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本場MVP馬明!(2/2)
「……」
看著庭審直播。
馬明的大學同學們都驚嘆不已。
紛紛竭盡所能,想出了所有的溢美之詞。
對馬明不吝誇獎。
田舒蘭律師的發言,的確是一陣見血。
他們差點以為又給翻了。
沒想到……
馬明又來了一波精彩操作,對著稿子,絕地反擊。
教唆犯罪不成,那就直接定性為共同犯罪。
總而言之。
田舒蘭今天必須要坐牢!
「如果真能判刑,馬明今天功不可沒啊,師承up,果真不一般。」
「太帥了,真男人,就應該上法庭,把同學老婆給送進去!」
「那麼問題來了,石良平這次庭審都沒怎麼發言,還要不要付律師費?」
「這是我看過最沒存在感的一個律師。」
「……」
同學群里。
所有同學都非常激動。
事實證明。
學法是有用的,不僅可以送同學進去,還可以送同學老婆進去。
這次如果不是馬明出手,力挽狂瀾……
孟磊和田舒蘭夫妻兩個,真有可能要分離十餘年!
而在法庭上。
馬明發言之後,田舒蘭辯護律師的節奏明顯被打亂了。
馬明提出的共同犯罪,完全符合構成要件。
共同犯罪……
並不要求被唆使人沒有犯罪意圖。
它指的是兩人,及兩人以上的團伙,共同從違法犯罪活動中取得利益。
再加上田舒蘭的唆使、默認、未曾勸阻、共同花銷所騙取錢財的行為……
幾乎不存在可辨駁的漏洞。
「咚——」
審判長敲響法槌。
在雙方就所有證據都提出了質疑和辯駁之後,進入了下一個自由辯論環節。
在自由辯論環節里。
馬明看著手中厚厚的稿子,繼續超常發揮。
大有要奪取這場官司MVP的架勢。
「我方認為,孟磊多次騙取他人財物,且進行了非法占有,拒不歸還,田舒蘭在此過程中存在唆使、默認、未曾勸阻等行為,亦應當屬於從犯。」
「田舒蘭的行為,符合了共同犯罪的所有構成要件。」
「在婚後婚姻存續期間……」
為了儘快奠定勝局。
馬明衝鋒陷陣,始終活躍在自由辯論的前線。
就連公訴人和石良平兩人……
都仿佛成了背景板。
而在被告這邊。
孟磊的法律援助律師,則是半天憋不出一個字。
沒有什麼像樣的發揮。
反倒是田舒蘭的辯護律師,一直在盡力爭取。
將戰線從教唆犯罪,轉移到了共同犯罪。
試圖將共同犯罪給辯沒。
但……
馬明提出的這個角度,他事先沒有準備。
一時間根本反應不及。
不知道從何處入手。
兩個小時後。
「咚——」
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掃視著現場四方,沉聲開口道:「暫時休庭半小時。」
說罷。
深深看了眼本場MVP馬明,便帶著合議庭眾人離開了法庭。
而被告席上。
田舒蘭連忙看向己方辯護律師,緊張的問道:「我……能不能爭取到緩刑?」
這是她最關切的問題。
只要能爭取到緩刑,她就可以不用坐牢。
這也是辯護律師開庭前向她擔保的。
「田女士,抱歉,對方的……原告,實在是有點厲害,共同犯罪這一點不好反駁。」
這名辯護律師略帶幾分歉意,苦笑道。
「所以呢?」
田舒蘭心一沉,面色蒼白了幾分。
這名律師想了想,認真說道:「緩刑一般是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適用。」
哐當!
