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嚴重違法行為,可撤銷緩刑!(2/2)
他們同樣皺著眉頭。
觀望著舞台上陷入了僵持的局面。
「到底發生了什麼?這四個人是哪裡冒出來的?好像還是女方的兒子?」
「父母結婚,兒子不同意嗎?這婚禮不會黃了吧?」
「不是說張清源老人是秦牧的至交好友嗎?這四個人敢在婚禮上搞事情,怕不是壽星公上吊,嫌命長了?」
「有沒有可能,他們不認識秦牧?」
「……」
六百個律師都在竊竊私語。
保持著觀望。
其實。
他們和張清源不太熟悉。
這次來參加婚禮,都是想著能和秦牧認識認識,套套關係。
卻沒想到遇到了四個「膽大包天」的人。
一聯想到秦牧以前的彪炳戰績……
他們就不由頭皮發麻。
心中開始為這四人默哀。
他們身為律師,自認為熟讀法律,但在秦牧面前也是小心謹慎,生怕引起什麼不滿。
比如說這次參加婚禮。
來之前。
他們就做了不少功課,唯恐哪裡疏忽了。
而這四個愣頭青……
卻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天不怕地不怕,居然在儀式的時候公然搞事。
……
宴會大廳。
某一桌。
「豈有此理!這四個人真的是不要臉!」
王大錘猛拍著桌子,憤怒不已:「以前要他們贍養的時候,一個個人都找不到,現在居然這麼義正言辭,還搬出了監護人的身份!」
「還說這是他們的家事?家事之前不操心,現在要結婚了突然跑出來鬧?」
他死死盯著舞台上的蔣大平四人。
激動不已,唾沫飛濺。
恨不得噴死蔣大平四人。
罵完之後。
他忍不住轉過身,看向了身旁的秦牧:「秦牧,你說句話啊,這個事總不能讓他們就這麼鬧黃了吧?」
而秦牧則皺著眉頭,冷冷看著蔣大平四人。
說實話。
四人鬧婚,他也沒想到。
他將四人安排給張清源和馮翠花……
主要也是想讓兩個老人高興,同時給四人一個教訓,希望他們能改過自新。
哪裡想得到……
四人居然在婚禮現場,搞了這麼一出。
看四人的神情,似乎對張清源懷恨在心,極為不滿。
不過……
這次的婚鬧,和之前在陳家村的伴娘婚鬧截然不同。
「這個事情……」
他思索的時候。
旁邊的張瑋卻嘆了口氣,主動回答道:「最好的方法,是讓保安過來,把他們趕走,或者報個警,讓警察來處理。」
「不過他們幾個的身份特殊,是馮翠花老人的兒子,這種家庭糾紛最難界定了。」
秦牧聞言。
也跟著點了點頭。
現在比較麻煩的,就是四人的身份。
他們是馮翠花的兒子,身份特殊。
就算報警的話……
也可以將它辯解成家庭內部矛盾,大概率被和稀泥協商調解。
最多能制止蔣大平四人的行為。
對他們的影響不大。
「但《婚姻法》規定,每個人都擁有婚姻自由的權力,他們這樣干涉的行為,應該構成干涉婚姻自由罪吧?」
可王大錘卻皺了皺眉頭。
當著桌上其他律師的面,認真說道:「他們現在在緩刑期間,這樣干涉老張的婚禮,完全可以撤銷緩刑,讓他們數罪併罰!」
他雖然才轉型成刑事律師,但對許多刑事條文還是背的很清楚的。
在公眾場合,當著眾人的面干涉婚姻,阻止婚禮的進行……
蔣大平四人的行為,完全涉嫌了干涉婚姻自由罪。
刑法規定,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按照緩刑條例……
緩刑服刑期間,一旦另犯新罪,則需要撤銷緩刑,連同新罪數罪併罰。
因為緩刑是沒有羈押,沒有被收監。
所以。
即便是緩刑考驗期的最後一天犯了新罪,蔣大平四人都要以新罪加遺棄罪的三年有期徒刑一起,累計數罪併罰!
