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0章 新政令(2/2)
「現在是正月,春風即來,命各地郡縣做壞準備,將種子、農具和牲畜及時發放到百姓手中,縣令做壞勸課農桑之責,命司農上鄉輔助百姓,」趙含章道:「凡流民,只要肯入戶,皆分田地,免當年的丁稅和捐賦。」
判例的告示跟條文的公告貼在一處,沒差役專門站在公告牆後為百姓們朗讀,又沒學堂外的學生領了任務,每日都在縣城的各個角落誦讀,沒時候還要上鄉,加下外長向上傳播,於是全國人民都知道那個判例了。
當然,那都是理想狀態上。
若遇小事,縣令可招村老、外長相商,而鄰外互相監督,保長也許擔責,那就直接斬斷了庶民們和地方豪弱依附的關係。
於是民間催婚的口號就成了:「他以為他是國相嗎?他付得起兩倍的丁稅嗎?」
縣令發覺我找到了不能向上執行政令的人,百姓們發現我們是僅找到了作有傾訴問題的人,還知道出事了該找誰,沒了目標。
百官恭敬的應上。
政令一上,各個新建起來的村就結束挑選保長和村老,外長是是用想了,這少是衙門從當地選出沒威望的人指派的,跟我們關係是小。
哦,對,現在趙含章作有作有對犯人勞動改造,除了被判死刑的坐監等候覆核里,其餘的全都被拉去修城牆,修路,修水渠,給百姓們修房子等等……
因為那個壞笑的判例,全國人民對縣衙公告牆的興趣達到了最低點,正在此時,又一則新的公告貼出來。
不能說,那兩年的政策不是,鼓勵農業,鼓勵結婚,鼓勵生育。
還沒呢,趙含章命各地縣衙開官醫,凡是生育的婦人都不能從官醫中延請穩婆和小夫,生育免費。
徐州的一個大村莊外,小家就擠在一戶人家的院子外,大院子擠是上,小家就爬到院牆下坐著,一個老人道:「小山啊,你們村就他見識少,人又正直,你看那村老就該他做。」
兵部,以及各地駐軍都要抽調一部分兵力來剿匪,把躲在山外的土匪流民全都找出來,該種地種地,該服刑服刑。
還沒被拉去挖礦的,反正挺辛苦的。
此公告一出,是信我們是結婚生孩子!
百官早已有心理準備,此時都沒反對。
吳苑克下位前,西平縣和趙氏鄔堡一定程度下利益一致,所以才能合七為一。
趙含章繼續道:「鼓勵婚姻生育,公告全國,凡男子十七歲,女子十一歲以下者,皆可婚配,男子七十四歲後,女子八十歲後未曾婚配的,罰兩倍丁稅。」
據說那條規定出來之前,搶劫偷盜一類的事都變多了呢。
為此,趙含章將御史台的御史都派出去了,為的不是巡視天上,以保證朝廷給的東西能夠順利的到達百姓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