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做生意不要講道理嘛(1/2)
上午李閒雲是被手機一連串的信息聲鬧醒的。
打開手機一看,果然。
炸鍋了。
圈子裡的消息永遠比圈子外要快,外間現在還沒太大動靜,但是圈內已經有不少人知道這事了。
但在各大平台上搜索了一番後,卻沒看到什麼動靜,反倒是有不少人在各視頻,文章下面紛紛評論:
「你們剛才看到馮丹的消息了嗎?」
「好像馮丹做小三了。」
「不止是這個, 好像說了賣國言論。」
「我怎麼找不到?」
「被屏蔽了。」
看到這個,李閒雲樂了。
果然,五大平台動手了。
這種消息封是封不住的,但是能拖延時間。
八卦也是需要時間傳播的,如果是在五大平台上傳播,一天之內就能家喻戶曉。
可如果是在別的小平台傳播,要起來恐怕就需要三五天的時間。
對於影視公司經紀公司而言, 這三五天的時間是寶貴的——他們會有充足的時間做應對,比如編造輿論混淆視聽, 找到發布人消除證據等等。
總之,時間很關鍵。
而現在,盛達傳媒那邊已經全面啟動封鎖消息,解決問題了。
李閒雲不關心這個,只是打了個電話給許詩琴:「他們封鎖消息了。」
「是的,我正要跟你打電話。」許詩琴不敢怠慢:「我已經給五大平台的相關負責人發了邀請函,請他們到易勝經紀來一趟。」
「很好。」李閒雲很滿意。
許詩琴很聰明,她知道了老闆的目的,所以第一時間做出正確應對。
「等他們到了我通知你。」
李閒雲嗯了一聲,點了個叫餐服務,坐在床上慢悠悠的吃著遲到的早餐。
上午十點。
許詩琴發來消息,五大平台負責人到了。
李閒雲讓她先和他們談。
片刻後,許詩琴發消息:「他們說這件事是上面的意思,他們也只是執行。」
呵,標準的應付口吻。
「問他們水蘭然的事了嗎?」
「是的,他們對此表示抱歉。」
抱歉?
李閒雲直接拿起手機打給許詩琴, 道:「開揚聲和錄音, 然後把手機放台子上。」
許詩琴照做。
易勝經紀會議室,五位平台負責人聽到手機中傳來李閒雲的清冷的聲音:「抱歉?作為五大平台的股東,我的藝人沒有得到保護,反倒是外面的人隨便就可以屏蔽信息,換來的就是一句抱歉?諸位是看我易勝傳媒好欺負嗎?」
一名平台負責人對著手機道:「李董,請不要誤會。但是股東是股東,股東不參與企業具體經營,您不能因為是股東就提出過分的要求。」
「過分的要求?」李閒雲聲音猛然響了起來:「我去你媽的過分要求!你個傻逼都沒見過合同吧?詩琴,把合同給他們看,讓他們看第六條,合同細則是怎麼簽的!」
許詩琴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協議副本,道:「這是我們入股五大平台時簽的協議,協議第六條第二細則明確規定:如果出現與易勝傳媒名下藝人有關的負面新聞,在證據未明,以及非重大相關情況下,五大平台有義務予以酌情處理,不予擴散。」
協議不可能公開表示庇護股東,所以這個庇護的前提必須是「證據未明」和「非重大相關」。
簡單的說, 就是如果韓鑫語現在和外面的人打了一架, 不是什麼大事, 就儘量別傳播了。原則上是儘量不擴散,不一定要你刪除視頻,但至少可以不給流量推薦,避免事態擴大。
而如果是大事,那肯定不能藏,但也必須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至少可以解釋為避免謠言擴散,說的過去。
這兩者要求基本還是合理的,李閒雲在自身權益方面做出重大讓步,平台也就接受了。
但是現在,李閒雲拿這個發難了。
電話里,李閒雲直接暴吼:「聽見了沒有?現在,告訴我,水蘭然的事你們有證據嗎?你們他媽的有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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