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陪審團制度!(2/2)
「他們嚇唬你的,沒這麼嚴重。」
秦牧聽後,隨口安慰道:「在未經法院審理和宣判之前,這個事情就是個普通民事糾紛,談不上刑事責任,更別說拘留了。」
「就算法院審判敗訴了,到時候也是賠償即可,不會坐牢的。」
這裡的法律雖然是依照判例法,但還是存在兼容並包的成文法條文。
某些要判處刑罰的行為……
都在法律上詳細寫著。
法無禁止,即可為。
他們的行為,並沒有嚴重到坐牢的地步。
而經過了秦牧這麼一說,眾人這才鬆了口氣。
同時也有些後悔。
他們的錢……
已經給了,現在想要也要不回來了。
「這兩天,我們團因為這個事情,都耽擱在了這裡,沒去旅遊。」
張清源看著秦牧,又忍不住說道:「好多人都打算回家了,可許立明他們根本不給我們定機票,說是旅遊的時間還沒結束。」
「可我們真要等著旅遊時間結束,指不定被他們宰多少錢……」
他們報的這個旅遊團,原定時間是十天!
現在才過去五六天。
但經過了這麼多的事情,所有人都沒了旅遊的心思。
甚至都打算自己買機票回國。
對後續的旅遊……
大家都沒了興趣。
「對了,秦……秦律師,請問,對方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嗎?我記得國外法律也有詐騙罪的。」
突然間。
老人之中,有個年輕人站了出來。
向秦牧請教了一句。
他是其中為數不多的年輕人,是專門陪著父親一起過來的。
「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還不構成。」
秦牧想了想,如實說道。
隨後將這邊法律的情節講解了一遍。
他剛才看了老張手上的捐款協議。
協議有兩份,許立明他們那邊一份,老張這邊一份。
上面的協議……
說是某基金募集的,要捐助給偏遠地區的孩子。
原則上。
簽字了就代表自願,不得反悔。
在法律條文上,這篇協議做到了滴水不漏。
想要構成詐騙罪的話……
還需要充足的證據,證明他們將這筆錢給挪為私用了。
如此。
才滿足「非法」這個客觀條件。
然而……
按照這邊的法系,法院對於民事桉件的審理極為佛系。
庭審前。
法院是不會了解桉件的相關情況的。
一切都看在法庭上的現場發揮。
至於證據……
法院更是不會操心,各自舉證,證明不了就敗訴。
法院不會提供任何支持。
他們……
根本搜集不到對方挪用這筆捐款資金的證據。
從這個方面走,是完全行不通的。
「這些殺千刀的,沒想到想的這麼深,這明顯是個局啊。」
「唉,玩了那麼多年鷹,臨老臨老,卻被鷹啄了眼。」
「現在的騙局,也太先進了吧?以後誰還敢和別人打交道?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都沒了。」
「那我們現在該怎麼辦?說實話,在這個地方,我一點安全感都沒有。」
「……」
旁邊。
旅遊團的眾人愁眉苦臉。
垂頭喪氣。
一副生無可戀的表情。
這個時候的他們……
無比懷念家鄉。
至少在老家的安全感十足,就算出了事也不怕。
而在這裡。
他們昨天就親眼目睹了一場持槍搶劫事件。
就發生在他們的隔壁。
一家便利店被搶。
歹徒被當場擊斃。
他們完全搞不懂,這個歹徒是哪根筋搭錯了,搶什麼不好,非要去搶便利店。
便利店才幾個錢?
有槍了,直接搶銀行多好?
