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九百三十五章婚前協議(1/2)
或者說,他期盼這是事實,這能為他挽回最後一點顏面和實際利益。
這房子地段好,面積大,裝修豪華,價值不菲。
如果,真是婚後財產,離婚時他至少能分一半。
李妍彤看著眼前這貪婪而理直氣壯的一家三口,覺得無比荒謬,也無比輕鬆。
她不再看公婆,而是直視著楊宏宇,聲音清晰得像在宣讀法律條文:「楊宏宇,你是不是忘了,我們結婚前,簽過一份婚前協議?」
楊宏宇的臉色,瞬間白了。
李妍彤不緊不慢地繼續說,每個字都像冰珠砸在地上:「協議里明確寫明,這套位於西山別墅區A7棟的房產,是我父母在我婚前全款購買,並登記在我個人名下的。
購房合同、付款憑證、房產證,所有文件一應俱全,都在我父母那裡的保險柜存著。
需要的話,我現在就可以讓他們送過來。
或者,我們直接去房管局調檔。」
她往前走了半步,看著楊宏宇眼中迅速褪去的血色和湧上的慌亂,語氣帶著一種近乎殘酷的平靜:「這房子,從地磚到吊燈,從一草一木到你現在呼吸的每一口空氣,都和你楊宏宇,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它姓李,不姓楊。」
「不……不可能……」楊母第一個失聲叫出來,她猛地抓住兒子的胳膊,「宏宇,她胡說八道是不是?
你告訴媽,她是騙人的!」
楊父也慌了,但他強撐著,色厲內荏地吼:「什麼狗屁協議。
我們不認。
誰知道你是不是偽造的?
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你的就是宏宇的!」
「法律認就行,」李妍彤懶得跟他們普及法律常識,她看向仿佛一瞬間被抽走了所有力氣的楊宏宇,「協議是你親自簽的字,律師是你找的,公證處蓋的章。
需要我把複印件拿出來,幫你回憶一下嗎?
哦,對了,協議里同樣寫明,婚後各自的收入歸各自所有。
所以,你每個月交給我的那點家用,扣除家庭共同開銷和給你父母的生活費之後。
剩下的,我都單獨存著呢,一分沒動你的。
需要的話,帳本我也可以拿出來。」
楊宏宇嘴唇翕動著,卻發不出任何聲音。他想起來了,那份協議。
當時,李妍彤父母堅持要簽,說是為了女兒有個保障。
他雖覺傷感情且沒必要,但為了順利結婚,還是在李妍彤的軟語和他自己那點可笑的自尊心驅使下簽了。
婚後李妍彤從未提起,他也漸漸忘了這回事。
甚至,潛意識裡已經把這棟李妍彤父母出資、寫著李妍彤名字的別墅,當成了自己的所有物,當成了「他們老楊家」的產業。
如今,這冰冷的協議條款被赤裸裸地擺上檯面,像一記無聲的耳光,比李妍彤打在他父母臉上的更響,更疼。
不僅打碎了他對房產的妄想,更打碎了他作為丈夫、作為兒子在這個家裡最後一點虛妄的支撐。
經濟上的、心理上的。
「所以,」李妍彤總結陳詞,目光掃過面如死灰的楊家三口,「現在,請你們,立刻,從我的房子裡離開。
至於我的私人物品,我會在律師的陪同下,儘快整理帶走。
當然,屬於你們的東西,也請一併拿走,別髒了我的地方。」
「你……你……」楊父指著李妍彤,手指劇烈顫抖,你了半天,卻再也說不出「毒婦」、「滾出去」之類的話。
底氣沒了,囂張的氣焰就像被戳破的氣球,迅速乾癟下去,只剩下老態龍鐘的頹唐和無法接受的憤怒。
楊母則是一屁股癱坐回地上,這回是真的絕望地嚎哭起來:「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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