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沈島:是誰報的警?(2/2)
她帶狗出門,就從來沒有牽過繩子。
她家的狗也很溫順。
從沒傷害過其他人。
可就是這麼一條善良可愛的好狗……
今天被一個老人給打死了!
不讓對方賠錢,這口氣她無論如何都咽不下去!
「一年前出台的《動物防疫法》第30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攜帶犬只出戶的,應按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
」
秦牧神色平靜,澹澹說道。
和女子的激動比起來……
他倒是很澹定。
毫無波瀾。
既然對方要法條,他就乾脆給對方找到相應的法條!
這對別人來說,或許有難度。
但對他來說,就是在腦海中檢索一遍而已。
這個法條……
也是在一年前出台的,針對的就是多地遛狗不牽繩的行為。
「你說什麼?」
程楚瀟聽後,卻是愣在了當場。
臉上寫滿了不敢相信。
她就是隨口一問。
印象中,無論是民法典還是治安管理條例都沒有規定遛狗要牽繩。
可秦牧……
卻是信口拈來,直接說出了有理有據的說出了法條原文。
甚至連第多少條都說的一清二楚。
她不信邪的拿出手機,在網絡上搜索秦牧所說的法條。
結果……
驚人的發現,果然如秦牧所說。
屬於第三十條。
上面的原文都和秦牧剛才所說的一模一樣!
「我剛看了你家的狗,沒有戴狗牌,也沒有牽繩,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在她愣神的時候。
秦牧的聲音接著響起:「按照規定,應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而你沒牽狗繩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不牽狗繩和寵物狗死亡,存在因果關係,所以過錯方自然在你。」
秦牧從法律邏輯的角度,將過錯方詳細闡釋了一遍。
因為程楚瀟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導致了存在因果關係的損失,過錯方自然是程楚瀟。
不應當是其他人。
「胡說八道!」
程楚瀟聽的滿臉通紅,半天才蹦出四個字。
她氣得渾身發顫,伸出手指指著張清源。
不滿的說道:「就算按照你說,我沒牽繩有過錯,那他打死了我的狗,就沒有錯了嗎?」
「按照你的邏輯,豈不是我要是違法了,別人在路上就可以隨意打死我了?」
她最氣憤的點在於……
自己的狗死了。
至今為止。
養老院裡,都沒有一個人跑出來同情她的狗。
都在想辦法為那個殺狗兇手開脫。
這個法律顧問……
更是直接表示一分錢不賠!
「你這個邏輯不對。」
秦牧看著即將破防的程楚瀟,澹澹說道:「狗沒有人權,是財物,而你……」
瞥了眼程楚瀟。
他略微停頓。
十分嚴肅的說道:「僅從法律層面來看,你是個人。」
而程楚瀟聽聞此話,更是被氣得七竅生煙。
這話的言外之意……
已經很清楚了。
等於是變相的罵她不是人。
「對於財物的損失,自然要判定過錯方,而對於人員的傷亡,則應當評判刑事傷害的造成者,不能一概而論。」
秦牧緩緩說道:「而且,當時的視頻你也看了,這狗在追逐我們院的老人。」
「我們院的這名老人,已經78歲了,年老體衰,處於弱勢地位。」
「而你的狗不管有沒有攻擊意向,但在常人眼中,不熟的狗跑過來就是來咬人的,我們院的老人打死它也無可厚非。」
「這屬於面對正在發生的危險時,採取的正當防衛。」
「或者說,緊急避險。」
分析完了程楚瀟的違法行為之後。
他又就老張的行為進行了分析。
因自身安全遭遇了非法侵害,而採取了自衛行動,都可以稱之為正當防衛。
而緊急避險……
又稱緊急避難,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重點是人身、財產安全收到侵害的時候,採取的損失另一方權益的方式。
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或者過失,其目的是為了保護更大的合法利益。
客觀上,在兩個合法權益發生衝突時,只能保存其中一個的緊急情況下,法律允許為保護較大的權益而犧牲較小的權益,這種行為最終是有益於社會的行為。
因此。
緊急避險是一種合法行為。
就比如說,在即將餓死的情況下,見到任何牢底坐穿獸,都可以將其擊殺來填飽肚子。
熊貓、金絲猴、揚子鱷……
