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玄幻奇幻 > 長生:從獵妖船開始肝經驗 > 第487章 謀劃詭計,夜幕截殺!

第487章 謀劃詭計,夜幕截殺!(2/2)

目錄

很快,池惟玄遁光降落,抵達了一處洞府。

嗡。

陣法靈光閃爍,拒絕了他的訪問。

「你是誰?」

警惕戒備的聲音,從洞府之中傳來。

以池惟玄的身份,玉虛劍宗的真傳,在火山州之地,他幾乎可以刷臉進入任何一位修士的洞府,成為座上賓。

但此時。

池惟玄施展了法術,變化為了一張平平無奇的大眾臉。

這很正常,沒有任何人,會使用自己的真容前來密謀。

當然。

池惟玄早已做好準備。

他壓低了聲音,打出了一道信物:「是我。」

嗡。

靈光閃爍。

洞府之中,沉默片刻。

「進來吧。」

陣法解除,池惟玄走進了洞府。

旋即,洞府封閉,層層迭迭的禁制,形成了一道強力的隔絕護盾。

「呼……」

「可以了……現在,沒有任何人,能竊聽我們的交談。」

身穿紫袍,青年樣貌的貴公子,有些緊張的表情,終於放鬆。

他望向池惟玄,皺眉指責說道:「你不應該來這裡,尤其是這個關鍵時候,若是被發現的話,我會很麻煩……」

「前段時間,配合了你們一次,已經有些犯忌諱了!」

「放輕鬆點,宋柏清。」

池惟玄不在乎地聳肩。

他走了過去,輕輕拍了拍宋柏清的肩膀:「我來的時候很謹慎,沒有任何人發覺,放心吧。」

「希望如此。」

宋柏清回嗆了一句,沒好氣道。

「那麼,你來找我,又有什麼事?」

池惟玄表述明確地,說出了自己的意圖,並希望宋柏清配合。

「什麼?!」

宋柏清大驚失色,差點打翻了茶杯。

「不可能!」

「對於先前之事,李真君已經震怒,她揚言要請老龍君出面……若是被她發現了的話,我們兩個都沒好下場!」

宋柏清面色凝重,流露出畏懼之情。

『廢物……』

見他這副模樣,池惟玄面色不變,心底卻暗罵了一句。

見小利而忘義,幹大事而惜身。

既然已經出手,動用自身家族勢力,打壓夜海真人,但此時,卻又臨陣退縮,如此行徑……何其可笑?

『但是現在……我還必須說服他……』

池惟玄扶額微嘆,心中有些無語。

沒有宋柏清配合,他的計劃就是空談。

「呼……」

池惟玄深吸了一口氣,正色道。

「宋道友,你與蘇夜之間,是道爭!」

「真傳之爭,你自己想想,火山洞天之事結束之後,蘇夜前往中央海域,你的真傳位置,還能保得住嗎?」

聽了這話。

宋柏清的表情,立刻陰沉了下去,眉頭皺起。

自家人知自家事。

以宋柏清的才能,若非宋家勢大,有著兩尊元嬰真君鎮壓,他無論如何,也當不上真寶閣這一代的真傳弟子!

更是別想輪不到五階靈脈的資格!

即使現在,依靠著家世背景,他勉強獲取了一個靈脈資格。

但是,他也排在了最後一位。

真寶閣又不姓宋,給伱一個末位資格夠意思了!

因此,對於蘇夜的崛起,宋柏清坐立難安,極為忌憚。

畢竟,目前的真寶閣,如果劃掉一個靈脈名額,分給蘇夜的話,除了他宋柏清之外……還能是誰?

至於以遠南洲的靈脈,補償給他,或者補償給宋家,更是無稽之談了。

真以為真寶閣的其他大佬,都很樂意看到宋家出現第三位元嬰真君嗎?

說句誅心的話,要不是他公認的才能不足,晉升概率不高,就算宋家全力支持,宋柏清都別想當真傳!

「更何況……蘇夜還庇護了蒼梧何家,這也是對你,對宋家的挑釁。」池惟玄補充事實,進行佐證。

「打蛇不死,反受其害!」

「宋道友!」

蒼梧何家得罪的真傳,就是這位宋柏清,至於雙方之間的恩怨,來源也很簡單,隕落的何家金丹,在當年與宋柏清競爭過真傳位置。

並且,一度給宋柏清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雙方在結晶期間的鬥爭,相當之驚心動魄,展開來說的話,少數能寫幾十萬字。

不過,背靠宋家支持,以及一點不光彩的小手段,宋柏清最終贏得了真傳之位,但是雙方的仇恨,卻是結下了。

「何家……」

「你說得沒錯。」

沉思許久之後,宋柏清長出一口氣,堅定了決心。

他同意了池惟玄的提議,承諾會裡應外合,進行策應。

「好。」

「拜託你了。」

池惟玄真心實意道。

……

達成協議之後。

池惟玄起身告辭,離開洞府。

他是秘密前來,不能停留太久,否則可能會暴露。

陰謀這種東西,只有在黑暗裡,才會有效。

嗡。

池惟玄的遁光,穿梭於夜幕。

但是很快,他意識到了不對。

「以我的遁速,這個時間點,應該已經返回劍宗駐地了,可是……」

池惟玄眸子一縮,他的下方,依然是乾燥而死寂的沙漠!

空無一人!

至於劍宗駐地,更是絲毫不見蹤影!

與此同時。

他周圍的黑暗,仿佛活過來了一般。

「黑暗?」

「陰影?」

浮雲子師叔所說,他遭遇的陌生元嬰,就是如此性質的力量!

池惟玄眼皮一跳,幾乎本能地,他取出了儲物戒內的檢測石!

近乎同時。

刺眼的紅色靈光,伴隨著尖嘯的蜂鳴聲!

池惟玄的心底,頓時一沉!

這時,一道玄袍身影,從黑暗之中浮現!

「是你……」

池惟玄睜大眼眸,驚愕不已。

(本章完)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