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漫遊影視世界從流金歲月開始 > 第一百一十六章 鑽石包租公

第一百一十六章 鑽石包租公(2/2)

目錄

更何況無論是李浩宇還是余升,合作的意向都很強烈。只是在細節上需要協商, 後續果然很順利。

結束完這次面談的李浩宇,被安排在一家五星級酒店。床很大,也很軟,李浩宇一個人躺在床上。

他不禁想起了蔣南孫和袁媛,可惜她們都不在身邊。如果她們在的話,那可就美滋滋了。

就在他想入非非的時候。

....…….

余升也在回家的路上,看著路邊閃過的街景,他忽然感慨道:「一個全新的平台要出現了。」

「嗯?」坐在一旁的助理放下手裡的融資協議,「余總你說的是好團嗎?」

「你沒感覺出來麼?團購只是個開始,平台才是好團接下來發展的目標。」

「隨著線上流量增速放緩、獲客成本越來越高,網際網路公司也急需尋找新的增長曲線。團購高頻+剛需的特性,會成為一個香餑餑。」

在結束完這次面談,余升想起了和小馬哥的談話,一下子想明白了其中的關鍵所在。

「這樣不是也多了個潛在的對手?」

助理不解,這難道不是資敵嗎?

「那我們能再成立一個團購部門嗎?」余升板起臉,「這就是陽謀,沒有人能賺到所有的錢,也永遠不要去賺最後一個銅板。」

助理聽完沉默了,若有所思似乎懂了什麼。

………..

李浩宇和余升又進行了多輪商談。

雙方的不斷妥協之下,終於將最終條款敲定下來。

在好團會議室,雙方的法務部都將合同審閱之後。

兩疊厚厚的融資合同放在了李浩宇和余升的面前。

「這就是最終版本,大家核對完成後就可以完成簽約了。」

「嗯,沒什麼問題了」

李浩宇翻開了最終版本,具體內容早就確認了,只是加入了補充協議。

簡單來說把好團的翻一翻分為A類和B類。

B類股票是正常的每股對應一票表決權,但是A類股票,每股對應的就是十票表決權,這就叫雙重股權制度。

稀釋後李浩宇的股權雖然只有不到40%,但對於表決權卻高達75%,牢牢控制了公司的主導權。

當然,合同里也一定程度設定了李浩宇的權利。

一個是人身屬性條款:

即只有李浩宇本人持有的股票擁有「超級投票權」,一旦創始人將股票出售予他人,該等股票就自動轉換成普通股,不再擁有「超級投票權」。

杜絕了世襲罔替的可能性,不過李浩宇對此並不在意,他後期本來就打算找職業經理人接管的。

更何況他信奉一句話:

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

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

只要有錢,弄成家族的信託資金的模式不香嗎?這樣即便他離開這個世界,子女們也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基本的保障。

另一個則是「日落條款」:

李浩宇的「超級投票權」的時效是三十年的有效期限,在到期之後,他的「超級投票權」就自動失效。

這個就更無所謂了,三十年的時間足夠他再創造出好幾個美團這樣的公司了。

而作為收穫:

他可以獲得騰達集團五千萬美金的現金。

五千萬美金是什麼概念?

在現在的魔都,一百萬就可以買一套80多平的住房,五千萬美金如果全部拿去買房子。

數百套的房產,放到十年之後。

妥妥的鑽石包租公。

………..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