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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囂張的電台主持人:你能奈我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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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西裝精指出艾琳·里根的過去和本案沒有關係,甚至艾琳·里根的話也只是引子,真正關鍵的是麥克斯·亨森的電子郵箱,裡面來自艾琳·里根的幾份郵件,是否在婕米被救出來之前就被打開過,這才是關鍵。

然而就聽到麥克斯·亨森指出他有定期清理郵箱的習慣,那些郵件早就被清理掉了。

於是再次休庭。

「你知道嗎?」

西裝精哈維臉色嚴肅的看著女律師艾米麗。

「知道什麼?」

女律師艾米麗不置可否道。

「毀壞證據,這可是重罪!」

西裝精哈維看著義大利戰友的眼睛:「知情不報,同樣也是犯罪!我不想去監獄看你。」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女律師艾米麗淡淡道:「如今情況已經很明顯了,接受200萬賠償和公開道歉,這個案子就結束了。」

「現在變成200萬了哈?」

西裝精哈維笑道。

「200萬已經足夠高了,不然很有可能你們什麼都得不到!」

女律師艾米麗態度強硬了許多。

再不主動表現表現,她就要被傳出無能的風評了,這可不是她能接受的。

郵件已經全部被刪除了,無法證明麥克斯·亨森是否查看過,查看過又是什麼時間點查看過,最重要的證據已經沒了。

最重要的證人艾琳·里根也被她破防了,那種表現足以動搖一些陪審員。

之前一直被動的他們,終於有了一定的優勢。

她也有強硬的底氣了。

「你想賭是不是?」

西裝精哈維笑道:「那就來吧,我賭你輸定了!」

「我可不這麼看。」

女律師艾米麗曖昧的笑道:「我們之間,從來都是我贏的!」

「嘴上贏嗎?」

西裝精哈維不甘示弱的反擊回去。

兩人嘴炮了一會,各自回去準備。

當再次上法庭後。

終於來到了最後的交鋒了。

原告律師和被告律師都試圖用最後的結案呈詞來打動陪審團成員,做出對於有利於他們的判決。

女律師艾米麗緊抓著言論自由權和艾琳·里根的話不可信這這些點,慷慨陳詞了一番。

輪到西裝精哈維,他申請了當眾播放當時的報警錄音。

「反對!」

女律師艾米麗立刻起身反對:「原告律師這是想煽動陪審團成員,陪審團成員需要理性判決。」

「如果播放證據都能是煽動的話,那麼說明你們也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麼事情!」

西裝精哈維反駁道:「要麼你是在自我坦白,要麼你是在質疑陪審團成員的認知能力受到了挑戰,連基本的自控能力都沒有?」

「反對!」

女律師艾米麗反駁道:「我方只是想要一個公正的判決。」

「好了!」

法官又開始頭疼扶額了,想了想,微微一笑,已經有了主意。

擅長打太極的棉花糖法官又開始折中了。

於是法庭上,出現了極為可笑的一幕。

工作人員拿著一張紙,當著一眾陪審團成員,用莫得感情的聲音機械的念著謝莉當初報警時的話:「我的上帝啊,不要,不要,我的孩子不見了,上帝啊,上帝啊,你們快幫幫我……」

最關鍵的是這個工作人員還是一個禿頂男!

這種反差,直接抵消了原本報警錄音中身為母親發現自己女兒被拐走那種絕望的求助,甚至還起了反作用,讓人感到一絲可笑。

西裝精哈維也被這個法官給秀了一臉,當禿頂男莫得感情念完後,他只能無奈的開始了自己的結案呈詞,然後將最後的判決交給了陪審團成員們。

他們則是出了法庭,在外面等待。

「現在接受協議,還來得及!」

女律師艾米麗走過來,笑道。

「你覺得你耍了一點手段就贏了?」

西裝精哈維笑道:「只要你們沒幹出直接收買陪審員的舉動,那公道就自在人心。

而如果你們真的干出這種蠢事,那我就要建議我的客戶將賠償金額妥協到1000萬好了!

因為和將牢底坐穿相比,1000萬美元就真的不算多了!」

「我們不會那麼做,也不需要!」

女律師艾米麗笑道:「12名陪審員,我不信全都向著你們,總有幾個人會明白我們國家的基礎就是基於憲法第一修正案上的,而沒有言論自由,我們當初還和拿粹打什麼?我們自己就是拿粹了!」

「如果撒謊、欺騙、偷竊成了我們的言論自由的話,那麼我們的確已經是拿粹了!」

西裝精哈維聳肩道:「現在就讓人們選出來的陪審團成員,決定我們到底是什麼吧!」

「拭目以待。」

女律師艾米麗信心滿滿。

她覺得只要高舉言論自由的大旗,再拿拿粹一嚇,總有陪審團成員會為了大局而忽略麥克斯·亨森那些舉動對一個本來幸福的家庭到底意味著什麼。

時代的一粒山,落在每個人頭上都是一座大山。

不過如此!

判決出來的比他們想像的都要快。

當眾人再次聚集在法庭上時,陪審團為首的成員將裁決書通過法院工作人員交給了法官,站在那裡正準備等法官發話讓他宣布判決結果,卻見法官看到了判決書後,臉色一變,對著他伸手示意暫時別說話了。

「啊哦。」

西裝精哈維立刻察覺到不妙了。

卻見法官坐在台上,低頭思考了一會,然後抬頭環視眾人:「我剛拿到裁決書,我發現自己面臨艱難的決定。

儘管我認為被告的行為可惡又冷血,但憲法第一修正案是我們社會的基石。

沒有它,其他的一切權利都岌岌可危!

此外我認為陪審團對此案的判決,是基於個人情感,而不是理性判斷。

亨森先生每天都會收到成千上萬的電子郵件,無法確認他是否看過那封郵件。

既然無法確認,那我就不能允許我庭上的陪審團背離憲法第一修正案。

因此我宣判被告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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