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精彩操作,形勢倒轉!(1/2)
法官略帶幾分蒼老的聲音,緩緩響起。
雖然不大,但卻帶著不容辯駁的威嚴。
而這一幕…………
被審前庭眾人看到,表情各不相同。
原告方一側。
喬治坐在律師席上,嘴角翹起,一副看好戲的樣子。
許立明也不由冷笑了一聲。
對秦牧的做法嗤之以鼻。在被告方。
陳天闊見狀,更是眉頭緊鎖。面色大變。
「咋了?剛才這老頭說啥了?」
張清源眨了眨眼睛,扒拉了一下陳天闊問道。
順手指了指法庭最中心處的法官。
這裡的法官……
年紀的非常大。
比起國內的大了許多。
雖然看上去慈眉善目的,但他總感覺說的不是什麼好話。
陳天闊嘆了口氣。
繼續擔任翻譯的職責,將這名法官剛才的話複述了一遍。
張清源聽後,一下子就急了:「怎麼簽了名就必須要捐款了?他怎麼知道我是自願簽名,還是被騙簽名的?」
「這也太不負責了吧?」
「他就從對方遞交的訴訟材料中,判斷是我們的問題?」
「這人也太草率了,白長這麼大年紀,還不如晉城的審判長!」
他不斷抱怨。
對這個法官愈發不滿。
而且。
這個法官的話,具有明顯的傾向性。
完全不存在所謂的客觀公正一說。
才剛開始。
就支持了對方的和解方案,現在更是站在了對方的角度說話。
連案子…………
都沒審理。
放在國內,絕對不是這個流程。
「這邊的審判…………是這樣的。」
陳天闊又嘆了口氣,將這邊法官的權限簡單解釋了一遍。
國內的審判長,沒有太大的權利。
他們雖然掌握了審判權,但必須要依法辦事。不能違背法規。
就算要做出法定刑期之下的判決,也需要上報最高院批准才能判處。
但
在國外。
卻是截然不同。
這裡的法官,手持審判利器,真正掌握了審判權。
沒有成文法的約束。
他們可以憑藉自己對法律的一套理解,進行自由發揮審判。
許多時候…………
被告明明違約或者犯罪了,法官都可以網開一面,對其開釋!
當然。
一些小法官不敢這麼做,但那些年老的、經驗豐富的法官往往更具備話語權。
敢於做出一些打破陳規的判決。
就拿見義勇為的事情來說……在國外的法院判決下。
見義勇為就算是將無辜者殺死了,也不需要承擔過多的刑事責任。
法官依照個人情緒做出的判決
減少了和稀泥的可能性。
至少在社會風氣上,有著極大的倡導作用。
曾經。
有過著名的殺熊案。
某男女朋友出去露營,結果男子為了給女友一個驚喜……
披上了黑熊套裝,冒充黑熊,來嚇女友。
把女友嚇得花容失色。
然後…………
被旁邊的一個獵人看到了。
獵人開槍,將「黑熊」擊斃,「拯救」了女子。
這個案子放在國內,大概率涉嫌過失殺人罪。
可在國外…………
卻直接判處了無罪釋放!
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法官的判決詞裡寫道:當同胞受難,任何時候任何人都該出手,這是正義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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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何時都是正確的,不應該考慮其他可能的後果。
所以。
在國外的判例法體系中,法官們是可以擁有情緒傾向的。
判決的結果…………
更多取決於法官對案件的看法和態度。
陳天闊剛向張清源簡單說明了法系的不同,就聽到秦牧開口反駁道:「神聖性?」
「恕我直言,對方提交的這兩份捐款協議里,全是假借捐款實施的航髒醜陋的勾當!」
「捐款,本就是出自於個人意願,向其他受難者或者貧困者施以援手。」
「試想一下,就連當事人都不肯承認的捐款,它能有多神聖?它的意義又何在?」
陳天闊抬起頭。
就看到身旁的秦牧不卑不亢,目光和法官交匯。
怒慰起了法官。
毫不相讓。
「這…………這這…………」
他咽了咽口水,額頭上冒出了幾滴冷汗。
此時此刻。
他心裡只浮現出來一個字。
剛!
太剛了!
