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重傷(1/2)
只有真正的觸摸到這個恐怖的血腥氣息,才能夠了解到這個陣法到底有多麼的恐怖。
這種氣息並不會對人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它只會一點點的腐蝕你的意志,讓你成為這座陣法的傀儡。
張辰使用靈氣包裹著自己的肉體,朝著悟道樹的方向走去。
他不知道悟道樹到底為什麼會誕生在這個地方,但是它每一次誕生的地方都會有一些奇遇存在。
再加上現在的都天秘境已經徹底的破碎,在現在的整個秘境裡面, 根本就沒有任何安全的地方。
或許只有自己到達悟道樹的那個地方,才能夠得到一線生機。
但是現在這個地方距離悟道樹還有一段不小的路程,在這一段路程裡面,自己將會遇到許許多多的危險。
如果自己能夠到達悟道樹下面的話,那麼自己可能會有一線生機,如果自己到不了的話,自己就會成為這座陣法的傀儡。
在做了一些取捨之後, 張辰朝著悟道樹的方向走了過去。
在離開宮殿之後,弒神槍又一直閃爍著一些微弱的光芒在保護著張辰。
也就是因為這些微弱的光芒,導致了周圍這些充滿凶煞的血腥根本就沒有辦法可以接近張辰。
「吼!」
在不遠處,張辰看著這些血紅色的煙霧之中,突然出現了一個巨大的黑影,而且在這個黑影出現的時候,還伴隨著一陣陣的低吼。
「血獸!」
自己之前在一本古籍上看到過,十二都天煞大陣開啟之後。
這些凝聚成實質的血氣會凝聚成血獸出現在這座陣法之中。
它們會消滅這個陣法裡面一切的生靈,隨後再把他們身上的血氣獻祭給陣法。
現在因為自己身上蘊含著的生機信息,把他們給吸引過來了,它們會用盡一切的方法把自己給殺死。
「斬!」
看著朝著自己撲過來的血獸,張辰手中的長刀橫斬而去。
「噗!」
在張辰強大的攻擊之下,血獸一分為二。
直到現在最恐怖的事情才出現,這一分為二的血獸,竟然凝聚成了兩頭血獸,出現在了張辰的面前。
「可惡,這個血氣根本就沒有辦法可以殺死。」
張辰這才真正的認識到這十二都天煞大陣真正的恐怖之處, 這些血受是十二都天煞大陣, 利用血氣凝聚而成的。
它們就沒有任何的生命, 他們誕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滅絕陣法裡面的一切生機。
張辰不想在這裡繼續浪費時間,周圍的血氣正在一點點的吞噬著自己的靈氣。
如果自己再不快點來,走到悟道樹下面的話,恐怕自己就會真的被這股血氣給吞噬。
確認方向之後,張辰快速的朝著悟道樹的方向飛去。
而在它背後的血獸看到張辰想要逃跑,全都朝著他沖了過去,尤其是他們在最低招車的途中,竟然開始不斷的進行分裂,由變二,二變四,四變八。
看到這種恐怖的分裂張辰感覺自己頭皮發麻,這種危險的情況自己從來都沒有見到過。
「吼!」
張辰一直都在關注他背後的血獸,根本就沒有發現的是在他的面前已經占滿了血獸堵住了他唯一的去路。
「真是晦氣!」
看到這成片的血獸,張辰的臉色變得十分的難看。
「既然沒有路,那就殺出一條路,弒神槍傳說中斬殺過仙神的神兵,就讓我看看你的真正威力吧!」
張辰手中的弒神槍,聽到自己話釋放出了一股恐怖的威能。
直到這一刻,弒神槍終於釋放出了它的真正威力。
上古神兵弒神槍,它代表著的是最極致的殺伐, 並且也是唯一一個斬殺過神的存在。
而在這一刻,它之所以能夠釋放出如此恐怖的威能,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它慢慢的認可了張辰的存在。
即便是在上古黑暗動亂年代,張辰歷經艱辛,好不容易找到弒神神槍,也沒有得到弒神槍的認可。
而在百萬年之後,自己再一次得到了弒神槍,只不過這一次自己終於得到了她的認可。
「弒仙!」
張辰手握弒神槍打出一道道槍花,而弒神槍所釋放出來的光芒在觸碰到血獸的那一刻,所有的血受盡數潰散。
「果然是一把好武器。」
殺出一條路之後,張辰看著手中的弒神槍,露出了一絲滿意的笑容。
雖然自己這是第一次使用這把武器,但是在使用完之後的第一感覺就是這把武器跟自己特別的契合。
尤其是那種,所向披靡,無可阻擋的意見,完完全全的和自己相契合。
張辰滿意的收起弒神槍著悟道樹的方向快速的飛去。
終於,張辰穿梭了一半的秘境終於來到了悟道樹下面,遠遠的看著悟道樹。
現在的悟道樹就好像是沉寂的黑夜之中的一道月亮。
尤其是整棵樹,上面散發出來的道蘊,就好像是一盞指明燈一樣,在吸指引的方向。
「果然正如同我所想的一樣,即便是這十二都天煞大陣再恐怖也根本就沒有辦法可以侵蝕悟道樹。」
在確認了十二都天煞大陣沒有受到任何的影響之後,張辰立刻朝著悟道樹的方向飛了過去。
「我就知道你肯定會回來。」
張辰剛來到悟道樹下面,悟道獸就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看來你早就已經猜到了,我會回來。」張辰聽到悟道獸的話,眼神都露出了一絲迷茫。
「這世間所有的一切都已經註定了,有它該有的規律,之前你在悟道樹下面悟道,這是因,而現在你會回來,這是果。」
悟道獸,一邊說著一邊使用自己的力量,把張辰儲物空間裡面的那根樹枝給取了出來。
「另一份因果,我們可以庇護你,不被十二都天煞大陣所吞噬,但是你要付出相應的條件,而這個條件就是當初你帶走的這根樹枝。」
悟道樹的樹枝和枝葉,這每一樣東西,如果流放到外面,都會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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