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命運的車輪會搞定的!(2/2)
「呃,不如,我直接搬來大都會做超人鄰居?」
陳默也就是這麼想了想,這個世界上,可沒什麼地方在他心中能比得過萊辛巴赫的城堡莊園,這也算是他和黛安娜安的第一個家,溫馨舒適又浪漫,現在搬去超人鄰居也就那樣,陳默是要當超人的老前輩的,不是要當老大哥,過於親近也不太好!
至於另外的那個傢伙,陳默就沒打算急著過去貼貼,超人可不比百特曼,在父母雙亡前,百特曼的生活可是超越了這個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小孩,克拉克那是要什麼沒什麼,但百特曼卻是要什麼有什麼,與其現在過去刷好感,還不如過去幫百特曼成長一下!
而且哥譚這地方有毒,陳默的燕飛鷹漫畫在全世界的銷量其實並不能算多高,畢竟這是個亞洲人的超級英雄,在美國打不開銷路也正常,但唯獨在哥譚卻並不是這樣的,燕飛鷹是哥譚市賣的最好的一本漫畫,這裡大小黑幫,但凡是道上混的,就沒有一個不喜歡看的。
至於原因,還是因為燕飛鷹太能裝了!
而道上混的這些黑幫大佬們也是一樣的,大家出來混,講究的就是臉面,看看黑手黨的那幾位大佬,西裝禮帽再加上手杖和領結,一看就知道有范,哥譚的這些黑幫們比不了他們,但也有一刻嚮往的心,而燕飛鷹的皮大衣論風度有風度,論逼格有逼格,再加上衣服夠大,裡面塞幾把槍都沒問題,因此很快就成了哥譚黑幫大佬的標配。
現在大家出門都是一身黑,黑大衣黑毛子再加一條黑褲子,再加上時不時掛在嘴邊的逼王語錄,雖然這話聽起來很容易讓人起雞皮疙瘩,但大佬們就喜歡這個調調,逼格十足又無比應景。
所以陳默絲毫沒有去哥譚的打算,甚至他都懶得往那邊派線人或者是隨便心控個倒霉蛋,就是真的想干預,陳默還不如在警校里挑個倒霉蛋呢!
「等等?警校?」
陳默頓時如同醍醐灌頂一般頓悟了,哥譚,警察,辦案,這特麼不就是命運的安排嗎?大名鼎鼎的戈登局長在那時還不過是個毛頭小子,他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百特曼雙親的案子,那把戈登發展成我們的人,不就完事了嗎?
至於戈登怎麼找,雖然談不上是輕鬆事,但誰讓陳默有人呢,隨便和幾位警界高層進行了友好交流後,陳默就只需要坐等消息就行,甚至錢都不用出。
而戈登這個倒霉蛋也是很快的就被找了出來,此刻對方甚至還沒有進入警校,還在學校讀書,不過陳默也不急,人找到了就行,命運的車輪會替他解決一切麻煩的!
然後陳默就在某個深夜來到了戈登的床前,給這個倒霉的傢伙做了一點細小的暗示。
「我要立志成為哥譚最強的警察!把那些壞人全都繩之以法!」
這是戈登第二天早上在飯桌上的發言,儘管這是的他甚至還沒去過哥譚,但哥譚,已經和他密不可分,就好像是一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