話音一落。
田舒蘭直接癱坐在了椅子上。
整個人都不好了。
而一旁的孟磊則是看的心情大悅,甚至有點想走到原告席道謝的衝動。
……
與此同時。
晉城。
養老院。
休庭之後。
張清源等人都收回了目光,目露唏噓之色。
感慨不已。
「終於要判了,不知道這兩人能判多久?」
「這個案子結束後,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看到這麼驚艷的被告了。」
「說實話,案子要結束了,我還有點捨不得。」
「不知道有沒有第二部……」
「……」
眾人圍在一起。
仿佛一直追更的電視劇,即將迎來大結局一般。
有期待,也有不舍。
看了這麼多場孟磊的直播……
說沒感情那是假的。
當然。
這種感情不是同情和不舍,而是怕再也看不到這麼出色的被告了。
在他們見過的那些被告中……
孟磊不說能排第一,至少能進前三。
憑藉一己之力,借出一套房子,不是誰都能做到的。
而在人群之外。
那幾個中年人……
不知不覺中,看完了整個案子的審理。
站的腳都酸了。
陡然間。
有個中年人回過神,瞪大了眼睛:「哎喲臥槽,我爸呢?」
他左顧右盼,在擁擠的院子裡不斷尋找。
剛才只顧著看庭審了。
居然把同行而來的父親給弄丟了。
而其他幾個中年人也回過神,紛紛大叫了起來。
「我爹也沒看到了!」
「爸,你在哪裡?」
「媽,你人呢?」
「爸……」
幾個中年人不斷大喊。
但院子裡的老人實在是太多了。
聽到他們的呼喊,紛紛轉過頭,疑惑的看著他們幾人。
正在這時。
養老院的工作人員連忙走上前:「是這樣的,剛才看你們看的太入神了,我就給他們找了個凳子,他們坐在那邊呢。」
說著。
他指了指正在和張清源等人嘮嗑的幾個老人。
這幾個中年人見狀,這才鬆了口氣。
這次庭審……
兼具了許多狗血倫理偶像劇元素。
從十八塊錢開始的同學反目。
再到假離婚,夫妻反目。
最後當庭內訌,相愛相殺,互相折磨。
確實吸引住了他們。
「好了,咱們現在可以去參觀養老院的食堂和住宿情況了。」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理解,接著說道。
一個中年人皺了皺眉頭:「馬上就要宣判了,要不……等宣判了再去看吧。」
其他幾人連連點頭。
看了這麼久的庭審,如果不看宣判環節,總感覺缺了點啥。
工作人員:「……」
……
陽城法院。
第一刑事審判庭。
半小時後。
審判長帶著合議庭眾人,再次走入了法庭。
「全體起立!」
在所有人起立之後。
審判長站著宣告道:「陽城區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經過了三次開庭審理,對孟磊、田舒蘭涉嫌詐騙罪、拒執罪一案,現已審理完畢。」
「本院認為,孟磊從大學期間開始,便陸續以借款名義,向同學們借取錢財,時隔多年,拒不歸還,事實清晰,人證物證充足。」
「其於工作期間,向同事、朋友、親戚等人繼續非法騙取錢財,累計金額巨大,達到了82萬元,構成了詐騙罪。」
「且在十八元欠款的判決書下發之後,夥同田舒蘭利用轉移財產的行為,試圖對抗法院判決,導致判決無法強制執行。」
「孟磊的系列行為,違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犯詐騙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田舒蘭,與孟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曾多次唆使、攛掇孟磊進行騙取他人錢財的行為,未經勸阻、且有參與情形,參與詐騙金額累計達到53萬元,屬於詐騙罪的共同犯罪,為從犯。」
「現做出如下判決: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孟磊犯詐騙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兩罪並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21000元。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田舒蘭犯詐騙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兩罪並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8000元。」
「另外,本案系經濟詐騙犯罪,罰沒田舒蘭的財產82萬元,返還所有借款人。」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足足五分鐘後。
兩人的判決,才宣讀完畢。
而法庭下方。
眾人的表情,則是千差萬別。
原告席。
馬明神情欣喜,無比喜悅。
他努力了這麼久,請假翹班、趕往陽城、努力學習訴訟方法,付出終於有了回報!
借他十八塊錢沒還的「老同學」……
終於被他送了進去!
順帶把他如花似玉的老婆也給送進去了。
而石良平則是滿臉懵逼,木然的看著馬明。
這場官司……
他前後加起來,都沒說過幾句話。
除了公俗人的舉證和反駁之外,說話最多的就是他的當事人了。
「你……真的沒有興趣轉行當律師?」
他咽了咽口水,再次忍不住問道。
而在被告席。
田舒蘭則是癱坐在椅子上,面如死灰。
判決里,判處了她足足十一年有期徒刑!
這對她而言,是一個無法承受的數字。
而在她的旁邊。
孟磊……
則是截然不同的反應。
「我去哪裡搞錢交罰金……」
他眉頭緊鎖,關注的焦點不是刑期。
而是法院判處他的罰金。
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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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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