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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〇七章 知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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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月華,性別女,21歲,家住夏都四季花園D棟901,夏都大學文學系大三學生,去年8月25日,獨自出門後手機關機, 確認失蹤,家屬於26日報案。」

會議室中,李晨一邊將電腦中的資料用投影儀播放出來,一邊陳述著案情:「昨晚7點左右,維修操場的工人在一棵梧桐樹下,意外發現了五個黑色塑膠袋,打開後發現了被分割的人類肢體。因現場遺留有身份證, 再結合屍體的面部特徵, 已可以確定,死者就是1月末失蹤的卓月華。」

「經法醫鑑定,死者死於窒息,死後遭到分屍,其截面處的骨骼,有受到擠壓而開裂的現象,兇手使用的碎石工具應該是把十分鋒利的斧頭。另外,死者生前遭到了侵犯,但體內沒有找到精斑。死者指甲縫也沒找到其他人的DNA……」

「拋屍地是夏都第二中學的操場,去年趁著暑假,曾做過一次翻修,而死者失蹤時,正好該工程已進入尾聲,兇手應該非常熟悉那裡,趁機將屍體埋了進去。如果不是前陣子的地陷,恐怕要到十幾年後, 屍體才會被人發現。」

等李晨說完, 大隊長秦森開口道:「好了,目前得到的情況就這些, 大家有什麼看法?」

可是他這話音剛落,「唰」的一聲,整個會議室的人,全部扭頭看向一個方向。

張宇無奈:「我也沒想到,第二個故事會應在這裡。」

「我說,梅謙夠邪性的。」有人咋舌:「兩個全中,這也算巧合?」

「第二個竟然還是鄰居……」李晨則看了眼師父,小聲嘀咕:「說死者給他託夢,我都信。」

張宇瞪了徒弟一眼,朝著秦森壓低了聲音問:「肯定都要查,咱們特意派倆人依葫蘆畫瓢?反正也耽誤不了什麼。」

秦森的手指不住地敲擊著桌面,半晌後才點頭:「我記得,梅謙所住的四季花園周邊只有兩家花店,乾脆省了前面的步驟,直接調查花店。」說到此,他神情古怪地一嘆:「如果真的從蘭花花盆裡找到碎骨,那可有意思了。」

因為第一個故事撞車的原因,梅謙的《殺手日記》現在他也在看。

梅謙的前兩個故事,都在從兇手的角度進行描寫。

如果說第一個故事主角是個戀SHI,還吃肉的變態。

第二個故事則完全是個瘋子。

兒時父母離異,他與父親和後媽生活,漸漸開始憎恨女性。

隨著年齡的增長,他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但心中的憎恨並未有半分消減,反而隨著步入社會,家產越發豐厚後,再也無法抑制這種衝動。每當與異性接觸,他表面上文質彬彬,溫文有禮,實則內心中無時無刻不在幻想著親手掐死對方。

於是,他經常出入娛樂場所,約出女性將之玩弄後殺死分屍。

他還非常的謹慎,家中和店裡隨時準備著超大的塑料布,便於不留痕跡。屍體便被他開車帶到郊外,塑料布被焚毀,分屍的斧子清理後,與屍體一同掩埋。

也就是說,這是個連環殺手,與多起女性失蹤案件有關。

死者與其他人完全不同,因為作者很喜歡這個可愛的小姑娘,覺得這是愛情,曾真心想要追求。

但他又因兒時的經歷變得自卑,每天站在自家花店的門口,只為了與等公交車的死者打個招呼。

直到那年暑假,他再控制不住自己,找了個理由將人約到店裡,掐死了她。

之後,還特意將她埋葬在自己母校的梧桐樹下。而他的住處就靠著學校,陽台正對這棵梧桐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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