛了,我不能白送錢給你啊。

雖然飛騰公司因此減少了遊戲分成,但他們也省掉了大部分的宣傳費用,當然不可能全省,而且這百分之三十也不是全他們出,而是和茉莉花公司共同承擔,所以他們內部還需要有協議,這就是他們自己的事了。

四:易勝傳媒製作的一些宣傳片,尤其是特效部分,可以由茉莉花公司無償使用放在自己的遊戲中,說白了,就是節省他們的開發成本,一魚兩吃。

五:對應系列的版權共屬三方,影視方面必須三方共同同意才能進行下一階段開發,遊戲方面則不需要易勝傳媒許可。易勝傳媒僅擁有遊戲主體分成權,不包括其他任何周邊。但是非遊戲內容的影視周邊,歸屬易勝傳媒。

也就是說,如果易勝傳媒在同系列影視中創造了某個人物或道具,而該道具在遊戲中本來是沒有的,那麼對應版權就歸屬易勝傳媒,凡是遊戲裡存在的,就歸屬茉莉花和飛騰。

這種事其實很容易扯皮,因為存在模糊界限。比如遊戲裡有個蝕光武器系列,然後我做一把全新武器在電影裡,屬於這個蝕光系列的,但遊戲裡本身又沒有這把武器,那你說它到底屬於哪一方的版權?

但這種事難免,只能一方面儘量細節補充,另一方就看各方大度,期盼這類事不會存在大利益。

對於明確非遊戲內容的版權道具與人物,茉莉花和飛騰公司在宣傳中有權自由使用,但不可授權生產,不可在遊戲中擅自出現,除非三方重新約定,達成諒解同意。

華國目前國內周邊尤其是手辦銷量呈上漲趨勢,但總體表現依然一般,估計還得有些年才能進入高速上升期,所以李閒雲他們暫時都不在意這塊兒。

但如果真有這樣的玩具一下賣出十個億,那就可以準備打官司了。

最後就是所有影片內使用的相關藝人都有義務為遊戲做宣傳,這也是最容易引發紛爭的問題。

李閒雲現在是主演不用大咖,客串狂用大咖,只用其名不用其實。

我要是拉了十個大咖過來客串,還都得給你們免費打GG了?那你們不得美死?就算我是老闆,這麼用藝人,他們也得造反啊。

但李閒雲最終還真同意了!

他提出了一個對等條件:即遊戲本身的收入增長率。

在影片上映後,遊戲也要有對應的表現。別我這裡大賣了,你那邊遊戲拉垮了,我百分之三十都掙不到幾個錢。

非大咖的主演們可以免費宣傳,直接做代言人,你們給個名義上的高價碼就行了,實際意思意思就好,反正我是不用大咖的。

而你們的遊戲每達到一個台階,我就找個大咖給你,但只是形象使用權,人家活兒可不跑,說白了就是給你遊戲裡貼個圖。

你要是遊戲做得夠好賣得夠多,我幫你建模弄個大咖模板的npc都可以。

王帥表示我不信。

信不信,合同在這兒!

事情就這麼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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