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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8章 內衛改革(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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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隨即乘坐一路半舊馬車離開皇宮,前往春明門,果然,李鄴抵達春明門時,發現春明門已經被內衛封鎖,不准百姓出入。

城門口百姓堆積了上千人,一個個又跳又罵,但沒有用,城門就不開,也沒有人給他們解釋什麼時候才開門。

如果早點解釋要等一個半時辰,很多百姓就不會等了,直接去南面出城。

李鄴的臉色頓時有點難看,現在是上午八點半,距離他要去興慶宮的十一點半還有三個小時,城門就被封鎖,也就是說他出門一趟,城門至少要被提前封鎖三個小時。

他當即對韋皋道:「你去問問,為什麼要封鎖這麼長時間?」

韋皋去問了,不多時回來稟報導:「他們說這是內衛的規矩,天子出行,必須提前清場,要提前一個時辰或者一個半時辰,如果時間太短,不利於布控,會給刺客找到機會。」

李鄴無語了,內衛在履行職責,無法指責,雖然時間長了一點,但它們並非故意,只是做事比較謹慎。

因為內城牆無人把守了,上面很容易潛伏刺客,所以內衛需要在關閉通道的情況下,在內城牆上巡查一遍,時間主要耗費在這上面。

但讓百姓等三個小時,這確實也是太漫長了。

李鄴又對韋皋道:「去通知他們,朕取消去興慶宮了,讓他們取消封門!」

李鄴又乘坐馬車返回了宮門,心情著實不太好。

李鄴已經意識到,其實內衛擾民的根子還是出在自己身上,內衛是軍隊,不是民衙,以軍隊的思維來做事,自然會民怨沸騰。

軍隊要求絕對服從,令行禁止,不允許申訴,錯了也要執行,老百姓受了委屈要申訴,如果申訴無門,自然會憤懣難當,抑鬱而死。

內衛只對自己負責,他們確實不用考慮其他人的感受,自己不允許官員嫖娼,內衛就會不折不扣執行自己的命令,根本不會考慮官員的感受。

有懷疑就抓人,而不需要考慮任何證據,發現抓錯了放人就是了,而不會考慮被抓人的痛苦,更不會考慮被抓人的財產損失。

這實際上就是軍管的特點,只需要方便軍隊的管理,絕不會考慮百姓利益和感受。

但真要把內衛廢除,又不可能,李鄴需要內衛來鞏固統治,他廢除了宦官制度,那麼類似像錦衣衛這樣的組織就需要了。

關鍵還是制度和落實,像自己早就給李成華不止一次說過,要抓大放小,但最後顯然沒有落實到位,連普通百姓之間的爭端也要干涉,這就讓人詬病了。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內衛兵力太多,他們管的事情太多,機構就會龐大,軍隊就會擴張,兵力太多就會良莠不齊,部分士兵想利用內衛的權力謀私利,這就會使得部分內衛士兵對長安商鋪的敲詐勒索,導致民怨沸騰。

內衛已經到了必須要改革的地步,首先要縮減規模,四萬人確實太多了,精減到一萬人差不多,內衛不在於人多,而在於精銳。

其次就是制度上的約束,哪些事情內衛可以做,哪些事情內衛不能做?

李鄴想到了白虎堂,這是自己獨創的制度,從源頭上明確了權限劃分。

可以給內衛設立一個類似白虎堂的機構,其實內衛也有判官這個職務,但判官首先不獨立,受制於主官,其次判官是事後評判,意義不大了。

如果有這麼一個類似水龍頭的機構,那麼內衛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按照章程來辦,比如自己要出門,通知首先會送到內衛白虎堂,白虎堂就會明示,封城門一刻鐘,而不允許將領隨心所欲封門,如果將領擅自延長封門時間,那就屬於違規,要被記過,記過三次就要降職。

再比如有人跑來告狀,某某店鋪賣假藥,白虎堂首先接到狀紙,它就會判斷,程序不對,給予駁斥,內衛不進行立案。

因為內衛對接的是其他官衙,官衙做不到的大事情,來找內衛求援,內衛才能出手,這就符合抓大放小原則。

其次內衛將領沒有接到白虎堂的派遣令,他就不能做出外出執法的決定,士兵也是一樣,不能隨心所欲上街查人。

想到這裡,李鄴在顏真卿的奏摺上做出批覆,『內衛不宜廢除,可以進行改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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