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大玄律(2/2)
說話間,齊玄素從須彌物中取出一張兵部印票,以食中二指夾著,輕輕一晃——這當然不是齊玄素親自去辦的,自有底下的人去兵部知會一聲就是,兵部也不會在這種事情上卡帝京道府的脖子,都是例行公事,甚至會主動派人送來印票,一般以三年為限。
尋常人不懂法,被這些白衣人張口一嚇,便亂了方寸,若是鋌而走險,正好給了這些白衣人動手的理由。
不過齊玄素從許寇口中知道自己要來帝京做主事道士後,就在上宮的艮園中仔細讀過《大玄律》,而他躋身練蛻境之後,記憶力遠勝常人,此時自然信口拈來。
若不精通《大玄律》,齊玄素也不會想到用「同道士出身」鑽空子的辦法。
其實齊玄素骨子裡也不怎麼在意這些條文,可在明面上必然要尊重在意,將其捧到神聖不可侵犯的聖座之上。就好比那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誰也不會當真,真能同罪嗎?若是當真了,跑到王府去緝拿人犯,只怕是官帽子不保,可誰也不會在明面上去否定這句話。
齊玄素咄咄逼人:「你倒是好大的口氣,張口就是死罪,《大玄律》可不是你家的家法,說改就改。是誰給你的權力擅改《大玄律》的條文?!」
這白衣人本想先聲奪人,露個臉,沒想到把屁股露出來了,他們平時橫行帝京囂張慣了,哪裡需要講什麼律法,更沒人去讀什麼《大玄律》,此時被齊玄素拿話一頂,竟是啞口無言。
便在此時,另一名白衣人道:「聖上許我們『先斬後奏』之權!皇權特許,我們只知殺人,不問其他。」
齊玄素盯向了他:「說得好。就算是先斬後奏之權,總得有個依據吧?為什麼該死總得有個說法吧?總不能是你們想殺誰就殺誰吧?難道你們今天殺了王公,明天殺了閣老,也是皇權特許?你們又是以什麼標準確定該不該先斬後奏呢?」
那名白衣人也被卡在那裡,說不出話來。
齊玄素道:「在我看來,先斬後奏之權是紫極大真人許了你們現場審判之權,即定罪、執刑合二為一,可定罪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來,要有依據。」
第三名白衣人是個女子,也不示弱:「依據也未必就是《大玄律》!」
齊玄素笑道:「你身為大玄朝廷的官員,拿著大玄的俸祿,侍奉大玄的皇帝,還在大玄的都城,你不按照《大玄律》辦事,那你按照什麼辦事?難道是你們天辰司的家法嗎?什麼時候家法也能在國法之上了?」
這名白衣人女子臉色漲紅,無法辯駁。若是抬槓耍無賴,當然怎麼說都可以,可在朝廷官場,胡亂說話卻是容易招來禍事,禍從口出的道理永遠也不過時。
第四名白衣人看起來最為年長,經驗比較豐富,道:「《大玄律》也是人訂的,皇帝陛下的諭旨總要高過《大玄律》。」
齊玄素並不否認,也不去爭辯皇帝與律法到底哪個大的問題,只是道:「那你拿紫極大真人的手諭來看,總不能你說有諭旨就有諭旨吧?涉及到律法,一國之根本所在,也沒有用口諭的道理。」
這名白衣人又被問住,他們哪裡會有手諭?
齊玄素目光炯炯:「那就是什麼也沒有了,信口開河,張口就來,你們也配談什麼死罪?若無法,何以定罪?我看你們倒是觸犯了《大玄律》,還是少耍威風,回去好好通讀《大玄律》才是正經。」
六個白衣人盡皆默然無聲,本想以律法罪責扣個大帽子便於行事,借著兩條死罪,逼一逼齊玄素,最好逼得齊玄素狗急跳牆,然後他們便可放開手來貓捉老鼠,結果被齊玄素反手把帽子扣在了他們自己頭上,剩下的那些話自然也說不出來了。
至於殺人那一條,齊玄素還沒開銃,也算不上。瞧這架勢,就算他們死抓著不放,也少不得要被打臉。
齊玄素譏諷道:「說句粗鄙之語,當了妓子還想立牌坊,你們想殺人就直接來殺好了,還想殺得光明正大、名正言順,這與立牌坊的的妓子又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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