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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您是來殺他的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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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奴婢真是梁王的近侍,曾隨梁王一同被囚在黔州。」,被掐的面色凝紫的王興,拼盡全力回了一句。

哼,李賢這邊一鬆手,王興直接跪在地上,捂著脖子,不停的咳嗽著。差一點,就差那麼一點點,他的脖子就要被雍王擰斷了。

「梁王是誰?你反應太大了吧!」,提出問題的同時,雲曦又把李賢拉了回去,還不忘倒一杯茶給他。

唉,「梁王-李忠,是我的長兄,王皇后的養子,東宮曾經的主人。麟德元年時,因謀反罪被父皇賜了鴆酒,死在了黔州。......」

皇長子忠,生於貞觀十七年,當時的李治還是太子。百日宴時,太宗皇帝親臨東宮,酒興正濃時,便起身跳舞,屬目群臣,於是群臣遍舞,盡日而罷,凡是參加宴樂者均有所賜。

可以說,在當時,太子妃(王皇后)無所出的情況下,庶長子-李忠已經被太宗皇帝默認為帝國的接班人。於是,貞觀二十年時,李忠破格受封陳王,成為皇孫一輩子中第一位親王。

永徽三年,被過繼給王皇后,在皇后舅舅中書令柳奭,太尉長孫無忌等人的勸諫之下,李忠被冊立為太子。

可好景不長,永徽六年十月,皇帝行廢后之舉,立天后為國母,李忠失去了嫡出的身份,被嫡長子-李弘所代替,廢為梁王,外放為梁州都督,不久,又被貶為房州刺史。

隨著李忠年齡漸長,常常驚恐不能自安,生怕自己步了王皇后、蕭淑妃的後塵。有時甚至偷穿婦人的衣服,來防備刺客。而且經常做怪夢,常常自己占卜。

顯慶五年,因「占卜和穿婦人之服」的保命方式為皇帝所不喜,被廢為庶民,遷到黔州居住,囚禁在黔州李承乾的故宅。

麟德元年,許敬宗上書攀誣:上官儀、王伏勝與李忠陰謀背叛朝廷。當年十月,李忠被賜鴆酒,飲恨長逝。次年,皇太子李弘上表請求收葬了李忠骸骨。

稍微有點政治頭腦的人都清楚,李忠沒什麼大錯,唯一的錯事就是成了王皇后、柳奭等人手中的棋子,用來制衡向皇后之位發起衝鋒的天后。

所以,殺死李忠真正的兇手,並不是皇帝,亦不是許敬宗等趨炎附勢之輩,恰恰是為自己,為兒子,掃清道路的天后。

至於為什麼一定要弄死,那便簡單了,斬草除根,方能永除後患。這是皇后慣用的手段,李賢早就習慣了。

說的直白一點,皇后及她的幾個兒子,便是王興的生死大敵,所以李賢當然不相信,他是來拜見自己的。不,與其說拜見,不如說他是來復仇的。

「天后殺了梁王,殺了梁王一系王、柳二族的官員。不管是女人、老人還是孩子,統統都沒有放過。」

「王皇后,王皇后將殿下託付給奴婢,可奴婢卻沒有保護好他,只能看著內侍省的宦官,將鴆酒灌入梁王的喉嚨里。」

不管王興怎麼哭,如何控訴,都無濟於事,他和王伏勝都只是殘缺不全的宦官。在皇權面前,在天后面前,用「螳臂當車」來形容,似乎都有些托大了,不是麼?

哼,「來,你告訴本王,你對我大哥如此的忠心,可你為什麼還活著!」

「殿下是明知故問,您不就是奉天后的諭旨來斬草除根的麼?否則,區區一味藥,怎麼會勞動一位親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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