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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節 調戲婦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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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久雨不停?」

「是,就是上面一個雨……」陳霖知道和公門中人沒什麼理可辯,只能忍氣吞聲的說。沒想到這警察剛掃盲不久,寫字頗為吃力,連寫了幾遍都覺得不對,罵道:

「你們這群讀書的鳥人!字造的這般複雜!看我不一個大耳刮子扇過去……」

陳霖聞聲一句話也不敢說,生怕他真得來一個大耳刮子。他聽人說過六扇門裡的種種花樣,雖然也聽聞澳洲人警察和大明的衙役捕快不同,但是自古官心似鐵,王法如爐,落在公門手裡,大概率是不會有好果子吃的。

最後,還是陳霖自己寫了名字。

「……廣州來得?怪不得!」警察瞥了一眼他身上的衣服,「看來是有錢人。」

「小人是個行商。」

「行商就可以調戲婦女了?!」

「沒有,沒有,小的是冤枉的!」

「冤枉個屁!人家大姑娘自己傷損名節來冤枉你!我看你還是不知道我大宋律法的厲害!」警察指著他的鼻子斥責道。

「小人真得是冤枉的。」陳霖這下體味到了什麼叫「百口莫辯」,他連連分辨:「小的今日才到臨高……」

「剛到臨高就調戲婦女了?」

「小的沒有啊。」陳霖欲哭無淚,「小的是隨廣州工商代表團來的臨高!差爺若是不信,一問就知。聯繫的幹部叫陳小兵……」

他這麼一說警察倒是重視起來了--這件事他在本周的社情通報上看到過。萬一要真抓了「元老院的客人」,警察署是沒權自己處理的。只見這警察眼珠一轉,問道:「你既然是從廣州來得,下榻在哪裡?」

「我就住在博鋪的茉莉旅社……」

這下,引得警察哈哈大笑。陳霖不解道:「小人說得句句是實,房卡還在身上……」

「你既然是代表團成員,豈不知代表團下榻在龍豪灣旅館嗎?什麼時候又住到茉莉旅社了?我看你這傢伙很不老實!」警察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我勸你明白些,這裡不是明國的衙門。你還是在這裡好好反省,等著罪有應得!」

陳霖欲哭無淚,又分辨說房間不夠云云。這警察也懶得和他廢話,把帶到了拘押室內,不由分說叫他把身上物件都掏出來做了登記,又把他的褲帶腰帶都收了去,打開一間柵欄門,把他關了進去。

「你先在這裡蹲一宿,等明天事主來了再處理。」看守警察急著下班。

「差爺!差爺!我寫個條子,麻煩您請個人幫我送到龍豪灣旅館!他們知道的!」陳霖提著褲子,在鐵柵後看著背手離去的警察的背影絕望地叫道。

同室的幾個在押犯一個個凶神惡煞,一看便不是好人。還有個酒鬼躺在長凳上鼾聲如雷。這一夜,陳霖一夜未眠,在拘押室里戰戰兢兢,不敢闔眼。一閉眼就想起從前聽說的種種班房中犯人的故事。什麼非刑折磨,什麼拳打腳踢,什麼年輕俊俏的犯人會被J奸……

總算一宿無事。天色微明的時候陳霖反而睡著了。待到醒來,已是日上三竿。同室的囚犯已經換了幾人。醉漢也不見蹤影。

他在惶恐不安中等著「過堂」,沒想到這一等就等到了下午,午間看守給他一塊硬如石頭的乾糧和一杯熱水。陳霖見這看守年歲大,眉眼也很和善,便趁機問道:

「差爺,我什麼時候過堂?」

「過堂?」看守搖頭,「你就是昨天哪個調戲婦女的?」

「唉唉唉,我沒調戲她!她誣陷我!」

「進到這裡的人,哪個不說自己是被冤枉的。」看守笑道,「你少安毋躁,等著吧。」

「還要等多久?」

「反正只要沒定罪的,最多關你七十二個小時。你已經過了一天了,最多再等兩天就能過堂了--說不定都不用等這麼久。你放心好了,你這是風流小罪過,大約是判十二記鞭刑,打完了就能走人了。屁股疼上一周就好了。」看守一副雲淡風輕的模樣。

「差爺,差爺,能不能求你幫個忙,托人幫我送個口信,重謝!重謝!……」

「送口信?你進來的時候沒登記通知送達人嗎?」

「沒有……」

「那你就說吧,我幫你登記上。」

陳霖如獲救命稻草,趕緊把陳定和他在龍豪灣旅館的房間號告訴了看守。

「麻煩差爺尋個人幫我送信……」陳霖因為被搜了身,身上什麼都沒有,只能用最誠懇的語氣說,「這位陳老爺是我的叔叔,送去了他一定會重謝的。」

「好吧,我幫你安排一下,這幫傢伙怎麼做事的!」看守說罷,自顧自的走了去。

陳霖坐在拘留室內,度日如年,只等著叔叔和陳小兵等人來救自己,然而左等不來,右等沒消息,眼看著暮色漸臨。他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一般:叔叔到底去了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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