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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三聯書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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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中華書局,給的版稅比較高,但對於分成模式,他們堅持要用銷售量分成。版稅多主要是因為分成比例比較高,雙方六四開。

沈明拿四成,哪怕以他現在的名氣來說,這比例都已經很高了,畢竟出版、印刷、宣傳、鋪貨這些都是出版社的花銷,出版社的成本也不小。

中華書局給沈明的這條件,已經是相當不錯了。在高的話,他們出版社也不願意接受了。

因為需要提前支付版稅,所以很少有出版社願意用印刷量分成這樣的模式。畢竟這書還沒開始賣呢,誰願意立馬就投入一大筆費用呢?再說了,有些出版社就算是想用這樣的模式,他也用不了,因為不是每家都有那麼充足的流動資金的。

但要說這些出版社中,開出的條件最好的,絕對是三聯書店。

不僅分成模式是按照沈明的意思,按照印刷量付帳,而且分成也是給出了極高的五五分。

出版社和作者之前的利潤分成,向來都是商業機密,所以沈明無從了解別的作者到底都是怎樣的分成。但即使這樣,他也知道這分成絕對是行業頂尖的了!

他不知道金鏞、倪匡這些人的出版分成,但想來也不會比他這個高太多了。

說實話,要不是他們總經理沈暢文親自和他談的,他都有點不敢相信。

當然,三聯書店也不是開慈善社的,有這樣優渥的好處,自然也會有其他附加的條件。

首先,這本書《盜墓筆記》下部的五冊書,他們書店要獨家出版權。其次,他們還要將上冊的《七星魯王宮》、《秦嶺神樹》、《雲頂天宮》這三冊也一起出版。

這倆條件,沈明倒是無所謂。雖然上冊書已經出版了,但簽的並不是獨家出版合同,而是由許多家出版社一起出版的。

不過,沈暢文後來的幾個條件,就讓沈明有些猶豫了。

合同里還規定,之後十年內,沈明一年內至少要發布一本長篇小說,且發布的文學作品,要給三聯書店獨家出版。同時,三聯書店也承諾,版稅可以隨著沈明的名氣增長逐漸調整。

這個條件,沈明有些接受不了。

不說十年內的文學作品都需要交給三聯書店出版,就說這個一年一本長篇小說的規定,就讓沈明接受不了。

他寫《盜墓筆記》完全就是趕鴨子上架!

他自己根本就沒有時間寫書,一年寫一本?他還真保證不了!

但是合同這東西,就是談出來的。

沈明堅持要刪掉發表小說的規定,聲稱創作需要靈感,不能用時間規定。並且承諾,之後的《鬼吹燈》一定會給三聯書社出版。

經過好幾輪的討價還價之後,沈明最終還是和三聯書店敲定了合同。

最後版本的合同,的確刪除了一年寫一本這一條,但在最後又加上了十五年內需要創作五本長篇作品的規定。

這已經是三聯書社的底線了。

沈明反覆斟酌,十五年五本,也不是不行。

至於其他的合同條款,也做了一些改動。像是十年內之後作品的獨家出版權,沈明一眼就看出了這裡面的問題。

要是真按照這個規定,那以後自己和三聯書店鬧矛盾的話,人家一句話就能把他的書全都雪藏起來。

這就是賣身契!

這絕對不行!

所以,經過協商,這一條被修改成了二十年內優先獨家出版權。

雖然只是加上了「優先」這兩個字,但內在含義卻大不一樣了。

至於其他合同的細節,雙方也都是一點點的推敲研究。

最終,在三月中旬,雙方正式簽訂合約。

這個合同,要說是誰占便宜了,不太好說。

合同這東西就是這樣,不可能盡善盡美,只能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東西。

合同簽訂之後,三聯書店就開始緊鑼密鼓的印刷了起來。

而沈明也沒閒著,又去寶麗金見了李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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