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廷議!(2/2)
「誰要是覺得,殺賀蘭有錯,不如去問問洛陽城裡的百姓,聽聽他們口中那些帶著血色的聲音。」
「當然,便宜行事要有度,陛下完全可以略施薄懲,小懲大誡。」
「如果陛下覺得不夠,諸臣實在容不下雍王,且無視其戰功的話。可以請陛下用君父的身份,削去其親王爵位,收回其封邑,開缺宗籍,毀其玉碟,貶為庶民。」
「也讓天下人看看,李家是如何的涼薄,臣工是多麼的卑劣。」
李貞的話,說的擲地有聲,鏗鏘有力,態度也是鮮明的很!賀蘭敏之這種敗類,別人殺了就叫替天行道,雍王殺了就叫草菅人命?這是什麼道理。
是,他是不得寵,那怎麼了!就該成為誰的墊腳石?皇帝心裡有疙瘩,諱莫如深也就罷了。身為伯父,李貞必須站出來,為自己的侄子說句公道話。
現在這官場到底是怎麼了?賀蘭強暴楊氏一案中,他們怎麼沒有旗幟鮮明的亮出自己的態度!還不是見人下菜碟,撿軟的柿子捏,什麼東西!
這也就是李賢,欺負他年輕!要是換成李貞來干,早就赤他們賀蘭氏三族!一窩子蛇蟲鼠蟻,為虎作倀的事,乾的還少了?痛快的殺了他們,已經是很便宜的事了。
「越王殿下,這有些說不過吧!畢竟有前旨,還有國法在,此例一開。」
賈言忠的話還沒說,李貞就抬手打斷了他,並態度強硬的告訴他,法外容情也是治國之本,人要是學不會變通,適情,那大唐的官兒也太好當了。
比如,皇帝還是晉王的時候,他們幾兄弟在太極宮玩耍,其他的皇子對上面的龍椅,都又敬又怕,只有李治,旁若無人的坐了上去。
等太宗皇帝與宰相房玄齡進殿之後,並沒抓著皇權、禮法說事,反而相覷一笑,全當小孩子的玩笑,無傷大雅!
要是換到今天,換到李賢的身上,這事可就大了,臣工們要是不給按個謀反、作亂的罪過,那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的。
既然雍王並不是有意違旨,僅僅是想兼顧與兄長的情義,那麼看在他小小年紀,就為國家建立諸多軍功的份上,怎麼就不能給他一次機會!
小懲大誡,長長記性,既能全了皇帝的慈父之心,又能為國家保留一位良將,這不挺好的麼?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呢?非把皇帝逼著廢了自己的兒子,讓將士們戳皇家情薄的脊梁骨麼?那行,把他廢了吧,看看以後誰還為朝廷出力。
「越王,不是臣等非要抓著不放,可這畢竟是個惡例。」,新晉提拔上來的殿中侍御史-裴炎站了出來,面色雖然恭謹,但話上卻是尺寸不讓。
對於這位新晉的御史,李貞嘲諷的一句:「行,你把你嫂子,老母,家中的女眷也送來,讓人折辱一番,然後再到這與本王講道理。」
眼見這位小御史面色漲紅,李貞繼續說道:「太子也是君!身為臣子,臣弟,主憂臣死,主辱臣死的道理,你們也該明白吧!」
話間,李貞又轉身對李治拱了拱手,恭身言道:「雍王為君,為主分憂、雪恥,乃是盡人臣本分,臣以為功過參半才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