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三章 分析研判(2/2)
戴雷平接到命令後,立刻行動,他知道這是尋找梶原千春的關鍵一步,不能有任何疏忽。
而方如今則繼續在地圖上標註、分析,希望能夠儘快鎖定梶原千春的位置。
小山智子雖然暫時無法直接參與搜尋梶原千春的行動,但她並沒有閒著,而是坐在一旁,用鋼筆在白紙上認真地寫下關於梶原千春的一切。
那些過去的點滴,無論是梶原千春的日常習慣、喜好,還是她們曾經共同度過的時光,都被小山智子一一記錄下來。
,這麼多年過去了,人的很多外在表現可能會變,但一些深植於內心的習慣和偏好卻很難改變。
正是這些習慣和偏好,可能會成為找到梶原千春的關鍵線索。
小山智子的筆下,梶原千春的形象逐漸鮮活起來。
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細節,如梶原千春喝茶時總是先聞香再品茶,或者她在思考問題時喜歡輕輕敲擊桌面,都可能是破解這個謎團的重要鑰匙。
只有深入掌握梶原千春的習慣,才能做出更加符合實際的推測,進而在這場較量中占據主動。
忽然,方如今看向了小山智子:「智子小姐,如果梶原千春之前一直在臨城,那她調動至南京,是不是要重新劃入新的諜報小組?」
直覺告訴他,之前太過於關注梶原千春本身了,這個女人的身份特殊,在南京肯定不會做獨行俠,松井直輝輝一定會派人輔助她完成各種任務的。
甚至,還有可能為她臨時成立一個諜報小組。
小山智子解釋道:「南京是大城市,其間諜組織,跟臨城的組織結構略有不同,當然了,最基礎的都是以情報小組為單位開展情報活動的,但是這麼大的城市,而且現在皇軍……哦不,是日軍備戰已經進入了關鍵時期,特高科在南京的間諜組織發展過快,單就是情報小組就達到了幾十個之多。」
「這些小組的人員繁多,日本間諜和漢奸特工相互混雜,又因上海總部距離南京較遠的緣故,情報網的管理非常困難,所以在南京劃分了幾個情報區,每一個區的都有一個情報頭目負責,而這個情報頭目再向上海總部負責。」
「我估計,梶原千春到了南京之後,松井專門調派了人手給她,而且是那種之前一直都處於潛伏狀態,且不隸屬於任何一個情報區的特工。」
方如今一聽,大概明白了七八分,旋即道:「跟我猜測的差不多,梶原千春的定位估計跟這幾個區的頭頭相同,但是她手下又不會有那麼龐雜的諜報網絡,畢竟她的身份是要絕對保密的。這一點,我十分認同你的推測。她的手下極有可能新組建了一個情報小組。這一點,我可以通過行動科向電訊科確認,電訊科那邊一定有關於近期出現的新的電台呼號的記錄,從時間上來截取,基本上就可以驗證我們的推測。」
小山智子微微點頭:「梶原千春是是專門負責策反和安排潛伏特工工作的負責人,到了南京之後應該也是做老本行,雖然來的時間不算長,但估計已經有人被她策反了。」
這個女間諜的破壞性極強,方如今說:「如果任由其發展下去,我們的軍政機關遲早會被她腐蝕的千瘡百孔。除了從她本人身上著手之外,其麾下的情報小組也要重視起來,既然梶原千春是他們的上線,那麼他們之間一定有聯絡方式,把她引出來,這一次絕不能讓她跑了。」
抓住了梶原千春,會有一大批高級特工落網,這足以給特高科在南京的情報網絡捅出一個大窟窿,也會給松井直輝予以致命的打擊。
這樣的誘惑,讓方如今頓時血脈噴張。
這一切還得從鹽田身上著手,這個梶原千春的暗戀者一定知道梶原千春接觸過什麼人。
等戴雷平到了地方後,他親自打了個電話囑咐戴雷平,一定要讓鹽田多多提供梶原千春的信息。
做完這一切,方如今忍不住站起身來,在房間裡不停走來走去,仔細思索著關於梶原千春的這些信息,可是很快他就冷靜下來,覺得事情並不如他想像的那麼樂觀。
雖然大致確定了目前梶原千春藏身在尼姑庵,但畢竟她是個大活人,而且是個非常狡詐的高級特工,稍微有個風吹草動,都有可能被驚到。
這也是方如今遲遲未下命令對那幾個尼姑庵展開搜查的原因。
還有,梶原千春麾下的情報小組,到目前為止,只是一個大膽的猜測,一點痕跡都沒有。
就在方如今正在為了到底是先突襲尼姑庵抓捕梶原千春,還是先找到梶原千春的情報小組,放出誘餌引誘她上鉤的時候,一則看似無關緊要的消息從警察局傳來。
位於深山中的雲水庵有名尼姑不幸跌落山崖死亡,另一名尼姑拿著此人的度牒來註銷。
自道光年就急劇衰落的佛教、道教、神祠等,在民國政府的嚴令和「鐵腕」管控下,更產生一個衰落的「加速度」!
新文化運動之後,相當一部分社會名流認為「中國人中最無用的是和尚」。
民國的僧侶地位極其卑賤,連小孩子見了和尚,都要罵一聲「禿驢」,一般人假使在早晨看見了尼姑,便喊「倒霉!晦氣!」
北伐成功後,全國實現了形式上的統一,「北洋政府」時期結束,而國民政府直接開展「反宗教運動」違反憲法,便以「破除迷信運動」為由,冠冕堂皇地壓抑道教、佛教,大力瓦解舊的傳統文化。
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頒布《神祠存廢標準》,廢除偶像崇拜和神祇信仰。
同時制定《淫祠邪祀調查表》,要求各地區分寺觀性質,填表上報,作為廢除依據。
國民政府在全國教育大會上,通過了沒收寺產、充作教育經費、改寺院為學校的決議。
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相繼頒布了《寺廟管理暫時規則》和《管理寺廟條令》二十一條,以行政命令嚴控佛教、道教,BJ甚至成立了破除迷信會,訴請政府勒令所有僧尼還俗改業。
而且,這種勢頭在全國愈演愈烈,全國到處發生沒收寺產、焚毀經像、廟產興學的事件,四川甚至提取寺產修路燈。
後在佛教界多方爭取下,民國十八年十一月,國民政府立法院第63次會議通過《監督寺廟條例》,將「管理寺廟」調整為「監督寺廟」,律令確定了寺產管理4條原則:
其一,各級政府對寺廟只有監督權,並不能處置寺產,有利於保護寺產,防止寺產流失;
其二,劃定寺產與私產的界限,防止寺產轉為私產;
其三,界定寺廟的正當開支與非正當開支,防止僧道侵吞寺產;
其四,確立寺產定期向政府報告的原則,防止僧道隱瞞或是隨意處置寺產。
但其中的「該官署得革除其住持之職」「逐出寺廟」等項,則為「官權」插手「教權」留下打壓空間。
總之,政府對寺廟的管理非常嚴格,這也是為什麼深山中的一座尼姑庵中有尼姑死亡,很快就會來註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