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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一章 代言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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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樣也好,只不過不簽約公司,發展起來可能有點難,起碼不會紅的太快。」

董聞晴笑了:「慢慢來啊,反正我現在還年輕嘛,也不著急。」

隨後又道:「對了,我老師說,等參加比賽的時候,就說這些歌都是我自己寫的,不過我覺得這樣不太好…」

「沒關係啊,說是你寫的就行,我還擔心說是我寫的,到時候別人找我寫歌怎麼辦?」

盛唐笑著打趣她道。

「那也…不好…」

董聞晴還是有些猶豫,問道:「要不,還是作詞人這一欄寫你的名字,作曲人那一欄,我就寫董小姐?」

這個辦法很討巧,寫「董小姐」,只要不解釋的話,別人肯定就以為是董聞晴了,不過盛唐還是拒絕道:「如果你非要寫,那就作詞和作曲人都寫董小姐吧,不要寫我!」

董聞晴想當明星,除了長得好看,唱歌好聽之外,還要有一個獨特的標籤,她導師給她定的是「創作才女」就很好,所以盛唐直接讓她把作詞人和作曲人都包攬下來,這樣噱頭更足。

聽完盛唐的分析後,董聞晴終於不再堅持。

「我老師也是這麼說的,不過我總覺得…這樣對你不太公平,明明是你寫的歌,結果卻都寫我的名字…所以我想跟你說一聲。」

盛唐笑了,如果這歌真是他寫的,那確實不太公平,可這些歌也是他「剽竊」來的,就算不公平也是對那些原作者了。

「既然你不要求署名,那這些歌曲所得的收益我會都給你的,不然我心裡難受。」

這幾首原創歌曲能讓董聞晴爆紅,成為明星就足夠了,而歌曲帶來的收益,董聞晴則堅持要給盛唐,盛唐笑著反問:「你覺得,我是缺這些錢的人嗎?」

一句話,又把董聞晴問的啞口無言。

而盛唐想了想,又笑道:「如果你心裡真覺得過意不去的話,我有個建議。」

「什麼?」

「如果你真成為大明星後,你什麼GG都不要接,只能免費為我的產品代言,除了那四首歌之外,以後我還會給你寫很多歌的,當然了,我讓你代言的產品也不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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