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結婚的時候,她才二十(2/2)
並不是一個人。
僅僅憑藉他一人,根本無法運營起這麼大的團隊。
每期課程,都有數百個人來聽課。
光是「學費」,就是幾十萬。
而毫無疑問。
他們也有法務團隊,來處理一些可能涉嫌的違法違規問題。
「組織、領導傳銷罪無法構成,那詐騙罪……「
秦牧皺了皺眉頭,腦海中各種法條不斷翻閱著。
如同掃描機一般。
將那些爛熟於心的法條,全部以一比對。
四百五十二條刑法比對之後。
很快就鎖定了一個比較適用的法律行為,那就是詐騙罪。
刑法第210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聶雲梟及其團隊的行為,一直在忽悠他人付費。
但……
根據他目前上的這堂課來看。
聶雲梟極其謹慎,並沒有虛構故事或者隱瞞真相。
在構成要件上,便不符合。
置換車輛。
雖然受到了聶雲梟的誘導,但卻可以將其認定為商業推廣行為。
他假借成功的名義,讓眾人換車,同樣沒什麼違法之處。
就如同商業宣傳的買一送一一樣。
「我記得……萬中元說,老院長的老婆被忽悠了搞了投資……「
秦牧目光閃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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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到了另一點。
所有的投資都屬於金融行為。
若是不正規的話,極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資。
聶雲梟掌握了這麼多韭菜,肯定要想方設法的薅羊毛。
僅僅是接商業GG……
並不足以滿足他們。
而投資……
毫無疑問,是一個光明正大的手段
這些渴望成功的人,都做過通過投資,一本萬利,一夜暴富的美夢。
投資肯定是他們十分熱衷的。
其實。
非法集資在之前孟磊的借錢案子裡,就出現過一次。
他指點馬明打官司的時候,就用上了這個罪名。
孟磊到處借錢。
所借的規模超出了一定限制,便構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只是非法集資的一種。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犯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非法集資有假直接投資項目、假間接投資、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三種類型
按照最高院下發的《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就聶雲梟組織的這種教學組織。
他開展的成功學……
就屬於組織中的一類,將人騙入組織,進行投資性誘導,便可以構成此類犯罪。
而非法集資罪屬於類罪,並非個罪。
其下分別包含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四個罪名。
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樣,兩者都屬於類罪。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下面,還包含了爆炸罪、放火罪、傳播傳染病原體罪等個罪。
而聶雲梟涉嫌的,就是集資詐騙罪。
刑法第192條的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而在這條罪名的認定上……
並非是單純的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來認定。
最高院的司法解釋里規定,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一、集資後攜帶集資款潛逃的;
二、未將集資款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揮霍、濫用,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三、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四、向集資者允諾到期支付超過銀行同期最高浮動利率50%以上的高回報率的。
只要存在這四種情況。
即便沒有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也構成了集資詐騙罪。
它和之前孟磊多方大範圍借錢,構成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同。
即便沒有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也可以構成該罪。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
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
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
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
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同時規定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
即被騙了多少錢,就是多少集資了多少錢。
投資期間,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GG費、中介費、手續費(本章未完,點擊下一頁彩繼續)
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
而聶雲梟等人的引導投資金額,必然遠遠超出500萬元這個等級。
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而在量刑上。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秦牧想到這裡,思路愈發明朗。
原本無法打開的局面,逐漸清晰起來。
組織、領導傳銷罪無法構成,但非法集資卻是一個突破口。
正在他思考該怎麼操作的時候。
萬中元帶著一個老人,突然找到了他。
「院長?「
秦牧看著眼前慢發斑白,滿臉愁容的老人,也有些驚訝。
來院裡工作幾年了。
他還是第二次見到神秘的院長本尊。
「小秦是吧,你的名頭……我這段時間可是聽的起繭子了。
一見面。
謝安國強行提振神,露出了一抹溫和的笑容。
秦牧也沒擺什麼架子。
說了幾句寒暄話。
然後……
謝安國就長嘆了口氣,開門見山的說道∶「小秦,我想找你問問……我如果現在離婚,財產分割的事情。」
秦牧愣了一下。
打量了一番謝安國,沒想到老院長居然這麼果斷。
前不久。
萬中元才跟自己說,老院長想讓他幫忙讓他老婆回頭是岸。
可現在……
突然就要離婚外加財產分割了。
別的不說。
光是這份離婚的魄力,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沒辦法啊,再不離婚……我辛辛苦苦打下的老底,就要被這娘們敗光了。」
謝安國又嘆了口氣,十分無奈。
」離婚的話,我得先了解下,你們是什麼時候結婚的。」
秦牧想了想,開口問道。
他早就看完了《民法典》以及《婚姻法》《財產法》。
這個問題對他而言沒有任何難度。
「我們……是在三年前結婚的。「
謝安國坐在了沙發上,認真回答道:「當時她剛滿二十歲。」
秦牧嘴角抽了抽:「……「
他就說為什麼張清源這些人,沒事就給他介紹那些未成年的姑娘相親。
敢情傳統是老院長這裡帶起來的。
不過……
從謝安國的描述里,他大概可以了解到,對方和謝安國共有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很多。
停頓片刻。
他看著謝安國,分析道:「要離婚的話,按照法律程序,有三個財產分割方案。」