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尋找產品代言人(2/2)
關鍵國內能用得起正版的人就更少了
想在國內賺錢短時間內是做不到的。
所以龍翰科技將主要的銷售重心放在米聯邦,長島國,還有歐系聯盟當中幾個比較有錢的國家。
這麼多國家推廣下來GG費是一筆驚人費用。。
畢竟龍翰科技現在在國際上還是小白一個並不被消費者所熟知。
蘇翰計劃投入兩億米金推廣費。
這筆錢已經是蘇翰在國際小金庫內將近三分之二的現金儲備了。
如果不是蘇翰這些年在劇本上攢了不少錢。
只怕這會是GG費也花不起。
而且華夏國這會是實行外匯管制的。
如果國外沒有自己的帳戶。
就算你有華夏幣也兌換不出米金來。
……
但以蘇翰的精明只是簡單的錄個GG就把這些錢白送給電視台也不行。
為了增加影響力。
蘇翰起初計劃找一個明星來代言。
理論上最適合的當然是天王傑克遜了。
但這會的天王被孌童的醜聞拖累,正是米聯邦全國口誅筆伐的對象。
雖然以後誰都知道這只是誣陷而已。
但在這會沒人信這個。
這就是所謂的多數人暴力,當大多數人認為你有罪的時候,你一個人的辯解是蒼白無力的。
不管怎麼樣現在的天王不是一個好的代言人。
至於其他人蘇翰似乎也沒發現什麼好的。
電影明星無非就是走個過場,呲牙一笑拿錢走人,說白了和白嫖自己的錢,也沒什麼區別。
歌星當中還沒什麼特別給力的。
這可怎麼辦呢?
對了自己可以寫歌。
自己的腦子中有那麼多牛逼的歌曲。
不用不也是浪費嗎。
到時候自己可以把這些歌製作成MV再鋪天蓋地的宣傳。
沒有明星自己可以硬生生的製造一個明星出來。
口口相傳的話肯定比白花GG費拍攝那些甘甜不墊飢的GG要強的多。
想到這。
蘇翰決定親自前往米聯邦去找代言人。
……
蘇翰這會在米聯邦有很多朋友。
各大電影公司幾乎都是他的朋友。
聽說蘇翰要來米聯邦,自然紛紛幫他做擔保,去米聯邦也不是什麼問題。
蘇翰走之前的一周惡補了一下音樂知識。
購買了大量的音樂教材,基本音樂理論,和聲和弦、配聲和聲、配器理論、作曲理論,古典音樂理論,現代音樂分析與創作方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