想吃就吃。
因為它保全的是一條人命,而區區動物的命遠遠比不上人的價值。
又或者,博物館管理員遇到有人行竊,被匕首架在脖子上威脅。
不得已將國寶交給歹徒。
同樣算是緊急避險,而不應當將其當作歹徒的共犯。
這些都是合法的行為,不應當視作違法,更不應當視作犯罪。
當然。
這條法條又涉及了另一個方面的法律問題。
以上兩個例子都是以人和物品,人和動物之間的價值作比較。
但……
若是一列火車在奔馳,卻發現前面鐵軌斷裂了。
恰好可以換道到另一條鐵軌。
可是另一條鐵軌上有一個小孩正在撿石頭。
這個時候……
犧牲一個人來拯救更多的人,就明顯產生了邏輯悖論。
理論上來說。
一列火車所有人的生命,顯然是高於一個人的。
但生命不能如此比較,這將導致人性尊嚴的褻瀆。
所以。
他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作緊急避險的。
操作者一樣要承擔相應的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
而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一樣,都不用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我方行為合情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過錯,狗的死亡完全是你自作自受,我們沒有理由給予你賠償。」
最後。
秦牧看著程楚瀟,再次重申了一遍。
而程楚瀟聽完了這番理論……
則是面色陰沉,緊咬著牙,掃視著在場眾人。
卻發現在場的人,沒一個站出來幫她說話的。
那臉上的表情,就差寫這三個字「說得好」了。
「你們是執意不肯賠錢了是吧?」
她深吸了一口氣。
目不轉睛的盯著秦牧,再次問出一句。
秦牧嘴角含笑,沒有回答她。
但已經將態度表現的很明確了。
不是他們的過錯,他們自然不會承擔。
「這樣吧,程女士,剛才的法律條款你也聽清楚了,要不……我們院裡出錢,給你出200元,當作喪葬費。」
旁邊。
萬中元作為副院長,主動上前打圓場。
他的想法很簡單。
大事化小,小事化小。
問題能解決,那就當場解決了。
省的留下什麼隱患。
然而……
對面的程楚瀟卻不打算和解,而是冷笑道:「本來想和你們好好說的,但你們既然這個態度的話,那我就只有報警了,讓警察來處理!」
說著。
她拿出手機,當著眾人的面。
撥通了110。
接通電話的時候,她還留意了一下四周。
以為會有人被她這個舉動震懾到,然後上前來勸她別報警。
可是……
四周的人,卻再次露出了耐人詢問的表情。
完全沒有所謂的擔心和妥協。
不知為何。
眼神里居然還有一絲小小的期待。
似乎很希望她報警。
「餵?110嗎?我想報警,有人惡意殺了我的狗,還不肯賠錢,我有視頻和證據……」
她只以為是自己看錯了,在電話接通後果斷報警。
要求警方介入處理這個事情。
數分鐘後。
她將地點、事件都講清楚了,才掛斷了電話。
盯著秦牧等人。
冷哼道:「等著吧,等警察來了,希望你的嘴還能這麼硬!」
秦牧:「……」
萬中元:「……」
張清源:「……」
眾老人:「……」
看著程楚瀟如此囂張的模樣,李衛國等看熱鬧的老人都湊在了一起。
明目張胆的討論了起來。
「我活了這麼多年,還是第一個看到這麼囂張的人,居然敢對小秦這麼說話。」
「法條都給她講明白了,她還不信,頭是真鐵啊。」
「大家猜猜看,她會不會被小秦送進去?」
「難說,小秦看似溫和,但賊記仇,反正那些得罪他的人沒幾個有好下場的。」
「……」
他們不僅沒有擔心。
反而有些期待。
因為警察來了……
馬上就有新的戲可以看了。
而程楚瀟的行為,完全可以擔當的起一句「勐士」。
萬中元副院長都給她台階下了,她居然還要報警,自尋死路。
其實。
這次老張的事件發生後,他們便第一時間聚集在了這裡。
想要幫助張清源。
但他們都不是很懂法,只能在人數上給張清源撐腰。
好在秦牧趕到了現場。
將法條全部擺明,態度強硬的表示一分錢不賠!
可惜……
這個程楚瀟完全不上道。
一點後路不給自己留。
一直堅持跟秦牧對著幹。
……
二十分鐘後。
「嗚嗚嗚——」
在一聲聲警笛聲中。
沉島帶著幾個基層民警,走進了養老院。
來到了程楚瀟所在的會客室。
一見面。
便瞄了眼角落裡的秦牧,心中不由「咯噔隨了一下。
隨後掃視眾人。
沉聲問道:「是誰報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