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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八十三節 公務員考試(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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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這份號外曾卷如獲至寶。因為上面不僅詳細羅列了招考的全部部門、崗位和報考要求,還做了詳細說明。對於要參加考公的人不啻於「報考指南」。

袁述之和曾卷晚間便對著這報紙仔細研究起來,細細找著符合自己報考條件的崗位。這次崗位招錄著實不少。他先看到了警察的招錄:條件依然很低,但想著自己和那些粗胚去拼身體實在太吃虧。看來看去還是覺得稅務局的崗位最適合自己:他從小就跟著父母做生意,算盤打得溜溜的,這報紙上就言能操算盤者優先,而且聽李子玉說稅務局是元老院最強勢的幾個部門,待遇好油水多是個有前途的單位。就暗暗下來決心打算報考稅務局稅管員的崗位。

而袁述之就犯難了,這麼多職位讓他挑花了眼,他識字,澳洲人還是很看重這點的。只是自己一把年紀好些崗位也不適合。於是他拉著曾卷幫著分析,曾卷看了看讓他在民政或者環衛上選擇。袁述之想了想,這民政自然是管理生民養生喪死的部門,權柄大,但是不好考,自己和那些小年輕爭沒優勢。這環衛局相當於宮裡的淨事房,專管著些掃撒的破事,不過畢竟是去做官,想來也不用自己干,只要指揮指揮手下人干就是了,在衙門裡做個小頭目怕不是問題,那些報考者說不定也不大願意報這賤役崗位,正好便宜自己,於是袁述之決定報環衛局督察員。

再看報考要求,此次招考不同於上次招考警察,有了「學力」的要求。凡是有明國功名的,不論何種,均視為「同乙種文憑學力」,如系社學、蒙學出身,未取得功名的童生,則視為「同丙種文憑學力」。

這個「同丙種文憑學力」大致就滿足絕大多數崗位的報考要求了。曾卷和袁述之都過了這道門檻。

除了「學力」有要求,另要戶籍所在地的保甲開具證明,確認此人系本保本甲常住居民,然後再去當地派出所蓋章,倒不要求鋪保。袁述之因為居無定所,一直沒能登記戶籍。

「這倒不礙事,」曾卷說,「我明日就按「僱工」條例,把你登記在萬勝祿茶具的職工集體戶口下便是。」

戶籍的問題解決了,去派出所辦理證明卻犯難了。為什麼呢,因為報考要求上明確規定:「無犯罪記錄」。這袁述之沒多久前才因為盜竊被處理過。這個無犯罪記錄就算是直接把他給刷了。

袁述之唉聲嘆氣,連看書的勁頭都沒有了。曾卷也覺得很是失望,正想著如何安慰他,忽然腦中靈光一現,問道:「老袁!你被警察局處理的時候有沒有報過戶口?」

「那時候我居無定所,哪來的戶口?只在剛開辦戶籍的時候,在寄居的廟裡辦過一次臨時戶口,後來和尚把我趕了出來,就都沒有了。」

「這就好辦了!」曾卷道,「既然當時你沒報過戶口,那麼也不過落了一個無根無蒂的袁述之的案底。你明日去報戶口便改個名字,叫袁述便是。」

這倒是個法子。袁述之猶豫道:「可是我犯事的事情知道的人不少。就茶居里便有不少人知道。」

「這你就不懂了,官府辦事,第一便是看文書。只要文書上名字對不上,誰能說你是袁述之?你就是袁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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