他在國外打了這麼多年的官司,還是頭一個遇到和法官說話語氣這麼沖的。
要知道。
即便是上法庭之後,判決是陪審團做出,可法官依舊具備一票否決權。
只要法官不承認判決結果……
便需要重新審理。
可以說法官基本左右了案件的結果。
再加上法官擁有的自由判刑的權限……
和法官對著幹,基本沒有好下場。
「年輕的異國律師,你的話我不否認,但契約精神至高無上,你需要明白的是,你方當事人具備了民事能力,可以完全為他們的行為負責。」
而法庭上。
法官被慰之後,也略帶一絲慍怒:「上面的字跡,我們已經交付了鑑定機構進行了驗證,和兩人自己的相似度達到了80%。「
「足以證明字跡確實是他們自願所簽。」
「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自願簽字,便不該否認捐款。
法官略顯蒼老的聲音傳出。
雖然不大。
卻中氣十足,毫不退讓。
「他說啥,他說啥?」
被告席上。
張清源伸著脖子,連忙看向了陳天闊。
陳天闊:「」
他本想琢磨下該如何應對法官的言論,卻被張清源突然打岔。
沒辦法。
只能給張清源兩人繼續充當翻譯的角色。
將法官的這番話,翻譯了一遍。
其實。
法官說的話,也不無道理。
這也是他們認定的依據。
在國外。
宗教意識嚴重。
而這筆捐款……
更是捐贈給當地教會的!
所以法官才會說出的神聖而偉大這句話。
捐給教會,是需要侍奉上帝的。
不少法官…………
都是堅定的信徒。
被秦牧那麼一說,自然會憤怒。
他甚至覺得……
這個法官的牌氣,算是比較好的了。
可是…………
秦牧對於法官的話,卻是不以為意。
接著反唇相譏:「這位法官大人,我想請您明確一個概念,何為自願。」
「自願,指的是出於當事人的意願,而自發進行的某件事。」
「而眾所周知,我方當事人來貴國是旅遊的。」
「此外,我方當事人的身份是農民,種了一輩子的地,身上本就沒多少積蓄,所報的團也才1000元,豈會拿出兩萬出來捐贈給教會?」
「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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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人,經常說我們是個沒有信仰的國家。」
「但我想說的是,我們不是沒有信仰,我們的信仰…………從來都是我們自己!」
「自古以來,我們便只信奉人定勝天,諸事憑己。」
「遇到事情,不是祈禱和跪拜,而是想辦法解決問題。」
「按照你們的說法,我國的大部分人,是沒有信仰,就比如我方當事人。」
說到這裡。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緩了緩。
這份捐款協議……
他詳細查明過,是當地教會發起的。
號召信徒進行捐款。
說是要建造一個更大的教堂。
世界諸國都評價過,說他們是個沒有信仰的國家和民族。
其他國家要麼信仰上帝,要麼信仰耶穌。
而他們……
雖然也有盤古開天、女媧造人等傳說,卻只是一個個神話傳說,並未形成宗教。
後續形成了信仰的佛教
也是國外傳入的,並非本土所有。
唯一的本土道教、儒教,都號召人定勝天,提倡人的主觀能動性。
張清源和馮翠花,也從沒信仰過所謂的國外教會。
更別說是忠實的信徒了。
兩人…………
只是一個路過的。
卻莫名其妙簽了字。
這本就不符合常理。
「你說…………他們不是信徒?」
法庭上。
這個鬢髮斑白的法官聽後,沒再急著反駁。
而是認真確認了一句。
「不錯。」
秦牧點了點頭,開口道:「在我國國內,他們尚且不信教,在旅遊期間,更不會信教了。」
這份捐款協議的簽字地點…………
正是在當地的一個老舊教堂,也是著名的旅遊勝地。
教堂的風景是不錯。
在旅遊團的老人們放鬆的時候,許立明等人拿出了協議。
哄騙眾人說是紀念簽字的。
眾人都沒有懷疑。
就這麼稀里糊塗的簽字了。
「事情就是這麼個情況,對方明顯是假借教會捐款,趁機哄騙我方老人,協議並非出自自願簽訂。」
說完這段事實。
秦牧重新坐回了椅子上。
而法官則是低著頭,似乎在思索著什麼。
與此同時。
原告席一側。
許立明面色大變,連忙看向了喬治。
喬治見狀。
鄭重點頭,站起來說道:「尊敬的法官大人,剛才對方律師所說,完全是一面之
詞。「
「我方的捐款協議,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
「他們即便不認識我們國家的文字,但都七十多歲的老人了,豈能不明白協議不能亂簽的道理?」
「怎麼可能我們說什麼就是什麼?」
「這完全是他們這群人串通好了,想要將對教會的捐款給拿回去!」
相較於秦牧的發言。
他說話更加委婉,柔中帶剛。
從側面…………
直接將秦牧剛才的話給推翻了。
甚至……
將同行旅遊團那些老人們的證詞,也一竿子打翻。聲稱他們是為了要回捐款,勾結之後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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