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完全不抵抗的被告!(1/2)
走進法庭後。
張瑋便看向了秦牧,禮貌性的打了聲招呼。
秦牧也是點頭回應。
兩人之間。
早已是亦敵亦友。
張瑋雖然每次幫這些被告辯護,但兩人之間的私交還是不錯的。
他上次遇到的國外案子……
張瑋就從中幫了不少的忙。
推薦了幾個國外的律師。
不然他也沒辦法那麼快贏下訴訟,將那個黑旅遊團的人給送進去。
「咚——」
十點整。
審判長周全民帶著全體合議庭成員入庭,敲響了法槌。
宣布庭審正式開始。
「今日,晉城區法院第二刑事審判庭,將就以聶雲梟為首的雲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十七人涉嫌虛假宣傳罪、詐騙罪、非法集資罪,進行審理。」
「由我擔任審判之,依法組建合議庭。」
在宣讀了案件情況後。
周全民直接進入了審理環節,看向了公訴席:「先由公訴人陳述案件緣由和起訴狀。」
公訴席上。
其中一名公訴人立即站了起來,沉聲朗誦道:「在本月初,我院接到了當事人秦牧遞交的舉報信息,聲稱在連州有人假借成功學名義,進行非法集資行為。」
「在秦牧提交的證據中,一共有一百餘名學員被騙,參與了所謂的投資行為。」
「接到舉報資料後,我院高度重視,緊急商討,確定了案件的真實性,當即予以立案,督促公安機關聯手偵破……」
他莊嚴肅穆的聲音,在法庭上不斷迴蕩。
而在被告席上。
聶雲梟身軀一顫,總算明白了自己怎麼突然被晉城的警方給抓的了。
敢情真的是秦牧舉報的。
他緊咬著牙。
偷瞄了一眼公訴人旁邊的秦牧。
心中雖然充滿怨恨,卻是敢怒不敢言。
「在隨後的調查中我院發現以聶雲梟為首的十七人,假借公司名義,宣傳成功學,前後一共忽悠了1274名中小企業老闆,忽悠他們參與各種投資。」
「其中有賣車、賣房、投資期貨、投資股票等項目……」
「聶雲梟等十七人的行為,涉嫌了虛假宣傳最、詐騙罪、非法集資罪,屬於嚴重犯罪!」
「因此,我院向晉城法院提起公訴,要求判處聶雲梟有期徒刑十七年,判處陳品里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吳道義……」
這名公訴人聲音慷慨,將聶雲梟等人的惡行全部訴諸於眾。
並且給出了相應的量刑建議。
聶雲梟聽後。
臉色瞬間垮了下來。
尤其是被四周所有人注視著,只得低下了頭。
有些無地自容。
據說這個審判還是公開的,網上的人都可以觀看庭審直播。
他現在可以說是……
徹底身敗名裂了。
再加上之前張瑋跟他講的那些話,他現在已經是生無可戀了。
而在旁聽席。
張清源、李衛國等人聽完了公訴人的控訴,神情都有些激動。
目不轉睛的盯著被告席上的聶雲梟。
指指點點起來。
「好傢夥,忽悠人家搞成功學?他自己也就初中學歷吧?好意思去教別人成功?」
「真是開眼界了,世界之大,果真是無奇不有。」
「那些人都是傻子嗎?一千多人上當了?照理說能開公司,人應該不傻啊。」
「估計是想成功想瘋了。」
「也有可能是這個聶雲梟口才很好……」
「……」
眾人壓低著聲音。
竊竊私語。
十七年的刑期……
讓所有人都來了興致。
這比他們之前看的一兩年幾個月的刑事案件刺激多了。
與之相比。
之前他們旁聽的案子,都是小兒科。
「咚——」
「肅靜!」
見法庭氣氛有些嘈雜。
周全民板著臉,敲響法槌,呵斥了一句。
在眾人重新安靜下來之後。
接著看向聶雲梟:「被告人,對於公訴人剛才控訴的內容,你可有要辯解之處?」
聶雲梟聽到法官的聲音,神情複雜的抬起頭。
然後長嘆了一聲。
一副認命的模樣:「我,無話可說。」
事已至此。
他再狡辯,已經沒有任何用處了。
他的律師張瑋也從專業的角度,告訴了他結果。
因為是累犯。
所以他無法獲得減刑。
再怎麼反抗都是徒勞,還不如留點體力。
早點結束審判。
去看守所里好好休息一下。
「那好,對於公訴人所控訴的三項罪名,你都認罪嗎?」
周全民詫異的看了眼聶雲梟,又問了一句。
如果被告人不選擇抗辯的話……
那便可以直接進入證據展示流程以及宣判流程了。
當然。
前提是被告人自願認罪,當庭陳述自己的罪行。
庭審……
是每個被告最後的機會。
哪怕他們先前承認了罪行,但在這個時候也是可以推翻以往口供的。
「我……認罪。」
聶雲梟低著頭,直接爽快的承認了這三項罪行。
沒有絲毫抵賴。
「既然如此,那就請公訴人展示證據。」
周全民點了點頭,側頭看向了公訴人。
示意公訴人舉證。
原本。
這個階段是由被告人抗辯,然後總結雙方焦點進行審理的。
可現在……
聶雲梟直接認罪,便直接縮減了庭審流程。
直接認罪,代表對方對證據、犯罪事實這些都沒有異議。
對方的律師也不需要發言了。
「這裡,是我方搜集的雲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連州進行的諸多非法投資項目。」
公訴人立即站了出來將一份份證據甩了出來。
公示給眾人。
「這裡,是聶雲梟的真實學歷信息,他從未出國,更不是國外某名校的教授……」
「這裡,是聶雲梟……」
十分鐘後。
公訴人終於將所有的證據都展示完畢。
隨後。
聶雲梟作最終陳述。
當庭承認這些證據的真實性,選擇了認罪,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
「咚——」
周全民敲響法槌,宣布關於聶雲梟的犯罪行為審理完畢。
沉聲道:「帶下一個被告人吳道義入庭。」
緊接著。
法警便上前,給聶雲梟重新安上戒具。
押解著他離開了法庭。
另一名法警則帶著下一個被告,走進了法庭。
全程審理效率極高。
行雲流水。
沒有絲毫拖泥帶水。
聶雲梟的案子從開庭,到審理結束,前後加起來也沒有一個小時!
旁聽席上。
剛提起了興趣的老人們看到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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