「咳咳,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全稱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
秦牧看著王大錘,忍不住提醒道:「若不存在暴力行為,便不構成這個犯罪。」
而且。
這個罪名是自訴罪,告訴的才處理。
畢竟……
一家人之間,婚姻關係的確立往往都需要親人的參考和祝福。
唯有那種暴力手段阻止的行為,才構成犯罪。
比如說對意圖結婚或離婚的人實行拳打腳踢、捆綁、禁閉、強搶等人身強制的方法。
而蔣大平四人只是阻止了婚禮的進行。
沒有任何暴力舉動。
「的確,我律所也接過干涉婚姻自由這類的案子,多是調解告終。」
張瑋深深看了眼王大錘,接話道:「只要不用暴力手段,甚至不算違法。」
他的眼裡閃過了一絲疑惑。
但也沒有多想,只覺得是王大錘忽略了這點重要的構成要件。
「這樣啊……」
王大錘聽後,不由老臉一紅。
顯然。
他這個剛轉型的民事律師,又出醜了。
突然間。
他腦子裡靈光一閃,又說道:「那我記得,尋釁滋事罪可以兜底啊,他們在公眾場合鬧事,怎麼說也構成這個犯罪吧?也足以撤銷緩刑,數罪併罰。」
尋釁滋事罪,適用於諸多犯罪行為。
蔣大平四人在這裡鬧事……
完全符合尋釁滋事罪的判定。
「這個罪……估計還構不成尋釁滋事。」
秦牧搖了搖頭,解釋道:「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其構成要件比較複雜,通常指的是破壞了公共秩序,造成了秩序混亂。」
說著。
他指了指還在阻止馮翠花結婚的蔣大平四人。
「他們的身份特殊,一直聲稱不同意這門婚事,也沒有造成婚禮現場混亂、人員傷亡,更沒有打罵等暴力行為……」
再加上……
司法解釋上規定,是這個罪的主觀動機是公然藐視國家重大法紀和社會公德。
蔣大平四人的行為,完全可以是因為對母親的婚姻不滿。
雖然違法,遠遠不足以構成這個罪名。
即使報警……
警察來了,也會因為他們的身份特殊,而進行調解。
最多來個違法治安管理條例的行政處罰。
「是這樣的,這種近親屬的行為,司法機構都不會支持走程序,情節顯著輕微的犯罪,不會被認為犯罪。」
旁邊的張瑋點了點頭,接著說道:「尋釁滋事雖然可以兜底,但更多的是針對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的行為,他們幾人的行為並沒有藐視國家重大法紀,也沒有違背社會公德。」
秦牧對法條的理解……
完全說到了他的心坎里。
他剛才琢磨了半天,也差不多是這個結論。
現在最好的辦法……
就是等保安來,把蔣大平四人趕走。
「這也沒用,那也沒用,豈不是說他們就這麼白鬧一場了?」
王大錘聽後,臉色有些難看。
滿臉不忿。
他對刑法的了解有限,對緩刑知道的也不多。
可聽張瑋所說……
似乎真的沒什麼辦法了。
治安管理處罰,只是違法行為,最多是罰款和拘留。
可要撤銷緩刑……
需要累計三次違法行為。
與此同時。
養老院的保安接到了通知,也趕到了宴會大廳,走向了舞台。
正在對蔣大平四人進行勸告。
「還是有辦法讓他們受到該受的懲罰的。」
突然間。
秦牧嘴角翹起,緩緩開口。
王大錘連忙轉過頭,問道:「真的有辦法?不是說連輕微犯罪也算不上嗎?」
秦牧點了點頭:「的確算不上輕微犯罪,但他們的行為……卻可以構成嚴重違法。」
他剛才調動了【過目不忘】技能。
腦海中的所有刑法條文都翻閱了一遍。
最終在緩刑的相關條例里,找到了一個方法。
「嚴重違法?」
王大錘愣了一下。
而張瑋則是神色一亮,露出了恍然之色。
「違法行為,通常分為兩種。」
秦牧笑了笑,解釋道:「第一種是一般違法行為,指的是違法尋常法律法規的行為,比如說闖紅燈、罵人等。」
「第二種則是嚴重違法行為,指的是違反了刑法刑事法律規定、危害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係的行為。」
「而嚴重違法行為也包括兩種,一個是犯罪行為,另一個則是情節顯著輕微的犯罪行為。」
說到這裡。
他停頓了片刻,等王大錘反應過來。
可王大錘還是有些懵逼,這個知識他自學刑法的時候了解過。
按照違法類型劃分。
違法行為可以劃分成刑事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經濟違法行為等等。
而按照程度劃分。
違法行為可以劃分成為一般違法行為,嚴重違法行為。
但……
他琢磨了半天,還是沒想到和蔣大平他們有什麼關係。
「緩刑的撤銷條例里,詳細規定了三種情況,應當撤銷緩刑,重新執行原判罰。」
秦牧接著說道:「分別是緩刑期間另犯新罪的,違法行為累計三次以上的,以及……有嚴重違法行為的。」
這個撤銷條例比較偏僻。
通常很少人注意。
但卻是確確實實寫在了刑法中。
而蔣大平四人的行為……
因為身份特殊,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尋釁滋事,但卻構成了嚴重違法!
只需要一次……
便可以撤銷緩刑,重新判處實刑。
「還能這樣?」
王大錘聽完了解釋,瞪大了雙眼。
一副大開眼界的模樣。
看秦牧的眼神……
略帶幾分驚懼。
這特麼也太恐怖。
他琢磨了半天,也沒找到什麼好的辦法。
卻被秦牧這麼輕描淡寫的解決了。
還真的能將蔣大平四人給送進去!
「司法所的人就在養老院,我去找找他們。」
秦牧淡淡一笑。
直接站起身。
徑直離開了宴會大廳。
這一次。
蔣大平等義工們,需要在養老院進行四個小時的義務勞動。
司法所的人一直在養老院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