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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ore②·爺爺泡的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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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念過去世,無量無數劫。

黑德蘭的暴動只持續了短短三十分鐘,教祖的哨兵們傳遞謠言,給囚犯們發武器送鑰匙,戰幫之間針對越獄行動引發的挫傷亂象被幾位頭領用一句話消解了。

「呆在風雨飄搖的零號站台,為癲狂蝶教團賣命,還不如留在大酒店裡過日子呢。」

有時候你不得不感嘆電子遊戲的魅力。

它與其他奶頭樂項目一樣,不光能消磨人的意志,也可以讓任何嚴肅的、恐怖的、烈度極高的仇恨和欲望,都變成平安喜樂的生活。

幾乎在第一時間,暴龍勇士幫和隼幫的恩怨都在一場械鬥里打完,洪門會盟講武堂的人們就站出來當和事老,最終把受傷的重刑犯都送去治療。

老管家愛德華和林克一起走出門去——

——衣帽間的《農神吞噬其子》已經換下來,掛上一幅新的畫作,叫《自由引導人民》。

鬍子花白的吸血鬼與門衛大爺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

愛德華說:「勞倫斯·麥迪遜的六個幹部死的差不多了,就像農神吃掉的六個孩子。」

林克說:「還有兩個重刑犯沒死呢。從咱們這裡逃出去的。」

愛德華悵然若失,望著天上漸漸遠去的太陽,從大堂門廊往外走:「杜蘭和茜茜嗎?」

林克點點頭:「她們會回來服刑嗎?」

愛德華:「恐怕沒這個機會,和勞倫斯有關係的人們,大多都得判死刑。」

林克:「真可惜。」

愛德華:「怎麼?你還想著咱們監獄裡能舉辦一場新的婚禮?」

林克:「捷琳娜和傑洛做的蛋糕很好吃,我想再吃一次。」

愛德華:「嘿嘿」

林克:「你犯了什麼罪?老朋友?我在這裡與人們談情說愛,把黑德蘭和外邊的人們連結起來,在這個崗位上待了很多很多年——我很好奇,像你這個年紀的授血怪獸,怎麼會甘心留在這裡?」

愛德華:「事情很簡單——你要聽嗎?」

林克:「不會冒犯到你吧?」

愛德華:「我的年紀都能當你爺爺了,小林克,雖然你也是鬍子花白頭髮掉光的樣子——卻連一聲[您]都不肯喊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冒犯。」

林克裝腔作勢:「不會冒犯到您吧?」

愛德華大笑著,露出四顆獠牙:「哈哈哈哈哈哈!當然不會!」

林克沉默著——

——等待老朋友去說說自己的過往,雖然這在黑德蘭算忌諱。

畢竟大家進監獄的時候,只要不說自己犯了什麼罪過,就能得到別人的尊重,畢竟這些人渣只會比自己如何狠厲,如何猖獗,如何對受害人施暴,若是哪位真的因為私藏色情光碟就送進黑德蘭里來,大家聽見這位英雄敘述往事時,也會有種莫名其妙的尷尬。

「我在美洲的一個小鎮子生活,那地方很荒涼,很落後,叫明斯頓,很多地方都叫明斯頓,你也不用在意它到底是哪兒。」愛德華如此說:「在我年輕的時候,有許多土匪惡霸,各個州之間的法律不一樣,治安官管不過來的事情,就要貼懸賞,州政府會僱傭邊境仲裁者,專門清剿荒野中的劫匪強盜。」

林克:「你曾經當過警察?」

愛德華:「不,我只是個邊境仲裁者,不是合乎法理的警察。」

這麼說著,老愛德華比著手勢,就像是抱住一個沉甸甸的大寶箱,笑嘻嘻的說。

「油水很多,你明白的,邊境仲裁者不像治安官,我們可以自由打獵,有殺人執照。」

林克恍然大悟:「哦哦哦」

愛德華點點頭:「遇上厲害的劫匪,說幾句漂亮話就湖弄過去,夥同劫匪一起作桉,遇見軟弱的小賊,立刻變成正義使者,拿著他們的人頭去領賞,若是碰見落單的游商或淘金客,他們就會變成我的盤中餐——這是我以前賴以為生的工作,我自認為自己做得還不錯,還能活著與你說起這段故事。」

林克:「你是怎麼變成授血怪獸的?」

「明斯頓的冬天很難過。」愛德華抓住重點說:「在印第安人的傳說中,糧食不夠過冬的時候,會有吃人的魔鬼出沒——那些鹿角大魔鬼喜歡人肉,其實是餓得失去神智,吞噬同族的食人魔。」