「還有什麼資料嗎?比如說這個旅遊團的信息。」
而秦牧在聽完了眾人的吐槽和講述後,重新看向了張清源。
張清源連忙給出了這個旅遊團的相關資料。
這個旅遊團……
名為「夕陽紅」旅遊團。
在國內許多平台上都有GG,知道的人很多。
更多的人……
都是看中了它價格的「實惠」。
據說購買了團購套餐的人,高達上萬人。
而他們這個團,也才三十來人。
這個旅遊團……
一看就是老手,操作過不少類似的桉子。
而且。
這個旅遊團非常懂得分寸,即便是在國外,也沒有幹什麼非分的事情。
所有參了團的老人……
都完好無損的回了國。
可他們就算回國報警了,也無濟於事。
受限於管轄權爭議,國內根本無法處理該事件。
大部分人都會建議他們前往事發當地的警局報警。
可……
經此一事,這些老人根本不敢出國。
只能選擇忍氣吞聲,自認倒霉。
漸漸的。
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而在國內因為沒有證據,夕陽紅旅遊團也沒有受到制裁。
一直開設到了現在。
網絡上有許多關於夕陽紅的騙局新聞,可老人們卻不知道這些。
一樣有許多老人前赴後繼,上當受騙。
「什麼?網上都說他們是騙子?」
而眾人看著秦牧搜索到的這些新聞,都瞪大了眼睛。
表情顯得十分怪異。
敢情他們不是第一批受害者。
以前還有許多,也有人在網上公布了這種騙局。
可他們並沒有發現,還是貪圖便宜上當受騙了。
「好了,事情我大概了解了,三天後就是審前會議了,大家都準備一下。」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對著眾人說了一句。
可是……
眾人卻是再次滿臉懵逼,不知道審前會議是什麼。
張清源同樣如此。
砸巴了嘴。
茫然道:「啥是審前會議?我記得在晉城就直接開庭了啊。」
這和他了解的庭審環節……
似乎有些不同。
秦牧翻了個白眼,解釋道:「審前會議,你可以看作是庭前調解,法院組織的,他們會給出一個合理的方案出來,讓雙方簽字和解。」
「然後桉子就不用審理了。」
這是當地庭審制度的一個特色。
和國內有著顯著的不同。
國內奉行的是每個民事糾紛、刑事糾紛都需要開庭審理,公開透明,將判決結果進行社會公示。
而國外。
由於審前會議的存在,絕大部分的民事桉子都進入不到庭審環節便結束了。
據統計。
國外的民事官司,占比不到3%。
其中大部分都被審前會議解決了,免去了法官審理判決的煩惱。
畢竟……
判決,需要考慮法律的公正性,對社會的影響。
而調解只需要請雙方辯護者到場。
雙方達成共識。
便可以撤銷訴訟,沒必要再審理了。
速度快、效率高。
這也是為什麼國外的糾紛和犯罪率……
少的可憐的原因。
不是他們素質高,而是糾紛都被另類的方式解決了。
反觀國內的法系奉行成文法。
所有糾紛桉件都需要進行審理,作出符合法律條文的判決。
每年的桉件數量都極高。
「三方調解?」
張清源聽後,下意識的咽了咽口水。
也就是說……
到時候。
法院將組織雙方當事人、律師,給出方案,進行調解。
可他想都不用想。
這種不作為的法院,根本不會給出什麼好方案!
秦牧笑了笑。
這個方案肯定是傾向於對方的,到時候他們不接受調解即可。
而不接受方案的話……
便需要進入到正式庭審環節。
「那到時候可以旁聽嗎?」
張清源望著秦牧,突然問道。
這個……
才是他最關心的問題。
他們旅遊團二三十號人,這些天聽他講述他的「過往」,都想去法院旁聽開開眼。
秦牧嘴角抽了抽,認真說道:「依法公開審理的,就可以旁聽。」
他們的這個桉子……
不出意外的話,是允許旁聽的。
「那陪審團呢?」
之前說話的年輕人突然又開口問:「有陪審團的話,那不是旁聽席坐不下了?」
他雖然不怎麼懂法,但還是知道一些細節的。
陪審團……
似乎是國外的標配,每個庭審都有。
好像還兼顧了旁聽的職責。
「這個桉子不一定有陪審團。」
秦牧看著這個人,開口說道:「事實上,並非每個桉子都有陪審團的。」
陪審團……
通常是由普通公民抽調的,是在審前會議失敗後組織的。
由當事雙方決定,是否引入陪審團。
若不引入陪審團的話,桉件的判決將由法官全權抉擇。
若是引入了陪審團……
桉件的判決將由陪審團決策,法官決定是否適用法律。
在引入陪審團的期間。
雙方律師具有一票否決權,可以對每個陪審團的人員進行挑選。
決定其是否加入陪審團。
總的來說。
許多桉件都有陪審團,是因為陪審團的決策更加符合當事人。
陪審團兼顧人情。
法官兼顧法律莊嚴。
因此。
在這一體系下,會出現許多溫情的判決。
在冰冷的法律之外,彰顯了人性的美好。
只是……
即便引入了陪審團,陪審團所作出的決策並非是絕對的。
一旦他們做出的決策,與法律嚴重不符,法官有權將其否決,重新抽調陪審團審理桉件。
這在一定程度上……
防止了陪審團被有心人收買的可能。
除非他把法官也給收買了。
「今天時間也差不多了,大家都散了吧。」
最後。
秦牧驅散了這些竊竊私語討論的老人,讓大家各回各的房間。
然後對張清源說道:「明天我們去法院一趟,辦理下公證和授權。」
他不是本國的律師。
想要參與訴訟,代理此桉的過程比較複雜。
要先公證和授權。
再提交國內的律師證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