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文人也想撬武行?(1/2)
大明宮-宣政殿
李旦引來的這位年輕人,名叫-楊炯,華州華陰人,常山郡公楊初的曾孫。顯慶四年,應弟子舉及弟,被舉神童。顯慶五年,楊炯時年十一, 待制弘文館,待制十五年。
所謂「待制」,即制舉,又稱大科,貞觀十一年,太宗下旨制舉分科取士, 目的在於選拔各種特殊人才。
制科非常選,必待皇帝下詔才舉行。具體科目和舉罷時間均不固定,屢有變動。應試人的資格, 初無限制,現任官員和一般士人均可應考,並准自薦。
後限制逐漸增多,自薦改為要公卿推薦;布衣要經過地方官審查;御試前又加「閣試」。
相比普通的科舉考試,這種「待制」之法,更容易入仕,也更容易升遷。畢竟,人家先跟「老闆」混了個臉熟,先入為主嘛,用人之道就是如此。
而楊炯呢,過去錯過了不少機會,所以便想通過「大比」一步登天。可不知道是他的文章不好,還是別人的太好了,理所當然的落榜了。
每日在酒樓買醉, 覺得自己生不逢時。喝醉就在酒樓的牆上題字,還別說詩文也是不錯,在長安的士子圈中, 也算是小有名氣。
正巧被偷偷出宮的李旦瞧見了,被他的詩文所感染,所以便有昨日的抱打不平。
當然,楊炯的大名,李賢還是知道的,弘文館有名的神通,在那個「時間線」與王勃等稱為初唐四傑。
可李賢不太注重詩文一道,他用吏、選將的標準,光是會寫辭藻華麗的詩詞文章是不行的。要麼上馬治軍,要麼下馬治民,僅此而已。
所以,他命楊炯當殿書寫治國策論,寫的好壞,就決定了他的官位。是去相王府領份閒差過活,還是出入廟堂一展報復,全看他手中的筆了。
.......,一曰有官,謂沈溺下僚,不能自奮;二曰無官,謂素在草茅,不能自達;三曰世家,謂將帥子孫,不能自效;四曰豪傑,謂江湖領袖,山林標準。
五曰罪戾,謂曾犯三尺,求脫罪籍;六曰黥配,謂材氣過人,輕犯刑法;七曰將校,謂素有謀略,久淹行伍;八曰胥靡,謂隱於吏籍,不得展布。......
除了這些,楊炯認為,大唐以弓馬得天下,更應該以弓馬安天下。歷朝歷代的王朝興替,無不以衰落而亡,唯漢以強而亡。
即便是到了東漢末年,群雄割據時代,依然可以打得烏桓、南蠻、山越這些窺測中原之族丟盔卸甲。由此可見,擁有一支永遠強大的軍隊,有多麼重要。
高祖、太宗以弓馬奪取天下,民心是大勢所趨不假,可更賴兵革之力。自永徽以來,朝廷雖然也常常對外作戰,但戰損卻不斷攀升,這就是戰力衰弱的表現。
太子賢,出身行伍,親赴戎機多年,自知其中的利弊。如今奉旨監國,雖夙夜憂嘆,但卻軍力下降之事,僅下令開了學堂,並沒有過多舉策,此以為治國之疏也。
呵呵......,在楊炯緊張的目光下,李賢微微一笑。隨即把本章扔在案子上,淡淡道:「書生談兵法,不是什麼新鮮事。」
「楊炯,文人上戰場,不是誰都能跟岑尚書一樣的,這苦也不是一般人能吃的。」
「相比於誇誇其談,孤更注重實際。在相王麾下掛個名吧,這兩年他就要開府了,需要有人在身邊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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