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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安明燦,要當老闆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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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韓孝週的男人,他自然不允許有私生飯騷擾自己的女人,蒙著面將人打斷四肢,然後呼叫救護車,把人送進醫院。

連續幾次之後,私生飯的圈子裡就有了恐怖傳聞。

說韓孝週周邊有一個霸道的私生飯,不允許其他私生飯靠近,一旦靠近就會受到襲擊。

輕則打一頓,重則打斷手腳,十分狠辣。

久而久之,再也沒有私生飯敢接近韓孝週,私生飯也是人。

平日裡跟蹤是仗著明星要名聲,不敢拿他們怎麼樣,如今出現如此可怕的傢伙,除非有可以為了韓孝週不要命的瘋子。

所以,李在華排除了私生飯報信的可能性。

那麼只剩下一種可能,韓孝週身邊有人主動提供消息給安明燦。

噼里啪啦,李在華把自己的推測說了一遍。

安明燦聽完後,苦笑一聲道:「李檢察官,您不去當偵探真是可惜了。不錯,讓我跟蹤偷拍的,正是韓小姐的經紀人,至於原因對方沒說,但無非那幾個理由」

話音落下,李在華若有所思的點點頭,韓孝週目前的經紀公司,確實是一個麻煩。

半島當紅明星最怕爆出緋聞,一旦出現,就會遭到GG商的解約,賠償大量違約金。

這是寫在合同條款里的,經紀公司阻止藝人戀愛不奇怪,公司也怕鬧出緋聞,惹出大麻煩。

不過,遇到這種事情,正常情況下,經紀人得知後,一般會先跟藝人談談。

而韓孝週的經紀人,則是得到消息後,直接派人跟蹤偷拍,顯然有著不為人知的目的。

如今經紀公司已經成了韓孝週的束縛。

看來要給韓孝週找一家更好的經紀公司,或者乾脆自己當老闆。

組建類似前世地球國內的工作室,掛靠在某家娛樂公司名下,自負盈虧,每年上繳一定的利潤。

想到這裡,李在華瞬間做出決定,旋即又道:「安明燦,作為記者,你一個月能拿多少工資?」

安明燦皺了皺眉頭,感覺有些莫名其妙,但還是老老實實的回答。

「正常收入兩百五十萬,再加上一些灰色收入大概四百萬左右。如果能碰上大新聞,可以高價販賣給對方,公開價格一般在三千萬,到一億之間。

「當然,這樣的收入要上繳給公司一部分,我們CYS娛樂百分之五十」

說著說著,安明燦突然破口大罵:「這幫狗娘養的老闆,我們拼死拼活,還得上繳百分之五十,簡直欺人太甚。」

言畢,他端起咖啡杯,咕咚咕咚將咖啡灌進肚子裡,似乎咖啡承載著對老闆的怨恨。

事實上,安明燦的收入相比一般人已經很高了,可世人從來不知足,同樣讓人們奮鬥也正是原罪之一的貪婪。

這時,李在華開口道:「有沒有興趣,當你自己嘴裡狗娘養的老闆」

此話一出,安明燦驟然愣住,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看向對面比自己年輕許多的檢察官。

「李檢察官,你沒開玩笑吧?」

李在華神色認真,目光淡然的望著安明燦,反問一句:「你說呢!」

兩人沒談太久。

因為,現在不是時候,李在華和安明燦互換手機號碼,約在後天晚上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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