回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國,愛德華決定從頭開始說。

「當時縣政廳要邊境仲裁者趁著冬天去山裡圍獵,出賞金徵收野豬肉和灰熊肉。我鬥不過這些勐獸,就回到老家休息,當時我的右腿膝蓋中了一槍,有暗傷,走不了多遠。」

「去酒館買藥的時候,就有個十二歲的小姑娘,她叫潘妮——和甜湖城的紋身小妹同名,很巧。」

林克:「哈哈哈哈所以你見到潘妮總會給她帶點糖?」

愛德華先是笑著說。

「下回帶旺仔qq糖,她突然喜歡中國的小零食了,最近還在研究紋漢字的手藝,但是她中文不好——上回看見囚犯腦門上的[愛]字時,我就覺著她是不是看多了火影忍者。」

林克:「那肯定不行——日本和中國還是有區別的。」

愛德華:「確實不行,你知道怎麼在最短時間內激怒一個中國人嗎?」

林克:「願聞其詳?」

愛德華:「當著他的面,喊他作日本人。」

林克:「哈哈哈哈哈哈哈」

愛德華接著說:「別打斷我,老小子。我得接著往下說,我說到哪裡了?」

林克提醒道:「就潘妮,一百多年前的潘妮,說到這裡了。」

「哦對!潘妮當時要我買下她。用十六刀,買下她。」愛德華開玩笑似的說:「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子,像一朵含羞待放的月季。」

林克:「我的天哪你不會」

愛德華笑著揮了揮手:「我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那不是我的錯,那都是照著州政府的調令來做,不這麼做我就會餓死——比我更厲害的仲裁官會射碎我的膝蓋,搶走我辛辛苦苦抓來的罪犯,奪走他們的屍體去領賞。」

「可是我對付不了這個小姑娘,林克——你明白嗎?我認為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我們會照顧孩子,會教導孩子讀書認字,讓他們繼續生存下去。記得我們是如何活著的,要比我們活得更好。」

林克作著深呼吸,偏過頭看著老吸血鬼。

愛德華接著說。

「我問潘妮——」

「——你為什麼要賣身呢?」

「潘妮就說——」

「——母親病重,父親去聖弗朗西斯科淘金,爺爺在堪薩斯的綠地賣奴,就再也沒有回來,或許是遭了強盜。她不想賣身接客,看見我這麼一個又高又大的小伙子,卻傷了腿,一定需要女人照顧,就想把自己賣了。」

「我接著講——你才十二歲呀,不能當我的新娘子。」

「潘妮不服氣,卻只會一個勁的哭,如果找不到錢,就沒辦法去救她的母親了。」

「我想這是一筆賠本的買賣,要是我被這小娘皮拽住,再也走不出明斯頓——這倒了血霉的膝蓋能讓我窩囊的活著,連農活都干不好。」

「可是我沒得選,仿佛膝蓋有了自己的想法,我往酒館門外走,它就越來越不聽話,我往酒館二樓去,上樓梯時它都開始發潮發熱,有血灌進關節里,直到我推開二樓卡位的彈黃門。把潘妮抱出去,與她一起回到家裡,背上她母親闖進風雪,花錢雇了一輛馬車——要馬夫帶我們去最近的狐狸集市找醫生。」

林克:「她媽媽還好嗎?」

「幾乎沒救了。現代醫學叫肺結核,是絕症。」愛德華搖搖頭,抿著嘴:「我的擔心是對的,果然有攔路虎在等著我們——冬獵壓縮了匪幫的活動範圍,邊境仲裁者和治安官們跑去山裡,也想把躲在山坳里的土匪們一網打盡,他們不光想吃熊肉,要更多的錢來買火雞過聖誕節。劫匪無路可逃,就得跑出大山,去城鎮周邊找食吃。」

「我遇上兩撥劫匪,和這些人血戰,我想我真是發癲了,怎麼會為了這對孤兒寡母做出如此危險的舉動,馬夫死的最早,我前腳去車裡給他找鼻煙壺,回過頭來他人就不見了——許是被一槍打死,掉到路邊的泥地里,一點動靜都沒聽見。」

「我不記得自己殺了多少人,肯定不超過十六個,因為我的子彈只有二十一顆——為了給潘妮籌到十六刀,我把點三零三賣了,手邊能用的子彈就這麼多。」

「他們是一個一個來的——先來了七個人,後邊應該更多。」

「事情結束之後,我不記得自己是不是中了槍,或許中了兩槍,肚子和左眼疼得要命,馬夫不見了,我得接著趕路。」

「風雪實在太大,狐狸集市有個大馬戲團,我就記得這件事——跟著遠方的氣球和燈火走,一定能走到那裡。」

「我往腦門一摸,就帶下來不少紅彤彤的冰渣子,或許我要死了吧——這就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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